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法律之痛 李莊案兩週年

作者:顏昌海 發表:2011-12-15 1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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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2月13日《南方都市報》報導:昨日上午,位於北京市朝陽區小紅門的最高人民法院申訴立案大廳又來了一個戴著棒球帽、個頭不高的申訴者。他叫李莊,微博上的自我介紹為「前非著名律師,現著名非律師」。兩年前的這一天——2009年12月12日,他因「涉嫌犯辯護人、訴訟代理人毀滅、偽造證據罪」被重慶警方刑事拘留,成為轟動全國的「李莊案」主角。報導說,除了幾名記者,李莊的陪同者還有他的兩名辯護人——黑龍江籍的全國人大代表、齊齊哈爾夙生律師事務所主任遲夙生,他自己的兒子李亞童。由於父親的這段入獄經歷,今年24歲的李亞童已改變人生志向,放棄了公務員考試、出國,於今年通過司法考試,成為一名律師。在這一天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申訴,是李莊決定的。

李莊此次申請的事項有兩項,一是撤銷重慶市第一中級法院的「渝一中法刑終字(2010)第13號」刑事判決書;二是對該案立案再審,依法宣告申請人無罪。

「渝一中法刑終字(2010)第13號」由重慶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於2010年2月9日作出,判決李莊犯有「辯護人偽造證據、妨害作證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李莊的刑期到2011年6月11日止。此判決為終審判決。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三條,「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檢察院提出申訴,但是不能停止判決、裁定的執行。」

判決發生法律效力後,李莊入獄服刑,北京市律師協會根據《律師法》規定,吊銷了他作為北京市康達律師事務所律師的執業資格證書,並表示不可能再度頒發。今年50歲的李莊從此再無可能作為一名律師執業,出獄後賦閒至今。

2011年3月,重慶檢方再次以同樣的罪名起訴他「漏罪」,引起中國律師界、法學學者組團為其提供法律幫助。4月22日,經數日開庭之後,重慶檢方以證據存疑為由撤訴。

但李莊的申訴並未被最高法院受理。原因是,他們未帶夠關鍵的文件——其中,主要的一份就是李莊的「渝一中法刑終字(2010)第13號」刑事判決書原件。據李莊回憶,這份判決書實際在他刑滿釋放時就被重慶市監獄沒收了。當天下午,李莊一行人再未去要求繼續申訴。
最高人民法院申訴規定與信訪條例的某些規定類似。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申訴立案大廳的《登記接談須知》第十條:「對於不服縣市區基層人民法院和中級人民法院生效判決裁定的,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應當由所在地法院解決,最高人民法院只作登記,不收材料、不對下交辦,請來訪人回當地解決問題。」由此,即使最高法院受理了李莊的申訴,亦無法宣告他的清白無罪。坊間更多地將李莊這一申訴行為看做一次宣言。要想真正為自己求一個法律認可的說法,李莊還將同一個普通的上訪者一樣,被請去重慶「解決問題」。

李莊在微博上還說,將起訴《中國青年報》。後者曾在他被抓後寫過涉及他的新聞報導。

在12月12日,李莊被捕二週年,著名律師陳有西在網路上特轉發兩篇網上流傳的文章以作一反思。陳有西說明道:「青石和許丹兩位我都不認識。但是他們的洞察和分析令人欽佩,這是兩篇很有質量的文章。我作為親歷者,可以證實一下,他們的評價和分析是客觀公允的。特別是青石對李莊認罪原因的分析,準確度可以打九十分以上。當然還有一些真相,估計不久也會出現了。包括那首大家一直在猜的「認罪藏頭詩」原件。我一直想把這個權利和責任交還給李莊,因為只有他真正知道當時為什麼會故作認罪。真相總有完全揭示的一天。任何見不得人的東西總有一天會被曝到陽光下。我們的目的就是一個:告訴弄權者,中國已經是一個有法治也有法律人的國家,任何權力要想肆無忌憚地繞過法律這道檻,並不那麼容易。欠帳總是要還的。以後想再這樣胡幹的人,算算成本,三思而後行。」

