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12-03-02 12:45:49作者:
2012年3月1日,北京,馬金庫在法庭上極不耐煩,神情中滿不在乎,對被害人家屬沒有半分歉意,檢察官視其為藐視法庭。
20歲的搬運工馬金庫被指控因不滿尹女士讓他幫忙照看孩子,持斧子將她及其2歲兒子砍死。庭審現場,死者家屬手舉遺像,極度悲憤,但馬金庫滿不在乎,甚至面帶笑容。他稱早已輕生,只求法院速判他死刑。
馬金庫1991年出生,是黑龍江省人。案發前在北京朝陽區的一家商貿公司當搬運工。被害人尹女士是公司會計、老闆的兒媳婦。馬金庫說,他與尹女士並無矛盾。2011年5月22日是一個週日,他本想睡懶覺,結果早晨6點多就被老闆叫起來卸貨。「我平時沒那麼大氣,那天不知道怎麼,就是特別生氣。」上午8點多,他來到公司廚房,往一鍋粥裡放了二三十片安眠藥。「我想大家吃完都會想睡覺,就不用幹活了。」約一個小時後,老闆和幾個員工都出現頭暈、噁心等症狀,遂去就醫。
馬金庫說,到了晚上他想睡覺,可正在洗衣服的尹女士又讓他修電燈,又讓他哄孩子。「我當時特別來氣,說不願意哄。她說你是打工的,讓你哄你就哄。」兩人先是爭吵,後來就你推我、我推你地動起手來。「我抄起牆角的斧子向她頭上砸過去,想教育教育她就完事了」。他說,沒想到尹女士抱著孩子喊:「殺人了,救命啊」,孩子也在哭,「我當時害怕了,就下了死手。」
馬金庫稱,他閉著眼睛砍了約20下,母子倆都沒聲了,斧子也砍斷了。因怕同事出來看到,他把尹女士向另一個院子拖,其間他聽到尹女士重複說:「為什麼?」「我說我哪知道為什麼啊,我腿都打戰了,我這輩子都毀了。」尹女士母子最終死亡。
馬金庫的辯護律師指出,馬金庫幼年父母離異,跟隨父親生活。4歲時父親因殺人被判死刑,馬金庫遭受過後母虐待。這些非同常人的遭遇造成了他的人格缺陷和偏激性格,也使其人生觀偏離了常態。雖然鑑定顯示馬金庫具有完全刑事責任能力,但希望法院考慮他的成長經歷對他判刑時留有餘地。
馬金庫放棄了自我辯護。對於童年,他不願多談,只說小時候的經歷讓他經常失眠,他自幼就有輕生念頭。公訴人認為,馬金庫當庭對其行為漠不關心,漠視他人生命權利,甚至有藐視法庭的表現,不足以輕判。
整個庭審過程,馬金庫都沒有向死者及死者家屬表達任何歉意和悔意。最後陳述時,他說:「我希望法官能盡快判決本人死刑立即執行,謝謝!」並向法官鞠躬。此案沒有當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