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熟人理財,還是為自己置業?宋軍的37套房產,在法庭未宣判之前,尚是謎團.
八個月前,曾有媒體以《青島遠洋原副總宋軍落馬前後:不止一個「故事」》為題,報導了宋軍案件。
八個月後,擁有經濟學博士頭銜的青島遠洋運輸有限公司前副總經理宋軍,再次進入輿論中心,這一次,除了貪污受賄的「老套」劇情之外,宋軍的幾十套「房子」成為故事情節發展新的延伸部分。
37套房之謎
2011年10月9日,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第二次開庭審理了宋軍案。《京華時報》10月17日報導稱,「宋軍涉嫌貪污、受賄、妨害作證三宗罪被提起公訴,其中貪污款高達600餘萬美元。檢方指控,宋軍用這些錢在北京、天津等地大肆買房,僅在北京就購房27套,其中石景山萬達廣場就購買25套房產。」
在半年前的第一次庭審中,檢方已經提到了宋軍涉案的多套房產。2011年4月8日,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宋軍貪污受賄一案。起訴書指控,「2007年4月至9月間,宋軍經過一些繁瑣的轉移,將該賬戶中的606.5萬美元與商人陳某兌換成人民幣4620.24萬元轉入其指定的賬戶,其中3500多萬元用於購買北京、天津、青島的37套房產,另外1000多萬元用於買車、支付律師費、房屋裝修等。」
「該賬戶」正是宋軍貪污受賄的主要「源頭」。
起訴書稱,2006年10月至2008年6月間,「宋軍利用其擔任青島遠洋副總經理、青島遠洋國際船舶貿易有限公司董事長及受青島遠洋委派擔任青島匯泉船務公司董事長職務便利,將匯泉公司與臺灣巴商振華海運股份有限公司共同投資合作買賣、租賃的Reliance船、Confidence船、Honesty船的投資、租金利息差、賣船利潤以及青島遠洋國際船舶貿易有限公司從事上述3條船買賣、租賃中介業務的保證金、佣金共計1180多萬美元收入私自存放在宋軍借用的上述振華海運董事長鄧某提供的香港東方匯理銀行Prudence賬戶中。」
宋軍從這個賬戶中共計貪污了606.5萬美元,兌換成人民幣4620萬元後轉入他指定的賬戶,用於個人炒股或以其親屬名義購買房產等使用。其中的3500萬元被宋軍以各種名義在北京、天津、青島等地購買房產,而其餘1000多萬元,用於宋軍買車、付律師費、房屋裝修費等用途。
當時旁聽宋軍案第一次庭審的《第一財經日報》記者透露,「在長達近7小時的庭審中,宋軍多次對證人證言中的一些內容提出異議。」但是當被出庭支持公訴的檢察官問及有多少錢時,「他卻沉默不語」。
據悉,37套房產中,一部分以宋軍母親和弟弟的名義購買,另一部分則以北京凱瑞德公司的名義買進,其中大部分是價值過百萬元的高檔住宅,甚至還有北京石景山的一個寫字樓項目,一次就購買了25套。
《京華時報》記錄了宋軍案第二次庭審控辯交鋒過程。在法庭上,就檢方指控的房產,宋軍及其辯護律師辯稱,這些房產並非都是他的產業,是幫朋友陳某理財。「陳某下海經商後,看中了自己在投資理財領域的能力,想請自己幫助理財,但是作為國企副總,自己不便出面,就介紹了好友李某。雙方見面後,陳某決定請李某幫忙投資。」
宋軍及其辯護律師稱,2007年4月底,李某收到第一筆理財款為2240萬元人民幣,並將這筆錢投資炒股,但收益平平。「宋軍建議李某投資房地產,於是李某用這筆錢在青島和天津各購買了一套住房,在北京順義區購買了一套別墅。後來,李某的賬戶上又陸續進了2380萬元人民幣。」
李某在筆錄中稱,他還是用這些錢買了房子,其中在天津購房3套,在順義區又購買別墅1套,在石景山的萬達廣場則購房25套。
