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3日—6月22日)
1、 4月6日 《環球時報》社評 《法律不會為特立獨行者彎曲》,官方媒體首次對艾未未事件做出反應。 「艾未未是近年來十分活躍的「行為藝術家」,也常被稱「前衛藝術家」,是中國社會的特立獨行者。他反藝術傳統,喜歡出「驚人之語」和「驚人之舉」,也喜歡在「法律的邊緣」活動,做一些普通人搞不太清楚「算不演算法律上出格」的事」 「他很多時候離中國法律的紅線不遠 」 「但只要艾未未不斷「往前衝」,他有一天「觸線」是很可能的事。」 http://goo.gl/ibg42
2、 4月7日 0時47分 新華網英文版發表簡訊:「Police authorities said late Wednesday they are investigating Ai Weiwei for suspected economic crimes in accordance with the law. 」(中譯:警方在週三晚上稱,艾未未因涉嫌經濟犯罪正在被依法調查」(http://goo.gl/rXRg6 截屏:http://goo.gl/ZGT9O)一小時後新華網將該條消息刪除。
3、 4月8日 《環球時報》社評 《是誰在嚴重違背法律精神》 「對艾未未事件指手畫腳的隨意樣子達到了一段時間以來少見的地步」、 「艾未未如果被最終認定在經濟上犯罪,這和他是否宣揚「民主」無關,如果硬要扯上點關係,那就是任何人從事政治活動,屁股更要乾淨些。如果被證明他無罪,對他的無條件釋放也應超越政治。如果也要扯上點關係的話,那就是,當局今後抓任何涉嫌犯罪的公眾人物都應更謹慎,證據須十分充足。」 http://goo.gl/YSytq (China Daily 在4月9日刊登英文稿 http://goo.gl/sg7E1 )
4、 4月8日 「四月青年」網站邀請司馬南、王文製作《圍觀艾未未》之一、二、三視頻在網站播出,並轉載到優酷、土豆等視頻網站。節目中稱 「艾未未好像奧姆真理教的教主」、「艾未未說要結束一黨專政這樣的主張是違反憲法原則的,是違法行為」、「艾未未是以藝術家的面貌來做政治家,又要玩著藝術、又要想著大名、又要拿著巨資、又要國外媒體的、組織的、政府的策應」、「艾未未那種政治主張迎合西方某些勢力,所以西方反過來包裝他。說到底,就是這麼一個爛貨」 「艾未未拿著國外的錢幹這種事兒!不明不白啊!」 三段視頻分別為:
(一)《藝術一反華,西方就追捧》:http://goo.gl/gerNM (禁止評論。133人頂, 3189人踩)
(二)《艾未未如得逞,中國會更糟》:http://goo.gl/DakC1
(三) 《抹黑中國美化西方,是某些媒體人的一貫作風》:http://goo.gl/jmvSh ;
文字鏈接:http://goo.gl/3duD5
司馬南:反偽鬥士 時評人 王文:媒體人 供職於環球時報
5、 4月9日 新華社晚間發表英文電訊 《Police probe adds to controversy surrounding Ai Weiwei》 稱艾未未涉嫌逃稅、抄襲藝術作品、挪用藝術界資金和資源等。艾未未2007年參加德國卡賽爾的展覽作品,是抄襲西安美術學院教授岳路平的靈感。有內地小說家曾指稱,由於艾未未在藝術界具有影響力,沒有人願意將事件公開。艾未未的個案在內地藝術界並不獨特,而亦有內地藝術工作者經常認為艾未未成就屬三流,有人更認為他是業餘藝術家,作品看似藝術,但成就不能同他父親、著名詩人艾青相比。(http://goo.gl/ajZUI 新華社未發中文稿)
6、 4月9日 《北京日報》「艾未未涉嫌經濟犯罪被公安機關依法調查」http://goo.gl/E3okk 新浪轉載:http://goo.gl/zWbdU
7、 4月9日 《北京晚報》「艾未未涉嫌經濟犯罪被公安機關依法調查」 http://goo.gl/q9axt
