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寫作傳統文化系列的時候,我發現一個值得注意和深思的問題:那就是歷史的「真實性」與「故事性」的問題。也就是說,由於各方面原因,歷史的真實被誤讀,很多後人把曲解或杜撰的東西當作了真實。
如果說文化是教育功用為主、娛樂功用為輔的話,那麼這種扭曲歷史的行為,似乎也不能一刀切為負面。但無論後人杜撰出的「故事」有多麼正面的意義,但是隨著時間的久遠,就會讓後來人對歷史的真實更加的模糊。加之生動的故事較之晦澀的史書更容易讓人們接受和流傳,那麼古往今來無數的歷史就被這樣有意無意的以訛傳訛的流傳開來,甚至比真實的歷史更具有了真實性。
分析起來有這麼幾個原因:
一, 文化斷層造成
比如,《史記》正文開篇上有云:「黃帝者,少典之子,姓公孫,名曰軒轅。」(《五帝本紀》)其中關於「少典」臺灣版白話史記將其翻譯為:「少典氏」,顯而易見把其當作人的名字。而有的書上卻說:「少典者,諸侯國號,非人名也。」(引自《錢氏藏書:中國二十五史》)
也就是說,要想真正的瞭解當時的某句話或者某個詞的真正意思或所指,那就要全面瞭解當時的語言環境,不要「今為古用」那樣想當然就會出現曲解。
再比如,《西遊記》中有一個名詞叫「一口鐘」,現代的導演看到這個詞的時候就望文生義,真的在那裡擺一口鐘,其實這三個字是一種形容詞,是指一種非常簡潔的衣服,連體的從上到下,套在身上的那種,由於這種衣服看起來像鐘一般,於是就有了這個叫法。
二, 有意和無意的曲解造成
一件事情發生或出現,一個人做了什麼樣的事情,別人都會有這樣那樣的看法,甚至如果讓不同人看,就有不同的理解。
舉一個我親身經歷的例子:上高中晚自習的時候,學校組織讀報,正好報紙上有一篇寫大陸女子在美國做保姆,被男主人毆打,後來她通過法律手段討回公道的事情。最後,大陸女子在法庭上將美國男人賠償的錢(好像是兩千美金)撕碎,以表明自己訴訟不是為了經濟賠償,而是為了人權尊嚴。當時我記得我說,這個女子訴訟成功了,而且這種性格真的是值得敬佩。而我身邊的一位同學說:她訴訟失敗了,因為她把錢撕碎了。試想,如果我倆都記述這個事件的話,那我們就得在這個事件中找對我們這個結果有利的過程來說。而不會只是完全的秉公而述。結果肯定會迥然不同。
這算有意的曲解。那麼無意的曲解,就更是時常多見了。
常言道:二里之內沒准信兒。「話兒」可沒處聽去。同樣一件事情,一人說一個樣。
說到這裡我想起一個故事:
蘇東坡在被貶黃州的時候,曾經在一天晚上臨江高歌一首,這首詞中因為有一句:「小舟從此逝,江海寄餘生。」(《臨江仙.夜歸臨皋》怎料想,第二天這首詞就傳遍黃州城。而且說蘇東坡吟罷此詞,將衣帽掛在江邊,乘船出海了!這下子可嚇壞了知州徐君猷,他雖然是蘇東坡好友,可是也是負責看管蘇東坡的,如果蘇東坡真的逃走了,他也難辭其咎,也是要負責任的!於是乎,匆忙帶著手下過來查看,怎料此時的蘇東坡正在大睡!
還有,比如三國時期的張飛,我們都知道他是一個屠夫。長得也不好看。在有的戲曲中,張飛一出場就唱:「大字黑麻麻,小子字我也不認得它。」說他魯莽、不識字。其實歷史中真實的張飛還是很有謀略的,武侯諸葛曾說:「張將軍能用謀」。據南北朝陶弘景《刀劍錄》載:「張飛拜新亭侯,親書刀劍銘文:‘新亭侯,蜀大將也。’」明代卓爾昌編的《畫髓元詮》中說張飛:「善畫美人,善草書。」由此可見,張飛除了性格暴躁,有些魯莽外,還有些謀略與其他方面的優點,只是由於長相和屠夫出身,讓人們把其其他方面的優點忽略了。以致造成後世的誤解。
三, 附會、杜撰
這個就算是有意有系統的篡改歷史了。
比如,在坊間都知道蘇東坡有一個才華出眾的小妹,而且有關她也有很多趣事。可是翻遍蘇東坡所有留下來的文字,都沒有發現關於蘇小妹的任何記載。
還比如,可以說是家喻戶曉的「唐伯虎點秋香」的故事,真實的秋香比唐伯虎要大20歲。唐伯虎當時娶的是瀋九娘,是蘇州名妓。在當地有一個宦官人家小女名為:林奴兒,因家逢不幸,淪為官妓,取名秋香。因為瀋九娘和秋香都有相似的身世,後人將其附會成一個人,從而人們就藉著唐伯虎的名氣,演繹了一段才子佳人的愛情故事。
說到這裡,我們就說說「演義」,很多演義,其實都是在原有的歷史事實附會拓展而成。其中摻雜了太多的個人「一廂情願」。就拿家喻戶曉的《三國演義》來說,在文中,說諸葛亮用空城計,嚇走司馬懿。這完全是不符合事實。在《三國誌》中根本沒有諸葛亮用空城計的記載,反倒有,趙雲使用空城計的記載:「……魏兵散而複合,追至營下,雲入營,更開大門,偃旗息鼓。魏兵疑雲有狀,乃去。」(《三國誌.趙雲傳》)
又如楊家將的故事,我們現在看到的是明代人編的《楊家將演義》,人物有楊業和他的七個兒子,及兒媳婦們還有楊文廣、佘太君等等人物。
可是查遍當時的史書,卻和這些大有出入,簡而言之只有楊門三父子(楊業、楊延昭、楊文廣)抗遼的史實,而沒有其他的人。而且楊業長子楊延昭。為何叫「六郎」,因為遼國人迷信,認為楊延昭是北斗第六顆星轉世,專克遼國。
此類的戲說太多了,限於篇幅就不一一詳引了。
按說,小說(包括《演義》和戲曲等文藝作品)是源於生活高於生活的。允許在原有的史實上進行加工創作的。為了懲惡揚善,為了表達一下儒家的倫理道德觀,這都沒有什麼。關鍵在於故事就是故事,史實就是史實,這一點要嚴格的區分開。給一般人看,讓人們明白那些耳熟能詳的故事也就行了,不必深究於什麼。如果研究歷史,那就得抱著對歷史負責的嚴肅精神,仔細的根據當時的歷史環境去考量歷史的真實。千萬不要用自己在現代社會形成的觀念來與歷史上的事情對號,那是對不上號的。更何況現在大陸,經過了中共六十多年黨文化的洗腦,使之更加沒法真正去理解過去古老的文化了。
要想讀懂中華古老的傳統文化,就得徹底的摒棄黨文化的思維陋習,否則,對傳統文化不是曲解,就是進一步的破壞。
「中華傳統文化追求天人和諧,重視個人修養,以儒釋道的修煉信仰為根,能夠包容,能夠發展,能夠維護人間道德,能夠使人有正信。」(《九評》)既然中華傳統文化有這樣的特點和優長,我們要想維護和承傳傳統,也應該從這上著眼才是上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