但檢方稱,這些房產開始都是在宋軍的母親和弟弟名下,直到2009年1月,才陸續轉移到陳某名下。「李某和陳某的理財協議是補寫的,目的是讓宋軍逃避法律制裁。」
不過宋軍及其辯護律師堅持認為,這些房產是李某幫助陳某理財時,借用宋軍母親和弟弟的名義購買,「只是答應事後給他們一些收益。」
幫熟人理財,還是為自己置業?宋軍的37套房產,在法庭未宣判之前,尚是謎團。
「炒房區長」康慧軍
「蓋棺定論」的落馬官員中,和炒房密切關聯的是上海市浦東新區原副區長康慧軍。
2009年2月3日,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對康慧軍腐敗案作出一審宣判,認定康慧軍受賄590萬餘元,另有1211萬餘元巨額財產來源不明,兩罪並罰依法判處其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其個人全部財產。
隨後康慧軍的律師向《第一財經日報》轉述了康本人的決定---「經慎重考慮,我決定不上訴了。」
新華社記者報導說,「長期掌握土地交易大權的康慧軍,被稱為‘炒房區長’,截至案發時,他和妻兒名下的房產達14處。」
康慧軍的腐敗案件正是在一次住房普查中被發現的。
2007年六七月間,中共上海市紀律檢查委員會對局級以上公職人員住房情況進行了一次普查。時任上海市浦東新區副區長的康慧軍,住在陸家嘴豪華樓盤「仁恆濱江園」的一套320多平方米的住房裡。但在那次普查中,調查人員發現康慧軍申報此處住房時的申報價格明顯偏低。隨後上海市紀委就此調查,結果發現,這套當時市場銷售價近千萬元的房子,康只花了270多萬元就買下了。
順籐摸瓜,這套超低價購進的房子成為康慧軍腐敗案的「重要突破口」。
曾先後擔任上海市浦東新區經濟貿易局局長、上海陸家嘴(集團)有限公司總經理的康慧軍,2004年擔任浦東新區副區長,其「分管的多個地區因區位優越,土地資源豐厚,被人戲稱‘浦東新地主’。」
但他和房產商「互惠往來」的故事卻在此之前就開始了。調查發現,康慧軍利用擔任陸家嘴集團總經理之時,於1993年到2001年間利用職務便利,多次為上海仁恆房地產有限公司獲取浦東世紀大道多個地塊的土地使用權提供幫助。
作為「回報」,仁恆公司一期開發的一套144余平方米房屋,在2001年被康慧軍以兩年前的價格(即1999年每平方米約人民幣8300元的開盤價)優惠購得,總價只需119萬餘元。
隨著房價迅速攀升,已是上海市浦東新區副區長的康慧軍看中了仁恆三期一套320多平方米的精裝樣板房。仁恆公司得到康的「心意」後,單獨為其出臺一套「換房」方案,也就是收回其之前所購的144余平方米的舊房,再以1999年同樣的開盤價(每平方米8300元)的價格,讓康補充面積差額。如此,用270多萬的總價拿下了市價近千萬的豪宅,康慧軍從中賺取的差額約為489萬餘元。
案發時,康慧軍夫婦所持房產已有14處,僅房屋出租一項,就讓他們從中獲益133萬餘元,而之前,這對夫妻在房屋轉手買賣的「投資」上已獲利568萬餘元。
「加上案發前已轉手銷售的數套房屋以及由於利害關係退還的幾套房屋,經康慧軍夫婦過手的房產超過20套。」記者調查後披露。
不少房產是康慧軍利用手中權力為他人提供便利之後對方的「投桃報李」。比如,2002年,康慧軍曾為其大學同學徐某開方便之門,幫助徐任董事的上海地傑置業有限公司獲得浦東御橋小區B地塊土地開發權等事宜。之後徐不僅以現金等方式「回報」,還把自己開發的「地傑國際城」樓盤,以優惠價出售給康慧軍妻子王孝琴兩套房子。
低價買房的受賄方式
康慧軍「權力換低價房」的故事並非孤例。
《經濟參考報》報導稱,近幾年隨著房產市場的紅火,居高不下的樓價讓一些官員瞄上了增值空間大的不動產---房子,以低價買房受賄案激增,「而且低價買房往往是以家人和親友、情婦等特定關係人名義進行,不少還以虛假投資方式進行,目的都是為了逃避查處。」