8、 4月10日 新浪網轉載生活新報 《艾未未被認定犯罪與其是否宣揚「民主」無關》「中國警方7日對外表示,艾未未正因「涉嫌經濟犯罪」接受警方調查,一些西方媒體在第一時間質疑中國警方的說法。《環球時報》稱,此前西方輿論不顧艾未未家屬及境外媒體都知道艾未未被警方拘押的事實,一直稱艾未未「失蹤」,用這個詞的特殊含義將中國政府比喻成「綁架者」」。http://goo.gl/xm703
9、 4月12日 「四月青年」網站邀請河清、杜景烈繼續錄製《圍觀艾未未》之四、五、六三段網路視頻在網站上播出。稱「艾未未完全是在西方當代藝術勢力的扶植下面,其實代表了一種,因為西方有種「文化帝國主義」, 」完全沒有任何藝術才氣的一個人,他所能幹的就是偷別人的東西「
(四) 《當代藝術是文化帝國主義的先鋒》http://goo.gl/SbDpX
(五) 《艾未未作品涉嫌抄襲?》http://goo.gl/B3SXX
(六) 《文化顛覆必然導向政治顛覆》http://goo.gl/beDHX;
文字鏈接:http://goo.gl/tbuHR http://goo.gl/3duD5
河清:藝術史專家家、浙江大學人文學院、清華大學美術學院雙聘教授 著有《藝術的陰謀》
杜景烈:時評人
10、 4月12日 香港文匯報 柳頤衡 《香港社會所不瞭解的艾未未》,指艾未未在內地和海外的藝術圈中被視為與淫亂相差無幾,其形象為人大有可議。涉偷稅剽竊、霸佔藝術資金和資源。抄襲岳路平作品;在川震期間樂不可支地在做真人秀,大玩口交,搞行為藝術。http://goo.gl/3dWFp
11、 4月12日 香港大公報 景平 《是誰將政治凌駕法治?》 「艾未未這個案子,中國官方已經明確表示,艾未未涉嫌經濟犯罪,包括逃稅、抄襲和侵吞資源,正在接受公安機關的依法調查」 「西方媒體熱炒艾未未事件,指責中國「將政治凌駕於法治」。這種老調重彈,只是暴露出西方炒作此類話題時的黔驢技窮」。http://goo.gl/UwnKm
12、 4月12日 香港大公報 無署名 《西方借艾案攻中國毫無道理》 艾未未的所謂「行為藝術」往往帶有褻瀆色彩」 「中國官媒披露,艾未未涉嫌逃稅、抄襲藝術作品、挪用藝術界資金和資源等。而一些西方勢力則藉此案攻擊中國人權。中國外交部則強調,將依法辦事,希望相關國家尊重中國的決定」 http://goo.gl/DvK1l
13、 4月13日 環球時報外籍編輯理查德德•伯格,在博客上爆出內幕:環球時報總編輯胡錫進4月4號召開閉門會議,傳達了「黨的路線」,並部署對艾未未「揭批」的命令,「要把艾未未描述為一個自封的獨行俠、一個被西方敵對勢力利用來刁難、傷害和破壞中國的人,他活該被拘留。這不是一個要求,而是一個直接的命令,沒有任何商量餘地」。伯格稱「這樣做是對新聞職業道德的嚴重侵犯,簡直可以說是毫無羞恥」、「簡直令人作嘔」、 「《環球時報》社論在中國推友和社交媒體用戶中引起了廣泛「蔑視與嘲笑」 (http://goo.gl/VSrKm 中譯:http://goo.gl/Y6OEL )
14、 4月14日 香港大公報 景文 《艾未未挑戰「三底線」》 「艾未未在Twitter上不斷發表攻擊內地政治制度的言論。挑戰了作為公民的三條紅線─法律底線、公序良俗底線、道德良知底線」、 「艾未未在Twitter上不斷發表攻擊內地政治制度的言論:「人大、政協是貨真價實的山寨版的黨代會」、又評價中東北非動盪「只用了18天,一個執政了30年並且看上去是和諧與穩定的軍人政權就倒臺了。這東西(中國政府)已經存在60年了,可能需要幾個月吧。」 「在挑戰法律底線的同時,也在挑戰公序良俗的底線,重婚、私生子顯然有悖於東方文化倫理」http://goo.gl/w2RbF
