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未未
3月27日,北京發課文化公司的兩名代理律師、艾未未的助理劉艷萍到北京地稅第二稽查局查閱稅案卷宗,該局允許發課公司對卷宗複製但不能掃瞄和拍照。預計整個閱卷工作將進行兩天。
艾未未也透露,在他被警方帶走後亦被警方秘密羈押的發課文化公司經理劉正剛和會計胡明芬仍被警方控制。作為該稅案的關鍵當事人和證人,二人自去年6月份被釋放後,仍處於失聯狀態。
「艾未未稅案」一波三折,成為2011年度備受中國公眾關注的事件:2011年4月3日,艾未未於北京首都國際機場被警方帶走,隨後北京警方搜查了北京發課文化公司並查抄了30餘台電腦和資料;警方還秘密拘押劉正剛和胡明芬。
4月7日,中國當局首次證實,艾未未因「涉嫌經濟犯罪」正在接受調查;5月20日,北京警方指控「艾未未實際控制的」北京發課文化發展有限公司涉嫌「巨額逃稅」。6月22日,艾未未被以「監視居住」為名釋放回家。
7月14日,北京地稅局舉行了閉門聽證會,只允許艾未未妻子路青、律師夏霖和會計師杜延林參加,並拒絕歸還扣押的發課文化公司財務帳薄;11月1日,艾未未接到北京地稅局第二稽查局對發課公司的處理、處罰決定,總金額為1522萬元,限期15天繳納;11月2日,艾未未的母親高瑛和弟弟艾丹以艾青故居為抵押物簽署抵押聲明;11月4日,「艾債行動」啟動,海內外3萬名網友在十天內向艾未未借款近900萬元;11月15日,艾未未向北京地稅交納保證金,同時表示將提起行政復議和進行法律訴訟。2012年1月,北京地稅局發出文件表示已經受理了北京發課文化公司稅案。
「根據市局指示作出處罰決定」
稅務師杜延林今日也曾到達北京地稅局第二稽查局。他向德國之聲透露,按照行政復議的法律程序,地稅允許發課公司閱卷是法定程序,但目前地稅向發課文化公司提供的所有處罰依據只是複印件,而最初地稅部門也是違規依據複印件對發課公司進行處罰。依據法律規定,稅務處罰依據應為原件。
杜延林還向德國之聲透露,目前北京地稅第二稽查局的處罰複印件中,一部分是來自查抄的發課公司會計資料,還包括兩位目前失聯的當事人劉正剛和胡明芬的「證詞」和第三方口供等,杜延林對這些證詞表示質疑:「這些所謂的口供或筆錄是在特殊環境下,比如是在拘留所、監禁中得到的,那麼它的客觀性真實性都會受影響。」
對於這起從一開始就被公眾認為是「政治案件」的稅案,杜延林更直指此次閱卷中他發現的一個最大疑點:北京地稅第二稽查局的處罰決定上註明,是依據市局的指示作出的處罰:「也就是說行政處罰是北京市地稅局作出的,現在他自己又來行政復議他自己作出的結論。這個案例完結後會提出很多問題,不管是研究中國的法律狀況還是立法等。」
「這降低了一個國家的倫理標準」
艾未未向德國之聲表示,他在該稅案中一直堅持依據法律和司法程序,個體對抗權力也頗多艱難:「只能夠一步一步往前走,我會走下去,奉陪到底。」
他認為該稅案已經不是他一個人的事情,整個過程體現了一個國家的執法倫理:「到底公安是不是抓任何一個人,是否可以提前介入?來試圖用其它的理由給持不同意見或思想的人定罪,這是一種很拙劣的作法,我覺得這種作法應該結束了。有什麼事情不能公開討論或用司法、嚴格的程序來解決,而是要通過一種誣陷或報復的方式?這降低了一個國家的倫理標準,司法還是一個國家倫理的體現。人們認識到權力沒有能力面對來自倫理或道德的挑戰的時候,即使它們能通過這種方式消除一些聲音,但每次行為都最大程度的傷害了國家或權力本身。」
3月27日,艾未未也在Twitter微博上發出感言:「2008年汶川地震,我們開始做遇難學生的'公民調查';之後,我被成都警方暴力襲擊造成腦部創傷,在上海建造的工作室被無理拆毀,被'秘密拘禁'81天,被公安誣陷、被稅務局罰稅款1522萬,被取保候審一年……風風雨雨,我依然是曾經的我,權力意圖刪除一個人的思想,除非將他置於死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