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先驅論壇報》週一(5月14日)在社評版刊載「人權觀察」高級亞洲研究員林偉(NicholasBequelin)的文章「法律在中國有用嗎?」。
關於「法律在中國有用嗎?」這一問題,林偉以最近中共高層薄熙來案和屬於「草根」階層的陳光誠事件為例認為,答案是否定的。
林偉在文章中說,薄熙來和陳光誠兩案的共同點是:公開和公然地無視法律、中央政府無意更正明顯的不公正、以及在中國的土地上只有美國使領館才是安全的。
文章認為,這兩起案件都被普遍認為具有象徵意義:薄熙來這位政治精英被中共的紀委調查,而不是法院;涉及陳光誠案的山東當地官員的行為更像中國封建社會,而與中共領導提倡的「社會主義新農村」相去甚遠。
儘管如此,林偉覺得,就此下結論說「中國法律無用」為時尚早。
他在文章中分析,陳光誠案體現了針對異議人士的不合法行為,也體現了越來越多中國公民捍衛自己法律權利並用法律與當局的隨意、腐敗以及不公正抗爭。
文章說,中國土地維權活動人士、工人、強拆移民、被「和諧」的網民、普通消費者、環境活動人士愈加有捍衛自身權益的意識。
林偉表示,為了對付地方政府的控制,中國公民利用新媒體公開表達自己的不平;越來越多的人做好上街表達訴求的準備。由環境問題、勞資糾紛、腐敗等問題引發的群體性事件越來越多。
文章引述最近一篇研究表示,中國每一天大約發生500起示威抗議事件,因此,當局做出的讓步比人們預期的要多—比如廣東烏坎村事件、2011年7月的溫州動車事故、2011年8月大連化學品廠示威等事件之後當局的反應。
文章說,除了這些事件之外,還有無法計數的勞資糾紛案件,官方都做出了讓步。
儘管如此,林偉認為,這些「勝利」來之不易,陳光誠這樣的維權人士被迫經歷當局和警方的鎮壓和騷擾,當局仍然對任何法律制度得以合理運作的先決條件:獨立的司法體系抱一種敵視態度。
林偉在文章的最後強調,事實上,法製成為中國公民的核心要求、抱怨愈加被套上維權語言,這就意味著,法律正在中國生效。
来源:B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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