15、 4月14日 香港大公報 未署名 《艾未未受審查 開始交代問題》 「【本報北京十三日電】知情人士近日對大公報透露,其所涉經濟犯罪案件仍處於偵查階段,除涉嫌偷漏稅外,艾未未還涉嫌重婚、利用網路傳播淫穢色情信息等問題」「在有關部門依法開展調查後,開始階段艾未未態度囂張,但在審查幾天後,他的態度有所轉變,已經開始交代問題。知情人士表示,艾未未涉嫌偷漏稅款並故意銷毀會計憑證,但稅務部門掌握了有關旁證、書證、人證,證據充分。除上述涉及偷漏稅案情外,還涉嫌利用網路傳播淫穢色情信息,「網上已有大量證據可以認定」。「內地作家王朔日前撰文指責艾未未是「中國現代藝術的寡頭」,「壟斷了中國現代藝術參加國際展覽的幾乎所有機會,壟斷了收藏家資源和藝術贊助的來源」http://goo.gl/7s4hn
16、 4月14日 香港大公報 《郝鐵川: 艾未未案仍在正常調查期》 「香港中聯辦宣傳文體部部長郝鐵川在微博上留言,根據中國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對疑犯的刑事拘留時間經申請三十七天,艾案目前還是在正常的司法調查期。香港社會有一個好習慣,一般對司法調查期間的事,不作過多評論」。http://goo.gl/XSYFJ
17、 4月14日 香港大公報 《如有雷同,純屬巧合?》 刊登6組圖片指艾未未6個藝術作品涉嫌抄襲。http://goo.gl/plcQ9
18、 4月15日 香港文匯報 柳頤衡 《艾未未真面目:五玩藝術家-五毒俱全》 稱艾未未為「五玩藝術家」,五毒俱全:一毒是玩所謂的「行為藝術」,褻瀆藝術和公序良俗;二毒是玩政治,充當西方反華勢力棋子;三毒是玩法律,涉嫌偷稅漏稅,銷毀會計憑證,以及傳播淫穢物品罪等,證據確鑿;四毒是玩感情,涉嫌重婚罪,也是證據確鑿;五毒是玩良知,詆毀國家污蔑民族愧對其父。http://is.gd/Z2ABzQ
19、 4月16日 《環球時報》社評 《西方給艾未未的庇護太特殊》 「艾未未案發生以來,西方國家對中國人權的批評達到新的高潮。這種干預突破了外界對中國法律應有的最起碼尊重。原因大概只有一個,艾未未在中國從事了政治對抗活動」、「看看被拘押前的艾未未吧,他的媒體曝光率和知名度都高於中國的很多藝術家,而他獲得這一切,其中有相當一部分原因來自於他的政治對抗言行。這甚至促進了他的藝術品推銷。其實,中國一些社會名人把「批評政府」當成了有利可圖的手段,他們並不認為這對自己是危險的。」 http://goo.gl/ijoWv
20、 4月18日 環球時報 《德國總理默克爾否認要求中國釋放艾未未的報導》 「 《明鏡》週刊當天早些時候稱,默克爾上週曾向中國領導層表達了對艾未未命運的擔憂,並呼籲北京放艾未未。《商報》稱,16日下午,德國政府一名女發言人表示,聯邦總理對中國政府逮捕艾未未的態度是明確的,也是眾所周知的。「《明鏡》的報導不符合事實。」http://goo.gl/PLoQa
21、 4月18日 香港文匯報 梁立人 《艾未未是個什麼東西》 「艾未未的行為藝術稱為‘淫亂行為’,是對藝術和公序良俗的褻瀆」、「宣淫販賤的變態行為變成攻擊侮辱自己祖國的政治行動」「艾未未的言行,意在挑戰中國現政權,點燃顏色革命的火種,破壞社會穩定,罪不可恕。惟有數罪俱罰,嚴懲艾未未,將這西方反華勢力製造的狗屎徹底鏟除,並回貼在他們臉上,才足以平民憤,以儆傚尤,回覆天安門廣場的乾淨和平靜。」 http://goo.gl/4QiQZ
22、 4月19日 香港文匯報 黃熾華 《廿四味:假藝術家的真面目》 「艾未未為西奴,一些港人不明真相,道聽途說地讀到反中亂港報紙就以為公安「抓錯藝術家」;反對派議員也乘機煽風點火,配合西方造勢要把中國和香港搞亂。事實證明,艾未未是一個數典忘祖的反華小丑和污糟邋遢的卑鄙人物;而為他鳴冤叫屈者不是糊塗蟲就是別有用心」。(註:黃熾華為香港政治經濟文化學會副理事長)http://is.gd/f6Gtdy
23、 4月19日 香港文匯報 梁立人 《揭穿艾未未「維權」假面具》 「艾未未為第三種「維權人士」具有明顯的政治背景,有強烈的針對性,明要「維權」,實要奪權,說明白一點,他們目的就是要將中國引向西方民主政制的路上去,這種「維權人士」,基本上屬政治異見分子,是西方反華勢力所培養的反華部隊。」 http://goo.gl/JgVqc