中國律師「青石」於12月3日發表題為「李莊案真相(簡明普及版)」的文章,以表示對李莊案的紀念。這篇文章專門為一些對於李莊案不瞭解其真相的人而寫。青石表示「雖然李莊案真相最有資格來說的人是李莊自己,但是李莊還沒有說,而又認為有必要對一些問題進行澄清說明以消除人們的誤解,以呈現案件真相。所以,以自己在網路及其他媒體上對於整個事件的關注和觀察,來寫一版簡明普及版的李莊案真相。」

「青石」的「李莊案真相」全文如下:

在與一些同行或者非同行聊天中,發現他們對於李莊案存在著驚人的無知。所以,我想,李莊案雖然轟烈,但是社會上有相當不少的人並不瞭解其真相。

雖然李莊案真相最有資格來說的人是李莊自己,但是李莊還沒有說,而我又認為有必要對一些問題進行澄清說明以消除人們的誤解,以呈現案件真相。所以,在下不揣淺陋,以自己在網路及其他媒體上對於整個事件的關注和觀察,來寫一版簡明普及版的李莊案真相。

一、為什麼會有李莊案?重慶打黑運動開始後,拘留逮捕了不少犯罪嫌疑人,並且準備要進行審判。此時,以李莊、朱明勇為代表的一批律師介入了重慶打黑案件的刑事辯護。他們介入之後,通過會見犯罪嫌疑人,發現了重慶打黑案件中存在著嚴重的刑訊逼供。作為有職業精神和職業道德的北京律師,他們在辯護中,重點提出了重慶公安在打黑案件辦理過程中存在著的刑訊逼供問題。而根據我國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刑訊逼供而形成的口供等證據,是不能作為定罪證據的。因此,李莊等律師提出來的刑訊逼供問題,直接危及到了重慶打黑的合法性。如果李莊等律師代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大聲提出來的刑訊逼供成立,則人們對於重慶打黑的合法性就要打一個大大的問號。即:如果都是依靠刑訊逼供屈打成招,則重慶的打黑運動還有何合法性可言?如此,則此問題直指重慶打黑的命脈。所以,重慶方面決定要抓一個典型,掃除刑訊逼供的障礙,打擊律師對此問題的追問,將律師嚇服,讓律師「配合」重慶打黑。

這就是李莊案發生的背景。

二、為什麼會是李莊?前面說了李莊案發生的必然性,但是沒有解決為什麼是李莊的問題。在我看來,重慶之所以會選李莊,可能有以下幾個方面的原因。第一,李莊辯護的,是號稱重慶打黑第一案的龔剛模案,影響大,具有典型性,槍打出頭鳥,李莊不幸剛好處在第一案中的第一被告人的第一辯護人地位;第二,李莊來自北京,是業內聲名赫赫的康達所的律師,為了充分震懾其他律師,北京的律師,有背景的康達所的律師,便成了重慶的首選;第三,這可能還與李莊的個性有關,李莊是一個辯風非常強悍的刑事辯護律師,他在重慶會見被告人龔剛模時因為有公安偵查人員在場監視,他與公安偵查人員大吵大鬧,讓龔剛模現場指控對他刑訊逼供的偵查人員,大叫偵查人員是犯罪嫌疑人,並叫偵查人員滾。而且,李莊曾有以罷辯而讓被告人堅持要求他辯護這種方式使庭審進行不下去的記錄和以此方式狙擊龔剛模案審理的方案,所以,重慶在決定要抓一個律師的時候,如此「不會做人」,不懂點頭哈腰的硬骨頭的李莊,便成了首選。

本人在2005年左右,曾在北京市海淀區法院旁聽過李莊狀告河北省沙河市公安局非法限制其人身自由案件,對其強悍凌厲的庭審風格,有過現場的見識。

三、李莊為什麼要認罪?有人說,全國律師都在盼著李莊硬撐不認罪,為律師爭一口氣,但是李莊認罪了,辜負了全國律師,是軟骨頭,可悲。而且,因為他沒有堅決不認罪,所以他一點都不值得同情。

