雖然腐敗並未得到有效的遏制,但中央對反腐的決心一直很堅定,中央領導在各種場合強調了必須對腐敗零容忍。對腐敗零容忍,應該是這個時代的普世價值,也是一個斷裂的社會中上上下下難得的價值共識。然而,竟有媒體在評論中拐彎抹角地支持「民眾允許一定程度的腐敗」。
《環球時報》近日刊發《反腐敗是中國社會發展的攻堅戰》的評論,看這個題目,本以為是批評腐敗、倡導反腐,可透過評論中那些浮在表面上關於反腐敗的官話套話大話空話,卻能發現不少讓人目瞪口呆的謬論,比如評論稱:「腐敗在任何國家都無法‘根治’,關鍵要控制到民眾允許的程度。」還有:「民間也要在大道理上理解中國無法在現階段徹底壓制腐敗的現實性和客觀性,不舉國一起墜入痛苦的迷茫」。中國顯然處於腐敗的高發期,徹底根治腐敗的條件目前不具備。
剝去粉飾於其觀點之表的文字遊戲,究其實質所指,正是讓人大跌眼鏡的「寬容腐敗論」:腐敗無法根治,民眾允許一定程度的腐敗,現實必須要面對適度的腐敗。這樣反法治、反常識的論調,與當年臭名昭著的「腐敗是經濟發展的潤滑劑」論如出一轍,無非是論證腐敗存在的合理性與正當性。
真的如此嗎?如果老百姓能真正做主的話,誰會容忍腐敗存在?
評論說:中國很可能是當前亞洲「腐敗痛苦感」最突出的國家——作出這個判斷後,原以為作者會延伸開來批評權力濫用,批評權力不受約束,可他竟然由此得出一個讓人匪夷所思的結論:這跟中國「為人民服務」的官方政治道德在全社會深入人心有關。不要驚訝,其實,這種論調與其核心主旨是完全契合的。這「驚險一躍」 的邏輯無非是:中國並不是腐敗最嚴重的國家,而只是「腐敗痛苦感」最突出的國家。為什麼「腐敗痛苦感」這麼突出呢?並不是腐敗問題真的很嚴重,而是「為人民服務」的官方政治道德,給了公眾對官員太多不切實際的期待,可現實離宣傳距離很遠,於是就非常痛苦。
按照這個邏輯,得出腐敗有「民眾允許的程度」就順理成章了。因為,面對「腐敗痛苦感」最突出,開出的藥方不是以憲政之制約束權力,以法治將權力關進牢籠,而是一針自我欺騙的麻醉劑:降低對官德那些不切實際的期待,如果我們能降低期待,能容忍一定程度的腐敗,水至清則無魚,人至賤則無敵,能在心理上接受官員有適度的腐敗,那麼,我們在面對官員腐敗的時候就不會那麼痛苦了,就能夠心安一些了。
何其大謬的觀點。如果我們的反腐敗真的接受了這樣的謬論,不是去致力於制度反腐,不是以零容忍的姿態去嚴打嚴控嚴治腐敗,而是讓民眾在心理上降低期待,接受適度腐敗,以此換得「皆大歡喜」,那我們的反腐大業必將走入非常危險的境地。這樣荒唐的觀點,不是真正愛護官員,不是真正地為這個國家的前途著想,而是禍國之論。在「腐敗零容忍」的追求下,腐敗都如此猖獗,如果開了口子,力挺「腐敗容忍」論,那麼,有了理論支撐和藉口,腐敗又將猖獗到何種地步?
公眾對腐敗問題的痛苦感,是「為人民服務」的官德宣傳傳播了不切實際的期待嗎?當然不是,「為人民服務」根本不是我們特別的要求,每個國家的公務員都應該有這樣的擔當,哪個國家的公僕不是為民服務的?只是話語表述不同罷了,比如會表述為「為公共事務服務」、「為公共利益服務」等等,這是公務員的本體承諾和普世規範。公眾對腐敗問題的痛苦感,就是腐敗帶來的。消除痛苦感,惟有制度反腐,惟有以制度將權力馴服。
反腐敗不容妥協。天真地以為將腐敗控制到「民眾允許的程度」的利益贖買和妥協讓步,可以換得政治清明,可以用「容忍小腐敗」換得「不去大腐敗」,純粹是痴人說夢自欺欺人。
腐敗問題無法通過「發展」來解決——正如經濟發展了,並不能帶來社會文明和道德素養的全面提升,同樣,經濟發展也不能解決腐敗問題。腐敗不是經濟發展的潤滑劑,同樣,發展也不是終結腐敗的推進劑。舍制度之外,舍民主之外,反腐無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