24、 4月29日 《China daily》(中國日報) 《Human rights lecture not needed 》(中國不需要人權課)中國駐英大使館來信反駁英國作家拉什迪要求中國釋放艾未未的文章, 「艾未未案與言論自由、人權無關,中國文化藝術百花齊放」。 http://goo.gl/CgoYO
25、 5月12日 環球時報 社評 《汶川,千面中國的一個真實表情》「然而中國以涉嫌經濟犯罪逮捕艾未未,禁止街頭「茉莉花革命」,卻引起西方輿論的一片爭議。這些支離破碎的事件彼此真的毫無聯繫嗎?無論這些聯繫好與不好,它們都是同一個「大而複雜」中國的不同表情。」 http://goo.gl/1Xi0T
26、 5月20日19:47 香港文匯網 快訊 《新華社:艾未未涉經濟犯罪查明」的信息》 「【文匯網訊】據新華社報導,新華社記者從北京市公安機關獲悉,經公安機關對艾未未涉嫌經濟犯罪一案進行偵查,現已初步查明,艾未未實際控制的北京發課文化發展有限公司存在逃避繳納巨額稅款、故意銷毀會計憑證等犯罪行為。在艾未未被依法監視居住期間,公安機關依法保障了其會見共同居住人等權利。」這是中國政府第二次通過官方媒體透露艾未未案件信息。http://goo.gl/aCGwC
27、 5月23日 香港文匯報 沙柳 《艾未未其人其事》 「艾未未恣縱的生活方式,歇斯底里地辱罵自己的國家民族,恣意挑戰法律、道德、倫理底線」「他的行為藝術其實淺陋至極,只不過蒙上一層所謂的前衛、先鋒之後,在某些人眼中變得艱深起來」、「BBC、多維網、《聯合早報》、twitter等報導,艾未未借工作之便,把工作室的工作人員,慢慢發展成二奶;還和國內一些所謂的女「民主」人士關係曖昧;艾未未甚至還把手伸向了一些思想激進、涉世未深的女學生女青年。」「 2008年5月16日……人們爭分奪秒努力在挽救著每一個還有活下去可能的生命,一邊卻是艾未未和他的一幫人們樂不可支地在做真人秀,大玩口交,搞行為藝術,還要故意發到他的博客上讓人看見,這是故意挑釁人類最起碼的道德良知。」 「2011年,艾未未工作室記錄對內蒙古青年呼格吉勒圖死刑案件訪談,他的嗅覺伸到了所謂的民族問題上,其用心不言而喻」http://goo.gl/q1YN4
28、 5月31日 多維網 《中國藝術家艾未未案將很快水落石出》 「北京消息人士透露,中國藝術家艾未未案將在近日有官方結果。據悉,艾未未主要罪名是涉嫌偷稅漏稅,金額接近2,000萬元人民幣(約合308萬美元)」、「艾未未已經對存在的經濟問題予以認罪」 (註:多維網是美國註冊公司,網路消息稱其與北京新華社等媒體有合作關係)http://goo.gl/FejnH
29、 6月22日 22:15 新華網 《北京市公安機關依法對艾未未取保候審》 全文為:新華網北京6月22日電 記者從北京市公安機關獲悉:公安機關對艾未未涉嫌經濟犯罪依法進行偵查,已查明其實際控制的北京發課文化發展有限公司存在逃避繳納巨額稅款、故意銷毀會計憑證等犯罪行為。鑒於艾未未認罪態度好、患有慢性疾病等原因,且其多次主動表示願意積極補繳稅款,現依法對艾未未取保候審。(中文:http://goo.gl/EVcnQ 英文:http://goo.gl/2uov3)
2011年6月22日 艾未未深夜獲釋後官媒報導:
30、 6月24日 環球時報 社評 《西方總想給中國法院「批條子」》 「西方對艾未未案的態度,是赤裸裸的政治干預。他們在打斷中國圍繞法律建設社會秩序的努力,他們試圖在中國法院的上空,升起西方意識形態的旗幟。他們希望中國的法官背誦美國及歐洲的政治文件,而不是中國的法典。他們很想有在關鍵時刻向中國法官「批條子」的權威」。http://goo.gl/4TRHG