我請有這樣想法的同行及非同行想一個問題:如果是你處在李莊當時的位置,面臨那樣的威逼利誘,你會怎麼做?如果你真的認為你自己可以拋棄一切包括生命,不顧父母妻子,一心一意犧牲自我,那我認為你可以看不起李莊。但是,如果你也有一絲猶豫,對父母妻子的安危也有一絲的顧念,那麼我認為你就沒有資格也沒有權利指責李莊。李莊二審認罪時,我曾在博客裡說過一句話:只要是人,就會有弱點,李莊是人,所以李莊絕對會有可以被重慶抓住的弱點,我假設,只要重慶派人在李莊面前說一句話「聽說政法大學校門口的交通挺亂的」,李莊立馬就會趴下服軟。而李莊本人當庭陳述有「被比(逼)認罪緩刑,出來堅決申訴」之藏頭尾句。

我們不能強求人人都去當英雄,更不能讓別人去犧牲而快了自己的胸意,特別是在強權無底線的時候。我認為,李莊認罪,一個是出於利益的考量,他輕信了對方,沒想到與他交易的人言而無信;第二個是李莊當時在看守所裡,信息封閉,他不可能知道外面的形勢,他只能從他以往的經驗來判斷形勢,從而導致他做出了錯誤的判斷。李莊認罪,但沒有被判緩刑,我認為這不能怪李莊,這要怪李莊對方的言而無信及狡詐無行。這就跟強姦案中要譴責施暴者而不應責怪被害人是一個道理。

四、李莊有沒有唆使龔剛模作偽證?我認為這個問題要從以下幾個方面看,第一,龔剛模有沒有被刑訊逼供。李莊會見時龔剛模告訴李莊他被吊打了八天八夜,手上有銬吊形成的明顯傷痕。任何一個負責任的律師,如果當事人向你展示了傷痕且聲稱遭受刑訊逼供,如果不堅決的向司法機關提出來,就是嚴重失職。不過重慶公安說沒有刑訊逼供,李莊案庭審時龔剛模出庭作證了,但是他手上有明顯的銬吊傷痕。第二,李莊有沒有唆使龔剛模違背事實改變證言。兩個關鍵點,「唆使」,「違背事實」,二者缺一不可。如果龔剛模被刑訊逼供是真,則讓龔剛模當庭大聲說出來,就不是唆使龔剛模違背事實改變證言,而是辯護律師的職責所在。而關於有無唆使,李莊堅稱沒有,龔剛模說李莊眨了眼睛,而北京四律師在李莊案一審開庭時在北京表演了行為藝術「眨眼無罪」。

五、李莊自己乾淨嗎?只要想想,存必滅李莊之居心,集全重慶之警力,遍全國之範圍,歷一年半之時間,才查出了一個不成立的李莊案第二季,就可以知道李莊自己不是不乾淨。只要想想有哪個律師可以經得住重慶查一年半而不被查出任何問題,不會被抓住任何把柄,你就知道李莊是不是乾淨的了。

六、李莊嫖娼是真是假?任何一個稍有理性的人,用腳趾頭想想就會明白這個問題:李莊是一個從事多年刑事辯護的資深律師,會在那樣緊張的情況下去嫖娼?而且還是當事人請嫖?重慶某網掛出來的「李莊」嫖娼被抓照片,立即就被網友揭露出是對照片進行PS後的裁贓。可笑的是重慶的檢察官幺寧,居然在莊嚴的法庭上空口無憑的提出這個問題,遭到了李莊本人和辯護律師陳有西的當庭駁斥。

七、150萬的收費是否太高?李莊收了龔剛模家屬律師費用150萬元,包括為有可能判死刑的龔剛模的涉黑罪案的辯護,包括龔剛模公司幾億資產的相關處理。家屬與律師事務所簽訂了委託代理合同,家屬付費後律師事務所開具了正式發票。李莊作為一個資深刑辯律師,成功進行過多起辯護,委託他辯護,極有可能救龔剛模一命。幾億身家的龔剛模的命,不值150萬元?並且,律師費用還包括為龔剛模的公司處理幾億資產的訴訟及非訴訟事宜。按照北京市司法局和北京市發改委聯合頒發的律師收費標準,按涉案標的的3-5%收費是政府指導價!照此政府指導價,僅一億元標的案件的收費就可以是300-500萬,可以說李莊收取150萬元律師費用不是多了,而是少了。

