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6月,名為《湛江一年過半百副院長擺奢華婚宴迎娶妙齡女博士》網帖被各大網站轉載。當事人廣東湛江市坡頭區法院原副院長、執行局長陳沛霖因受賄649萬元,近日被肇慶市中院判處無期徒刑,沒收個人財產100萬元(2012年1月19日光明網)。
2008年5月13日,汶川地震第二天,陳沛霖在廣州白天鵝賓館舉行婚禮,迎娶20多歲女博士,花費至少幾十萬元,收取大量紅包。陳送給第三任妻子一輛價值過百萬保時捷豪華轎車,並在廣州買一套豪宅作新婚愛巢,裝修就花100多萬元。法院副院長不停更換妻子,一任任妻子越來越年輕漂亮嬌艷。一個年過半百基層法院副院長何以能獲得如此妙齡女博士芳心?又何來如此之多金錢購置豪宅、名車,何以能搞得起如此排場豪華婚禮?這不得不讓人莫名驚詫?是否是條件不夠金錢湊?也許正因陳沛霖的豪華婚禮,其腐敗進入當地紀委視野?為其淪為階下囚埋下禍根!
那麼,陳沛霖的金錢來自哪裡?緣於陳一手策劃的多起訴訟:1995年,粵西華僑房地產開發「海灣商住城」別墅項目及湛江市土地開發總公司合作開發中僑大廈貸款1600萬元,後粵西公司無力開發,協商由土地總返還686萬元投資款。陳沛霖指使粵西公司起訴土地總,申請拍賣中僑大廈。此後,陳與何浩江商定,由基金會起訴粵西公司歸還1300萬元借款和利息。2001年9月,粵西公司再次起訴土地總。鄧木養與陳沛霖聯繫,以贈送一幢別墅為條件找到晉興房地產老闆李羅軍,借用晉興公司土地使用證擔保,申請查封中僑大廈。粵西公司訴土地總二審勝訴後,陳指使李羅軍以晉興公司名義包干粵西公司、基金會「訴訟案」,約定粵西公司只收本金610萬元,餘下款及利息屬晉興公司。2003年11月,粵西公司申請執行中僑大廈土地使用權,因中僑大廈已轉讓給國安公司無法執行。陳沛霖精心導演上訪鬧劇,指使鄧木養等組織粵西公司職工和基金會股民到市委、市政府上訪,出資12萬元作上訪費用,指使何浩江等向市、區紀委匯報,施加壓力。市國土局被迫撤銷國安公司中僑大廈土地使用權證,中僑大廈項目被拍賣。陳虛構晉興公司抵押價值4000萬元土地為粵西公司打8年官司,經區政府協調,將734萬元轉入晉興公司賬戶。陳給李羅軍等85萬元,剩下649萬元非法佔為己有。陳沛霖一招「空手套白狼」鯨吞600多萬巨款。本來不存在矛盾雙方,因陳沛霖操控成橫生波折的多起訴訟案,陳沛霖無視國家法律,精心策劃操控多起訴訟案件,法律被玩弄於股掌之間,利用無本取利司法權作斂財工具。哪裡還有法官的職業操守?更為荒唐的是為達到謀取不義之財罪惡目的,國家公職人員竟蓄意導演上訪鬧劇,向地方政府施壓,無端地製造社會矛盾?如此法官將製造多少民生難題,如此製造是非的法官不是社會禍亂之源是什麼?
三家銀行因欠貸起訴南豐酒店,陳沛霖暗示經營者鄭先生送幾十萬元給他,可暫緩拍賣,法院系統知情人也印證此說法。因沒有答應他的可恥交易,以600多萬元將酒店拍賣。之前評估1219萬元,嚴重縮水一半。法官公然索賄,索賄不成將酒店賤賣,使當事人損失600多萬元。此後,酒店承租人林某提出優先購買權被駁回,林某起訴要求確認與南豐酒店租賃合同有效敗訴,審判長正是陳沛霖。
2010年,湛江市中院二審,確認林某與南豐酒店租賃合同有效,但酒店已拍賣。原經營者鄭先生因酒店被賤賣奔波申訴,林某仍在申請恢復對南豐酒店經營權與優先購買權。以錢換取官司勝訴則意味法律天平傾斜,每一賄賂則意味一起冤案,對當事人則可能是天大的冤屈!這樣枉法裁判司法人員將製造多少冤、假、錯案?這一切將留給受害者永遠無法抹去的傷痛。也可能釀化成無法消弭的社會積怨;也可能播下社會仇恨的種子;又將逼迫多少民眾走上上訪路?將給社會帶來多少動亂之源,今天這樣的事情還少嗎?好的是湛江紀檢部門及時清理了這一「害群之馬」!
這些年來司法腐敗非常嚴重:司法領域亂象叢生,有的上級督辦不頂用;案件材料離奇失蹤;被告不見。法官無錢不辦案,有錢亂辦案,有法官與律師簽受賄合同,有法官恬不知恥地稱「幫了忙收點錢正常」。黑心法官遊戲於原告和被告之間,訴訟過程異化為一場金錢、權力、關係較量,為了「人民幣」法官連遮羞布也扯落,把黨紀國法拋到爪哇國去了!執法者視民眾為任意宰割羔羊,「法律」成為蹂躪百姓工具!法院在民眾眼裡成為最「黑」的地方,成為冤、假、錯案發源地,冤案浸透多少民眾苦澀的淚。司法底線失守使社會積怨、民間矛盾日益尖銳!司法機器是治國之本,司法機器失靈是政權危機!這一切將為中國司法史留下深深刻痕!
這些年來,各地紀檢部門揪出不少枉法裁判法官,然而,沒有對執法者犯法加重處罰,法律對腐敗法官懲處沒有體現出應有震懾力。也許司法腐敗並不可怕,可怕的是糾錯機制的缺失!法律再也聽任腐敗法官為所以欲為了!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