31、 6月25日 新華社 《艾未未案件折射西方一些人對中國司法的傲慢與偏見》 「艾未未是因為涉嫌經濟犯罪而接受調查,犯罪事實清楚。司法機關對其採取強制措施,是因為查證其犯罪行為的需要。認罪態度好和患有慢性疾病,是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審的法定條件。這也是司法機關貫徹寬嚴相濟刑事政策和實行人道主義的具體司法實踐」、「一些西方組織和個人迫不及待地開始政治化的解讀,以有色眼光看待這起經濟犯罪案件,甚至將艾未未的依法取保候審歸因於中國政府迫於所謂「國際壓力」的結果」、「這種傲慢和偏見是對中國司法主權的粗暴干涉與侮辱。這些人在傷害中國人民感情的同時,也把自己言行不一、說一套做一套的面目,暴露在了光天化日之下」國際日報、香港大公報、香港文匯報分別轉載 http://goo.gl/K59ao http://goo.gl/z8VKC http://goo.gl/AZSjX
32、 6月25日 China daily(中國日報)《Legal procedure follows its own principles》 「在中國司法機關處理艾未未問題上,事實清晰,法律依據明確。北京市公安機關拘留艾未未,對其進行調查,是由於他涉嫌經濟犯罪,偷逃巨額稅款。而且,艾未未對其犯罪事實也供認不諱」 「事實證明,中國司法機關對艾未未的前後處理完全與政治無關」、「西方部分媒體和個別中國觀察家曾經無知地以為,艾未未或者將因其政治立場而遭到中國司法機關的嚴懲,或者會由於西方的政治壓力而被中國政府免於處理。事實再次證明,那種認為西方壓力將影響中國司法機關依法對具體案件的處理的想法是荒謬可笑的。」 http://goo.gl/Q1Tnj (香港文匯報6月29日刊登中文http://goo.gl/HOKjw )
33、 6月29日 香港大公報 景平 《西方的法治悖論》 「中國對艾未未案的每一個步驟,都是依法而行的。自始至終,都是按照《刑事訴訟法》來進行;「依法」二字、法治精神貫穿始終」、 「但是西方一些勢力,卻在艾未未取保候審後,急不可待地歡呼雀躍,鼓吹是他們的所謂「政治壓力」拯救了艾未未,列為他們的「功勞」之一,甚至還認為應該加大在人權問題上對中國的施壓力度。這種阿Q式的精神勝利法,只不過是為自己的無計可施找一個台階下,實在是可笑復可悲。」 http://goo.gl/oWVC4
中國外交部在艾未未被關押期間的回應:
1、 4月7日 外交部記者例會,發言人洪磊回答記者稱「艾未未涉嫌經濟犯罪,正在接受公安機關的依法調查,中國是個法治國家,將依法辦事。我們希望相關國家尊重中國的決定」、「此事與人權或言論自由沒有任何關係」。「關於艾未未被扣押的具體情況,他不再回答,請記者自行向中國相關部門查詢。」 本次記者會18個問題中有10個問題與艾未未相關,但外交部在隨後公布的記者會記錄中刪除了所有相關內容。http://goo.gl/t6yI6
2、 4月12日 外交部記者例會,發言人洪磊答記者問時稱:「艾未未涉嫌經濟犯罪,被公安機構依法調查。公安部正調查案件,外交部沒有新信息提供,記者可向有關部門瞭解。不論以往是什麼身份,任何人若犯罪都要依法懲處」、「中國人民很感到疑惑,為何一些國家、一些人,把中國涉嫌犯罪的人當作英雄,中國人民對此也不滿。如果說討論這事情對中國有什麼影響,那就是這宗事件的處理,將表明中國依法治國,任何人不能夠凌駕於中國的憲法和法律之上;如果任何人違法,必然受到法律的懲處。「http://goo.gl/0YuDg http://bbc.in/gx144v
3、 4月26日 外交部記者例會 發言人洪磊答記者問時表示:「中國不害怕其他國家表現出的敵意,但當然,我希望有關國家及其公眾耐心等待公安機關對艾未未的調查結果。」洪磊還重申,中國反對美國利用人權問題干涉中國內政http://goo.gl/NGgA1
4、 4月27日 中國外交部網站 《<每日電訊報>刊登駐英使館駁斥英國媒體對艾未未報導的信函》 「貴報4月20日刊登拉什迪先生的評論文章《中國必須釋放艾未未》併發表社論,就艾未未案對中國妄加指責,這是對中國司法獨立的干涉,是對中國司法主權的不尊重,是任何一個主權國家都不能接受的。」 「艾未未此前發表過很多言論,他在推特網上很活躍,也經常接受西方記者的採訪,還經常到國外舉辦展覽。對他的這些活動,中國政府未予限制。試想,如果予以限制,艾未未在倫敦TATE現代美術館的展覽還能夠舉辦嗎?」http://goo.gl/EARJT(外交部已刪除), 網易轉載 http://goo.gl/O5584 有175431人參與)
