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赦國際3月27日公布的死刑報告顯示,2011年全球至少有676人被處以死刑。目前有57個國家還存在死刑,但實際仍在執行死刑的國家僅20個。
「每個人都有生存的權利」,-聯合國人權宣言第三條作出了這樣的宣示。無論一個人的過錯多大,犯下了什麼罪行,這一權利都不能被剝奪。因此,從人權的角度看,和酷刑一樣,死刑也是國家對個人基本權利的一種無法辯解的侵犯。全球97個國家已經立法廢除死刑,最近一個廢除死刑的國家是立陶宛,時間就在2012年1月1日。在另外8個國家,死刑僅限於戰爭犯或軍事法律的範圍。此外有36個國家實際上已經不再執行死刑。
少數國家執行多數死刑
大赦國際的死刑報告稱,2011年全球被判處死刑的人有近2000。儘管57個國家仍存在死刑,但其中僅有20個國家還在執行死刑。共有676人被以國家的名義處以死刑,比上一年多了100人。
對報告得出的結論,大赦國際的死刑問題專家亨德利希(Oliver Hendrich)喜憂參半:「在一些國家,執行死刑的數量比過去數年增加,但已經持續多年的一個趨勢是,越來越多的國家廢除了死刑,例如最近的立陶宛和蒙古。」但另一方面,少數國家執行的死刑佔到了全球死刑數量的一大部分。如果這些國家廢除死刑,有關問題的嚴重程度將大大減輕。
這些國家首先指的就是中國。據大赦國際估計,中國處決的死刑犯多於世界其他國家的總合。該組織指出,由於死刑數量在中國「被視為國家機密」,因此實際數字外界並不知曉。亨德利希表示,「過去幾年中國在死刑領域實行了一系列改革。」例如所有死刑判決現在必須經最高人民法院覆核。但他強調,只要中國不公布死刑數字,人們就無法驗證,有關改革是否使死刑執行的數量發生了變化。
伊朗的秘密處決
大赦國際報告指出,2011年在中東地區被處決的人數顯著增加,根據官方數字,實際執行的死刑數量幾乎提高了一倍。在伊朗、伊拉克、沙特和葉門,共有550人被執行死刑,其中有7人不是尚未成年,就是在所控罪行發生時不滿18歲。
亨德利希認為,將上述情況與阿拉伯之春革命運動聯繫起來,還為時尚早。但他補充說:「阿拉伯世界的劇變為人權提供了一個機遇。我們呼籲所有正在討論新憲法的國家,利用這個機會,向廢除死刑邁出關鍵的一步。」
伊朗的狀況由其令人擔憂。根據大赦國際認為可信的報導,伊朗有數百人被秘密處死。對這些犯人的指控包括通姦、同性戀行為及背叛宗教等。
亨德利希還指出,不少國家試圖用死刑來處罰毒品犯罪。在伊朗和中國,毒品犯罪行為都有可能被判處死刑。但亨德利希認為,「恰恰在毒品犯罪方面,死刑是錯誤的懲戒手段。它並不能起到人們認為其應有的震懾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