八、李莊是不是一個好律師。前幾天上海律師王秋瑞在微博上說在聽復旦大學某教授講課時,某教授當著三四百年輕律師的面說李莊是律師界的敗類。我不知道這個教授為何會說這樣的話,我也不知道該教授的資訊來源。但是該教授的話卻是我寫這篇文章的直接動因。
如果你認真的關注了李莊案的前前後後,只要你的信息源不只是華龍網、重慶日報和中國青年報,那你絕對不會得出李莊是律師界的敗類這個結論。

通過李莊案第二季,辯護人楊學林律師等調查發現,李莊在一起收費五萬元的異地案件中,調取了四十多份證明被告人無罪的證據,你問問全中國的律師,有誰會為一個案件的被告人冒著巨大的風險去調取那麼多證據?這樣全心全意為委託人服務的律師,豈止是一個好律師,簡直就是一個好律師。

九、李莊是不是英雄?李莊不是英雄。他只是一個普通的負責任的中國刑事辯護律師,同時他也是一個因履行律師刑事辯護職責而受難的中國律師。他是一個平凡的律師,但是他的名字,將永遠鐫刻在中國法治史上。

丹的文章題為《為什麼有這麼多人支持李莊》——

兩年前李莊在重慶入獄坐牢,中青報隨之發出多篇詆毀李莊的文章,意在用中國特色的政治手段打壓、抹黑李莊。此時,遠在江南與李莊素不相識的陳有西律師拍案而起,奮筆寫下《法治沉淪:中青報奇文批判》。洋洋五千餘言,字字砸向中青報。

重慶也好,中青報也罷,抓捕李莊,抹黑李莊這步棋走得是真臭!

李莊一季定罪獲刑後,網路上的置疑聲此起彼伏;二季還沒開庭,就出現了排山倒海的怒吼。到底是什麼原因,讓這麼多人支持李莊?

探究根源,答案很簡單。因為李莊一季讓人感到恐懼,二季讓人感到憤怒。人們深切地感受到了權力操縱法律、操縱媒體的瘋狂,在李莊身上人們看到的是自己未來悲哀的命運。

所以,越來越多的人聚攏到了李莊的身邊,走到李莊身邊的人,不僅有律師、記者,還有文化、教育、醫療、企業各行各業的人士,甚至有干警及高級警官。

此時,不知道有多少人心同李莊,他蒙屈,大家叫冤;他坐牢,大家喊痛;他二季被重新起訴,大家用鍵盤滑鼠一起為他辯護。這真是人心不可欺,天意不可違。惡事加在李莊一人之身,觸怒的卻是萬民之怒。

正如楊海鵬在上海所言:「李莊以後可以是一種膠的名字,他的苦難,把那麼多人膠合在一起。苦難,總是給大家啟發,改變我們的生存方式。」

李莊出獄後,人們依然關注他,就連李莊兒子通過司考,都會引來數百條陌生人由衷的祝賀。

感恩節那天,李莊發出一條微博:「值此感恩節,感恩所有網友,在我身陷囹圄時,發出的山呼海嘯般的正義吶喊,驚了天地!泣了鬼神!謝謝大家。」

這條微博引來數百人的回謝,有網友留言:李莊是為大家吃苦、坐牢應該感謝李莊。也有網友留言:感謝李莊把律師團結到了一起,把更多的人凝聚在了一起。

有人稱這是感恩節裡,最感人的一幕。

深思李莊一案,是權力的瘋狂把人們推向李莊的身邊,是媒體的無恥讓人們站出來發出了聲音支持李莊。當然,這一切還源自於李莊自身的清白及人們內心深處的那份善良。

其實,李莊被判刑後,除了一些五毛黨外,幾乎全世界的輿論都同情李莊,尤其是法律界、律師界。可以說,這是中國法律之痛。現在,李莊案都已經兩週年了,一個刑滿釋放人員,一個被吊銷執業證書的下崗律師,卻有那麼多人的關注、同情和支持。原因何在?!

這本來不是個問題。但它確實又是個大問題。是權力的瘋狂把人們推向李莊的一邊,是李莊案《通稿》的荒謬讓人們站出來發出了聲音。當然,這一切還源於李莊自身的清白、事業的執著及人們內心深處的那份正義和善良。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来源:大中華思想門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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