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月份開始,部分地區和行業開始進行增值稅改革試點,逐步將目前徵收營業稅的行業,改為徵收增值稅。上海將作為本次第一個試點地區,從交通運輸行業做起,然後再擴展到高級服務業以及其它的行業。試點地區計畫在現行增值稅17%標準稅率和13%低稅率基礎上,新增11%和6%兩檔低稅率。此舉將減輕試點行業的稅負,避免重複徵稅,財稅界與企業界猜測這有可能是我國減輕稅負的開始。
兩稅的差別
假如現在有ABC 3家商店,A賣了100元的商品給我們消費者,其中80元是從B那兒買來的,而B 40元的成本是從C那兒買來的。如果是營業稅,那麼就是各繳3%。A繳3元錢,B繳2元4角,C交1元2角,大家都在交,其實,A已經幫B和C繳過了,可是BC還要繳,這就是重複徵稅。
如果A 100元的售價減去80元的成本,只有增加的20元才繳稅,按11%的稅率就是2元2角,B用所賺的40元交11%的增值稅,相當於交4元4角,C也用所賺的錢去繳11%的增值稅,假設C沒有成本,那麼ABC一共繳了11元的稅。營業稅雖然是重複扣稅,可是他們加在一起卻是6.6元,如此看起來營業稅比較划得來,可是因為是重複徵稅,存在不公平。增值稅的公平之處在於,只有賺了錢才去繳稅。
但現在營業稅一旦改成11%的增值稅,就會給小企業帶來很大的衝擊。相反,此次稅制的改革對大公司更有利。根據某證券公司的報告,最有利的公司分別是亞通公司、東方航空、海博股份、錦江集團、上海機場和上港集團。對大型企業的稅負我們格外重視,這也是值得肯定的一種進步。
稅改的靈魂
要真正降低企業稅負,幫助企業發展,稅收就應更科學、合理,這次的營業稅改增值稅只能說是向前邁進一步,還沒有觸及問題的核心,而這一方面,國外的很多經驗值得我們借鑒。
第一用低增值稅幫助中小企業。按照國際潮流來看,歐美各國對於中小企業的增值稅所採取降低的標準跟我們是不一樣的,在德國有三種稅,分別是標準稅、零稅率和優惠稅率。零稅率用在出口方面,標準稅率是一般的交易稅率,低稅率則給小商小販,包括農業產品、文化用品、圖書報紙、部分醫藥用品、藝術品、化肥飼料等等46種商品。歐盟9個國家包括比利時、希臘、西班牙、法國、義大利、英國、盧森堡、荷蘭、葡萄牙,他們的中小企業都要繳5%的增值稅。
第二通過法律限制大型企業。日本的《大店法》在上世紀80年代後期改成《大店立地法》,規定在一個區域只能有兩到三家沃爾瑪、家樂福,用法律來保護中小企業,給它們留下生存的空間。法國的《盧瓦耶法》和《薩班法》規定,300平方米以上的超市要統統到中央政府報批,類似家樂福在中國非常快速的開店在法國是不允許的,其目的也是要保護其他中小企業。德國政府1996年通過一個特別法律叫《閉店法》,規定大超市、大賣場只能在17點之前營業,要把17點之後的這些時間留給小商小販,讓它們有生存空間。英國也有類似的法案來幫助這些小商小販。
我對於目前所推行的增值稅改革條例等等是樂觀其成,這是一個時代的進步。可是歐美各國新的思維是我們目前所沒有的。我們的增值稅在表面上已經跟國際接軌,但是增值稅裡面的靈魂卻沒有接軌。日本、歐美等國透過兩個方式來幫助小老百姓,幫助小企業,幫助小商小販。第一與國際接軌的增值稅稅率,對中小企業應大幅降低;第二利用法律限制大企業、大賣場的生存空間,讓位於中小企業。
在我國,中小企業之所以要受到嚴格的保護,是因為它們的貢獻最大,佔到我國85%的稅收,貢獻了80%的新增就業人口,它是不容我們忽視的。上海作為試點,更要向歐美學習,將民營企業增值稅稅率和大企業一分為二,用對中小企業實施低增值稅稅率和相應的法律來幫助它們,使其蓬勃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