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全國人大代表大會星期天分組審議倍受爭議的刑事訴訟法修正案,其中包括以國家安全為理由實施秘密拘押的條款。一些法律界人士緊急呼籲全國人大暫停這項修法,理由是人大本次修法程序違反立法法的相關規定。
2000年生效的中國立法法第15條規定,人大常委會決定提請全國人大會議審議的法律案,應當在會議舉行的一個月前將法律草案發給代表。但是,正在北京出席全國人大多位人大代表說,他們在3月8號和9號審議的刑事訴訟法修正案草案是在抵達北京開會後才拿到的。身為律師的人大代表遲夙生說,她3月7號才從大會主席團那裡取得這份草案。
一些法律界人士以立法程序不合法為理由,緊急呼籲人大代表不要對刑事訴訟法修正案表決。
中國全國人大會議主席團星期六通過了刑事訴訟法修正案的決定草案。根據全國人大的議程安排,各代表團全體會議將在星期二下午最後審議這份表決稿。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全體會議在星期三會議閉幕日再表決通過新的刑事訴訟法。
立法法要求人大常委會提前一個月通知人代
在新浪微博上有19萬粉絲的北京新啟蒙公民參與立法研究中心負責人熊偉星期天發表致全國人大常委會的緊急微博,建議本次人大暫停表決,因為人大在審議程序上違反了立法法的相關規定。他還促請法律界精英和普通民眾轉發這項緊急呼籲。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賀衛方和中國政法大學法學院副院長何兵等知名法律界人士對這一呼籲作出了積極反應。
北京著名刑事律師和憲政學者韓一村說,如果立法程序不合法,人大就應該立即暫停相關立法。
韓一村說:「我們呼籲全國的人民代表應當充分代表民意,反映民心,把民間正義的呼聲帶到大會上來。從法制的角度來講,本次大會不應該表決通過這部法律草案。可以交付明年三月份的人民代表大會審議表決。」
劉曉原:人大常委會須一個月前交草案最後文本
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王兆國上星期四在大會上向代表們介紹刑事訴訟法修正案草案的時候說,人大常委會辦公廳按照法定程序,在今年1月11號將草案發送全國人大代表進行閱讀討論,代表們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見,之後人大常委會又對草案作了進一步修改完善,形成了現在提請人大審議的刑事訴訟法修正案草案。
北京著名律師劉曉原說,他對立法法第15條的理解是,人大常委會必須把提交全國人大代表大會審議的草案最後文本提前一個月交給人大代表,人大常委會看來沒有做到這一點。
劉曉原說:「從立法法第15條的本義,我想是草案的最後一稿,你現在想交給這次代表大會審議,那你應該在一個月前就交,而不是現在開會才交給代表。這一點是不符合規定的。我感覺他們的程序是有問題的。當然,這個問題要等全國人大常委會解釋以後才能完全判斷。 」
法律界人士呼籲全國人大擱置對刑事訴訟法修正案的表決源自他們對草案中所謂秘密拘押條款的憂慮。這項條款雖然限制了司法機關拘押嫌疑人後不通知家屬的例外情形,但涉嫌危害國家安全或恐怖活動犯罪的情形不受這一限制。有法律界人士說,司法機關經常以危害國家安全為理由秘密拘押異議人士的做法將會變得合法,如此修改後的刑事訴訟法會是一部惡法。
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郎勝上星期四說,根據全國人大正在審議的刑事訴訟法修正案草案,即使是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犯罪和恐怖活動犯罪的情形,如果不妨礙偵查,司法機關也要通知家屬,而且這種拘押是臨時的、緊急的強制措施。他否認中國存在秘密拘捕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