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12-04-24 18:33:49作者:
曾經在書上看到一位香港的女作家寫的一段話:「我們是不是已處在一個雞肋世紀?生活上有著太多食而無味、棄之可惜的人情與事物。上至婚姻、事業,下至中午時分匆匆吃下肚的那個盒飯,都可能是雞肋。」 讀這段文字的時候可以感覺到一種不見眼淚的悲傷和一種不見血肉的折磨,生活彷彿總在營造著一個又一個缺陷。
聽朋友說:她要結婚了,因為要趕著兩個人一起早一點買房子;不久前,朋友說,想結婚,因為想要一個孩子,生活實在沒有趣味;還聽到過不止一個人這樣說,對方條件還不錯,就結婚吧!
很多時候,就是這樣,對方的條件成了結婚的終點,而往往不是思想上的依戀,心靈深處的歸宿。很多結婚的理由,可是不知道為什麼都是這樣勉強的理由,讓人聽不出感情中喜樂悲哀的成份,我彷彿已經很久很久沒有聽到一個人說,他要結婚是因為很愛很愛一個人,因為想和令一個人永遠永遠的在一起。
也許永遠實在太遠,也許人生真得無法十全十美。生活在現代社會的人們,結婚的真正原因你們真的理解嗎?
結婚的理由不是房子不是車更不是那舒適的物質條件,而應該只是那一份簡簡單單但是又實實在在的愛情。結婚的意義就在於你可以和你所愛的人相伴相依,你們從此之後在人生的旅途上先可以互相扶持,攻讀難關。
我們所追求的何嘗不是這樣?和愛的人相依相守,相互溫暖,每天可以看到對方,即使什麼都不做,就這樣靜靜的感受對方的存在,知道他永遠都會在你身邊陪著你,疼你,寵你。
那個人會在過馬路的時候牽著你的手,會在下雨的時候為你撐傘,會在你傷心的時候安慰你,會在你生氣的時候微笑著哄你,會在你哭泣的時候把你緊緊的擁在懷裡,說:寶貝,你還有我,我一直在這裡。
找一個真正愛你的人,和心心相依的人永遠在一起,這才是結婚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