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這個問題,是無事生非?多此一舉?還是其來有自?當然不是白說,不是忽悠,不是折騰。而是歷史的大是大非。今年的驚天大新聞是薄熙來案件。
此案的要害和看點,不是他撈了多少億錢,不是他交了多少美女,更不是響徹全國的唱紅打黑。而是他老婆親手殺了人,他知情,他要迫害其他知情人,他是共犯。中共高壓統治六十多年,死於政治迫害者不計其數,當局一筆抹煞,從不面對,從不交待,也從不負責。誰能說清楚?
但是,謀殺,卻是另一個有法律共識的概念,那就是蓄意為了一個不能公開的目的而致人於死亡。薄谷開來,是謀財害命,她毒殺了英國人、也曾是她的情人的海伍德。中國古雲,殺人償命、欠債還錢。在人類的罪行中,還有什麼罪比謀殺更大呢?一個用無數光環和花環包裝的共產黨的高級幹部,竟然墮落到如此卑鄙殘忍的地步,這樣的事是怎樣發生的?中共的慣性是,出了壞事,就要追查「後臺」,薄案從何而來?有人說,中國不知道有多少大大小小的薄熙來。
我們這批追尋中共惡之源的人,從來不曾動搖反毛的信念。薄之惡相對毛之惡,簡直是滄海之一粟。不少學者包括本刊作者已經論述和論證,有數以千萬計的無辜者死於毛的獨裁暴政。其中一部分就是明顯的赤裸裸的謀殺,而且,很難說是政治謀殺。而是出自於個人私慾,例如為了掩蓋發動大躍進運動而造成千百萬人死亡的大飢荒的責任而清算劉少奇等人,這種清算不同於中共史上有過的「路線鬥爭」而轉化成大規模的血腥殘殺,包括多處發生的階級滅絕的大屠殺和暴民殺戮。
文革的暴力死亡,根源不僅在於毛集團的發動和指揮,而且有非常惡劣的示範。劉少奇案和彭德懷案,就是毛經手的兩宗謀殺。劉彭都是當面和毛有過歧見的領袖級人物,他們不曾有過任何「犯上」的言行,不容而罷官受罰,可也。但是最後竟然使得二人遭毒打、病無醫而死無葬身之地。本刊發表過作家劉真調查彭德懷被迫害死的實況文章,劉之慘死更是不忍目睹。而當年關押劉彭的狀況,是頻繁向毛週報告請示的。
這不是蓄意的謀殺是什麼?他們不是可以隨時死於暴力的五類分子。劉少奇不單是王光美的丈夫、劉源的父親,他是一個國家的合法的元首,謀殺他,該當何罪!然而,四十年過去了,擺著這樣一個大獨裁者、殺人犯,不去追究,還有無數的影視、文藝作品在一代代歌頌他、崇拜他,偶有不敬,一律封殺。
這樣的大環境孕育無數的毛派薄熙來,何奇之有?薄案和全國官場的腐敗,政治的愚昧黑暗,不正是鄧小平的保毛戰略的偉大成果嗎?不批毛,空談政改,豈不是自欺欺人?而劉源這樣的人都拜倒在毛的淫威之下,希望又在哪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