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共產黨在抗戰期間種鴉片」的說法,一個主要證據是共產國際1942-1945年間駐延安聯絡員彼得·弗拉基米羅夫所寫的《延安日記》,作者披露出毛澤東在抗戰期間沉溺於整風運動、培養個人權威,「每個人都在死記硬背黨的文件,一個勁兒地進行自我批評」,對抗日則持打醬油態度,甚至暗中和日軍勾結,除此之外更以鴉片作為主要經濟來源,例如以下這段文字:
「毛澤東邀請尤任到他的住地去,要教尤任打麻將。在玩牌的時候,尤任問道:‘毛澤東同志,特區的農民往往由於非法買賣鴉片受到懲辦,而現在甚至連共產黨領導的軍隊和機關也在公開生產鴉片,這到底是怎麼回事?’毛澤東沒吭聲。鄧發回答了這個問題。他說:‘以前特區只是把鹽和鹼運到國統區。我們一挂挂大車滿載著鹽出去,帶回來的錢袋卻是癟癟的,而且還只有一個錢袋!現在,我們送出去癟癟一袋鴉片,就能帶回滿滿一車的錢。我們就用這些錢向國民黨買武器,回頭再用這些武器去收拾他們!’」
類似內容在全書屢見不鮮。不過有部分中共的擁躉表示,《延安日記》這本書根本不能算數,因為它是作者死後二十年才由他兒子出版的,這段時期剛好中蘇關係惡化,為什麼蘇聯人早不出版晚不出版,非要挑這個時間點,分明是出於對敵宣傳的需要嗎!我估計這書要是臺灣人寫的,他們又要說這是國民黨反動派惡毒的污蔑(國民黨方面也確實有大量文件提到共產黨的鴉片貿易),這書要是美國人寫的,他們則會說這是西方反華勢力赤裸裸的謊言,非得是中共自己真情流露坦白從寬自曝家醜,下一個罪己詔才能讓他們信服不可了。
撇開《延安日記》不說,還有一本中共元老謝覺哉寫的日記,裡面頻繁出現一個神秘的字眼,叫「特貨」。中共的擁躉又說了,這裡的「特貨」指的根本不是鴉片,而是當地的出產的花馬池鹽。事實真是如此嗎?其實謝覺哉在書中曾將鹽和特貨並列,表明兩者並不是同一樣東西:「三,鹽公司總能收銷一部分鹽。四,就是特貨一項得的法幣佔政府收入……儘夠支用。」這花馬池鹽何等牛逼,居然能單獨支撐整個邊區政府的財政?《抗日戰爭時期陝甘寧邊區財政經濟史料摘編》裡同樣多次提到這個神秘的「特貨」,並且和食鹽分列,「特貨」的出口額竟佔到總出口額的68%(第二名食鹽連14%都不到),其平均價格更達到食鹽的4000倍以上!
更奇妙的是共產黨只將特貨銷往國統區,嚴禁內銷。《謝覺哉日記》中記載:「常常一小步差錯,在群眾中可鬧出大亂子。‘特貨內銷’即其一例。」如果這「特貨」真是花馬池鹽,何必如此?謝覺哉更寫道:「毛說中共犯過兩次錯誤,一是長征時亂拿人民東西(不拿不得活),二是種某物(不種度不過難關)——缺乏仁政觀點的人,則認為這是直截有利的辦法,甚至發展到某貨內銷。」這「某物」究竟是什麼沒有點明,恕我想像力有限,一個謝覺哉在自己的日記裡都不敢寫明、不能隨意栽種和「內銷」的東西,除了鴉片之外,我還真猜不出什麼別的答案了。
如果這還不夠令人信服的話,最近我在東大論壇又看見一批國內公開的史料,更是鐵證如山。如新華網《民主革命時期的鎮原縣邊區政府》一文直接在「特貨」後打了一個括弧,標注「大煙」。《中共中央西北局文件彙集》中的《南泥灣調查》一文裡亦在「特產地」下標注「收煙數」,文中更總結起了種鴉片的經驗:「第一,貪多;第二,缺乏經驗,未好好的採訪老百姓的意見,如炮兵團下種時,老百姓說太早,種了不出來,我們不聽,結果六百畝只出八十畝。其他施肥割煙皆不熟悉;第三,種子不好也有關係,老百姓存的多是一九三五年以前的種子。」這也從側面反映出,蔣介石1935年搞的「兩年禁毒、六年禁菸」運動有相當成效。
不僅是延安在大種鴉片,共產黨控制的其它地區也在干相同的勾當。例如《湖南省大庸縣誌》裡記載:「在大青山一年能收兩萬多兩干板子大煙,作為軍餉的主要來源。」《包頭文史資料選編》裡的《回憶大青山抗日戰爭與綏中地區財經工作》一文中更是乾脆赤裸裸的歌頌起鴉片來了:「大煙!大煙!支援抗日救國的經費。」簡直令人哭笑不得,你抗了毛的日,救了鳥的國。
前天剛好又弄到臺灣教授陳永發發表的《紅太陽下的罌粟花:鴉片貿易與延安模式》一文,通過國內史料分析了「特貨」對邊區經濟的重要性。1941年的時候共產黨在延安基本是山窮水盡入不敷出,因徵糧數太高導致農民大批出逃,就在這時「特貨出口」橫空出世,迅速扭轉了局勢。尤其是後來中共這鴉片種得越來越熟練,對走私的打擊越來越嚴格,1943年中共還入超20多億元,1944年則通過「特貨」200多億的出口額,瞬間轉變為出超150億,小日子越過越滋潤,「特貨」儼然成了中共支柱產業中的支柱產業,這就是所謂「延安奇蹟」的真相。
其實稍微對中共有點瞭解的人也知道,中共創造人間奇蹟不行,吹牛逼吹出人間悲劇的功力倒是一流的,沒有這些鴉片,中共當年早就玩球蛋子了。這支反政府武裝流竄了大半個中國,一路四處出擊幹著美其名曰「打土豪」的打家劫舍的勾當,不抗日,反而悠閑的成天邊開舞會邊種鴉片,拼著老命的往國統區裡走私,真不愧是我中華民族的「中流砥柱」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