5、 5月10日 外交部記者例會。記者連續追艾未未下落,發言人姜瑜表示:「不評論艾未未的案件。案件仍在調查,外界不應該發表任何評論。中國的司法機關是依法獨立辦案,不能因為某人得到西方的欣賞,就有超越中國法律的特權,可以不受中國法律的約束,希望各國媒體客觀公正看待有關問題,尊重中國的司法主權和司法機構依法辦案。」 但中國外交部網站隨後公布的2011年5月10日姜瑜舉行例行記者會文字實錄,沒有出現有關艾未未的內容。http://goo.gl/e0o9U
6、 5月12日 中國外交部副部長傅瑩在訪問匈牙利時被記者問及艾未未下落,稱關注中國藝術家艾未未案件的歐洲國家應該信任中國司法程序。http://goo.gl/Wr9mB
7、 5月16日 外交部發文 《外交部副部長稱艾未未事件應信任中國司法》:
記者問傅瑩:……歐洲很多人擔心中國藝術家艾未未,我們不知道他的去向,您能不能告訴我他現在是不是還活著? 他會面臨怎樣的指控?
傅瑩:坦率地說這位記者提問題的方式讓我很驚訝,你對中國的政治體制和司法制度如此缺乏信任。艾未未的問題在戰略對話中沒有提及,我想談談個人的看法。艾未未在歐洲是有一些聲譽的,認為他是藝術家,甚至有人以為他設計了北京的鳥巢,實際上並非如此。近30年來中國的改革、尤其是政治體制改革的重要內容就是法制建設。在中國,法律法規應該適用於所有人,就像在歐洲一樣,不能因為有些人是你的朋友,或與你有相同看法,就要求給他們超越法律的特權。我知道你剛才並不是在暗示中國的法律制度應該為你們所喜歡的人網開一面,但我想強調的是,即使你對某個案子存在疑問,也應耐心等待司法程序的結果。我想無論是在匈牙利還是其他歐洲國家,一個人如正在接受司法調查,無論出於什麼原因,記者通常都不會干預這個過程。因此,歐洲人也不應居高臨下地對中國人說,有些人可以超越法律。」 http://goo.gl/5CkBT http://goo.gl/dzp36 http://goo.gl/ZOKiw (網易轉載外交部該問文後,16252人參與表態 2557條跟貼,網友紛紛表示信任。)
8、 5月17日 外交部記者例會。發言人姜瑜表示外交部發言人姜瑜被問到案件的調查進度,及預計審訊的日子時, 她表示案件仍在調查中,建議記者向北京市公安局詢問。http://goo.gl/nJ9rr
9、 6月1日 外交部記者例會。記者問對英國藝術學院授予艾未未榮譽院士有何評價,發言人洪磊稱:不能因為某此人受到某些人的欣賞、某些機構的欣賞,他就可以超越法律,就可以不受中國法律約束,中國有關部門正對艾未未案件進行依法調查。http://goo.gl/Bk1Kb
10、 6月23日 外交部記者例會。
記者問:艾未未獲釋是否與溫家寶訪歐有關? 洪磊答:中國是按照一起普通經濟犯罪案件來處理艾未未案,這一案件的發展不會影響(溫家寶訪歐)。
記者問:為什麼不准艾未未發表言論? 洪磊答:根據《刑事訴訟法》和《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4月3日公安機關對艾未未採取監視居住的強制措施,監視居住最長可達六個月。當前允許艾未未取保候審,也是根據這兩部法規,取保候審可以長達12個月。
洪磊強調,艾未未在取保候審期間仍然處於涉嫌犯罪調查階段,未經執行機關批准,不能離開所居住的市或縣,在傳訊時候應該及時到案,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擾證人作證,不得毀滅偽造證據或串供。
http://goo.gl/3y00R http://goo.gl/PrDZ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