比如,2009年浙江檢察機關查處的一批國土、城建、規劃等涉房部門的受賄官員中,如臺州市國土局原局長劉長春、麗水市國土資源局原局長葉傑耀等人,受賄數額中有相當部分都包含了低價購房的受賄款。
值得注意的是,獲取「低買高賣」的利潤,在房價高漲的背景下,成為某些貪官炒房的「剛性需求」。
連「炒房票」也有官員的身影。
2010年12月12日,浙江臺州市紀委向新華社記者透露,臺州至少有800多套房源存在「直改名」問題,有40多名黨政幹部、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存在「直改名」行為。
據浙江當地媒體報導,在臺州想買套房產商直接銷售的「一手房」,哪怕提前幾週去訂房,也會被告知「房已售完」,但同時這些已被買走的房子會出現在各家中介裡。要想買到這些房子,需要在原價基礎上,再交一筆中轉費,也就是當地人所說的「房票」。
由於這些房子大多是期房,還未辦理房產證,賣房人把房子轉手賣掉後,通過各種關係,讓買房人與開發商按照商品房買賣手續重簽一份合同。這種模式就是「直改名」,而房票,則是這種非正規私下交易的憑證。
臺州市紀委稱,40多名黨政幹部、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涉嫌參與,其中30多名黨政幹部利用職務、職權之便倒賣「房票」牟利,共上繳非法所得150多萬元。
而浙江檢察機關2009年立案查處的63件國土系統職務犯罪案件,反映的問題更「醒目」。
2009年3月,浙江臺州市檢察院從當地一家房地產企業涉嫌行賄的線索入手,先後立案偵查了臺州市國土局原局長劉長春、臺州市國土局經濟開發區分局原局長王尚友、臺州市國土局路橋分局原局長李嘉、原副局長郭炳濤、溫嶺市國土局原局長吳宗斌、原副局長楊文斌等受賄大案。
同時,臺州市檢察機關還從分析房地產開發的利益鏈入手,查處了中國建設銀行臺州市支行原行長蔣達強、臺州市路橋區原副區長鄭敏華等8件涉房賄賂案件。
寧波市檢察院在該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瀆職窩案中,挖出了寧波原國土局「一把手」鄔明德的受賄案,所涉金額為119萬元,同時查出該局法制監察局原局長任林苗受賄案。鄔任兩人的受賄情節頗為相似,均是在房地產公司轉制及房地產開發中為房地產商提供便利,收受巨額賄賂。
這63件案件中,有一半以上的受賄國土官員與房地產商有不同程度的利益交集。「2009年浙江檢察機關查處的近千件貪污賄賂案件中,至少有四分之一案件涉及房地產。」浙江省檢察機關有關人士說。
高度關注「涉房腐敗」
和康慧軍相比,山西蒲縣煤炭局原局長、黨總支書記郝鵬俊的「物業」毫不遜色。和前者利用權力尋租、權錢交易的方式賺取巨額房價利潤不同,郝鵬俊是提著「贓款」直接進入樓市,一邊洗了「黑錢」,一邊賺足了利差。
郝鵬俊1950年9月出生於山西蒲縣太林鄉一個農民家庭,1968年參加工作後,仕途相當順利。從1991年任地礦局局長起,他之後的一連串職務均未離開煤礦,先後擔任蒲縣安監局局長、煤炭局局長等。2005年因礦難頻發被免去局長職務後,2006年復出擔任蒲縣煤炭局黨總支書記。
就是這個管煤炭的科級幹部,用手中的煤炭權力,迅速致富,僅在北京的房產加起來就有35套,其中包括:在北京市三環內宣武門外大街92號,寸土寸金的海格國際大廈的17套房;在北京朝陽區關東店四巷朝外SOHO、南三里屯的花園巴黎城和宣武區的某大廈的18套住房。
来源:瞭望東方週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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