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冤民大同盟調查數據證明,全國的冤(假錯案人)民有8萬多人,這還不包括沒有登記的大多數,僅2012年兩會期間上海一地,新增加的冤民就有數十人之多,我沒有能力進行統計全國冤民的具體人數,但是可以肯定地說超過很多小國的總人數。
中共給這些冤民的罪名五花八門,聚眾鬧事、妨礙公務、衝擊國家機關、襲警、顛覆國家政權、泄露國家機密……罪名的帽子很大,乍一看罪名與被判的實刑都是從輕發落,仔細一看所有被判刑的訪民,都是莫須有,僅舉幾列就能說明:
許正清被監控期間不吃盒飯被判三年有期徒刑,公交司機田寶成乘公交車不買車票被判二年半有期徒刑,杜陽明(本人)在樹叢內小便被判二年半有期徒刑,邵滿根僅在天安門廣場站一站就被勞動教養……。
中共能夠在判決書上例舉的「罪行」,最嚴重的也不過是在上海商城喊打倒陳良宇,在天安門廣場撒申訴材料,到北京各級政府部門講真相。好像這些行為都是在憲法、法律允許的範疇之內,並沒有觸犯法律,更沒有犯罪,可是中國共卻使用刑拘(敵我矛盾)勞教、甚至判刑的極端手段把沒有任何過錯的訪民打壓成冤民。
我們先撇開訪民們是否有罪(肯定是無罪甚至無錯)按照中共政治迫害的說法是因為過激行為導致的,不要說訪民的行為是否是過激行為,就是是過激行為,一是不構成違法,二是所謂的;「過激「行為是怎麼煉成的?
全國的訪民從無到有,從少到多,舊的不去,新的又來。少則數年,多則十數年、數十年。明明很多上訪問題很容易解決,政府如果有誠意解決只要對號入座就行。根本不需要經年累月地京滬兩地折騰,尤其是動拆遷引發的上訪是中共強盜、土匪掠奪政策的直接結果,凡是牽涉到動拆遷的事無鉅細,一律扼殺故意犯罪。
各級政府、信訪辦已經成了陷阱、地雷坑、絞索、的代名詞,如同加油站,把訪民的怒火添加燃燒,直至鐵幕背後操縱的黑手認為火候已到,可以定罪,政治迫害隨即降臨。
很多訪民的「過激」行為是在政府官員、工作人員的故意挑逗、侮辱、謾罵、甚至是毆打等挑起事端的故意行為,激怒訪民「過激」達到打壓的目的。
前不久在北京豐臺發生的警察謾罵、毆打上海訪民項文寅的事情,項被迫格擋自衛,居然被刑事拘留至今被羈押。
歷史上有個宦官趙高發明瞭指鹿為馬,敢講真話的一律格殺勿論,秦檜陷害民族英雄岳飛時,找不到任何可以給岳飛定罪的依據,就發明瞭莫須有,將岳飛絞殺在風波亭,現在中共發明瞭「過激」行為這頂帽子,不管是否有罪一律製造冤假錯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