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部宣布將修改入籍規例,語言不達標的永久居民將無法申請入籍。修例後,所有18至54歲的申請入籍人士,在遞交申請表時必須一併提交英文考試成績單,在聽、說、讀、寫等四個領域,必須達到加拿大語言標準(CLB)4級;若未附成績單,其申請表連同申請費將被退回不獲處理。移民部強調,聽說能力才是移民能融入加國社會的關鍵。新例將在今年內實行。
加拿大語言標準的4級,約相當於雅思(IELTS)聽力部分的4.5級、閱讀的3.5級、寫作的4級,以及口語的4級。移民部稍後將公布認可的國際英文考試的名單。
要求至少達雅思4級
現時的構思是,申請人之前考過的英文成績(例如在移民時已考過英文試),也可用於入籍申請。另外,移民部也考慮接受中學或大學的英法語課的成績,或政府資助的語言課程的成績等,這些都會在稍後公布。
移民部長康尼(Jason Kenney)昨日向滿地可外交關係議會發表演說時,將宣布入籍與語言能力直接掛鉤的修訂,表示這些修訂「可確保新移民能夠盡快貢獻加國經濟,而成功的主要關鍵,就是有英語或法語的聽說能力」。
「基本溝通」評估4要點
移民部指,申請入籍者必須證明他們有「足夠的」英語或法語程度,有能力以英法語進行「基本溝通」(basic communication),包括四要點:
(一)能夠就日常的生活議題,進行短及一般的會話
(二)能聽懂簡單的指令及方向指示
(三)在口語溝通中,有基本語法(basic grammar)的能力,包括能使用簡單的句子結構及時態(tense)
(四)有足夠的詞彙應付日常會話
根據移民部資料,目前的入籍辦法是這樣評估申請人的語言能力的:讓申請人參加一個以選擇題為主的考試,測試他們對加國權利及義務的瞭解程度;如申請人不及格或在與官員溝通時出現語言能力不足的問題,他們會被轉介給入籍法官進行聆訊。
移民部指這個方法費時、缺乏效率,筆試又無法有效評估申請人的聽說能力。現時的入籍等候時間為19個月左右,如果個案需轉介入籍法官,申請人則需要等候更久。如此久候仍然不能入籍的話,對申請人也不是好事。
移民部一直致力自行開發一套評估申請人語言能力的標準,而現在引入國際認可的第三方英文考試成績,可讓移民官員或入籍法官對申請人有一個客觀的評估標準。
新例適用於所有18至54歲的入籍申請人,估計每年人數約有13.4萬人,當中約73%申請人已符合修例後的語言要求,因此「只有少部分人必須在申請入籍前加強語言訓練」。
有關修例不會影響其他的入籍程序,申請人仍需要參加入籍筆試,就加國的歷史、法律、制度等等接受考試。此外,移民部會密切注意造假情況,嚴控有人使用虛假的英文考試成績單。有關修訂的初稿,已於週四在《憲報》上刊登,並將有30天的公眾諮詢期。移民部發言人尼賈田(Kasra Nejatian)透露,新的入籍方法可望在今年內實施。是次修訂更改的是「入籍規例」(Citizenship Regulation),因僅需修改移民部內部的行政規定,毋須經過國會辯論及立法程序,故可以盡快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