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日,《溫州晚報》刊登的一張圖片引發爭議。圖片內容是去年12月29日,溫州石坦巷小學舉行「迎元旦.綠色安全行」主題活動,孩子們冒雨起舞,為台上穿雨衣撐傘的領導表演節目。這張照片被網友發到論壇內,被批「太諷刺」。
早些時候,微博上就有這樣的爆料,情景是相同的。再看孩子冒雨為領導表演,很顯然,太大的諷刺在與它的「七彩童心為生命護航」主題顯得格格不入。
讓人意想不到的是,孩子們冒雨起舞,為台上穿雨衣撐傘的領導表演節目,弱小的生命究竟為誰護航?想到這,該老調重彈一次,多年前那場克拉瑪依的大火不就是為了保護領導讓300多名小學生喪生火海嗎?性質意義一樣,都為了討領導喜歡,都為了關鍵時刻保護好領導。
到年底該是領導們忙碌的時刻了。領導出馬,大大小小官員陪同,於是才有了今天我們看到的領導「冒雨視察」,領導「冒雨走訪」,領導「冒雨欣賞」的局面。錦上添足一道風景,恰能證明領導面臨惡劣天氣仍在惦挂民心。
領導不會主動要求他人撐傘,倒是某些人,為領導撐傘感到無比的榮幸,甚至願意用全部身子為領導遮風擋雨。現制度下一些齷蹉官員的舉措要多噁心就多噁心,權力作俑下,寧做哈腰媚骨的奴才,也不願做個「寧為玉碎,不為瓦全」之人,缺的不是錢財,而是氣節!
古代,傘夫是給出行官員撐傘的力役,現代,傘夫是給出行官員撐傘的模範。古今往來,撐傘沿就官階權力的象徵,基本意識形態一直根深蒂固,可見,僅為領導撐傘的簡單意識,足夠說明官本位思想仍未消除。當我們看見歐巴馬自己撐傘,駱家輝自己提箱子,我們的官員唯一的方式學會踱背。誠然,我希望領導們學會自己撐傘,更要學會給別人撐傘,因為是領導,懂得自律,這才體現領導對民眾的關懷與體貼。
《兒童權利公約》賦予所有兒童的基本人權:生存的權利。當孩子們的權利被剝奪,當孩子們的歡樂灑給領導,當孩子們冰冷的雨水滲透自己時,所謂的權利是什麼?無非完成出色的表演,按照指導標準,博取領導笑顏。
領導無心,陪同有意,下雨,雨中送傘,下雪,雪中送炭。本來,這種事由領導親自操作,眼下,給領導撐傘這活兒總有人搶著做,怕是玷污孩子純淨的心靈,過早孩子預知當領導的是享受,避免草草誤人子弟。
為領導撐傘,身後不只一把傘,幾張心眼就有幾把傘。但天下有兩把「巨傘」必須樹立敵對,一種是毫無誠意的,假模假意的「雨中傘」,由馬屁者支撐;另一種是黑惡勢力背後形成的「保護傘」,由官僚支撐。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