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賴昌星主導的遠華案,自一九九四年至一九九九年案發,共走私數百億元人民幣貨物,行賄數百名官員,後攜巨款逃亡加拿大。近日被加拿大聯邦法院裁決遣返中國的賴昌星,這起震驚中外、被外界稱為是「中共史上的最大貪污案」涉及的內幕一直被外界所揣測和關注。
起家史:小學文化
賴昌星於1958年生於福建省晉江農村的農民家庭,家境貧窮,直到10歲才上學,但小學只讀了三年便輟學。
他85年開始生產整臺紡織機。在1991年移民香港之前,賴昌星在家鄉自辦多家工廠,積累了幾千萬元人民幣的資產。
據大陸公安調查所稱,賴昌星是以虛假資料取得單程證來港,初時於鰂魚湧定居,兩個月後購買比華利山,開始做房地產生意,91至92年間就翻了一倍,賺了近2億元港元,至01年其香港物業市值約11億港元。
移民香港後,賴昌星當年就在香港註冊成立「遠華國際有限公司」,1994年又在廈門以港商身份設立廈門遠華電子有限公司。
遠華走私案
被稱為中國最大經濟案的廈門遠華國際走私案於上世紀九十年代末案發。
據中國媒體報導,賴昌星任董事長的廈門遠華集團自90年代起至走私案暴露,走私進口的汽車、香菸、植物油等物品的總值逾800億人民幣。其中案件涉金額5百多億人民幣,逃稅額達3百多億人民幣。
中共政治局常委、全國政協主席賈慶林是當時福建省的第一把手。
中國媒體2000年的報導透露,遠華走私案有6百多人因涉案被調查。在3百多名被追究刑事責任的人中有4名省部級官員、20多名廳局級官員、和160多名處級官員。
其中廈門海關關長和副市長等5人被判死刑,4人被判死緩,廈門市委副書記等6人被判終身監禁。
建「紅樓」行賄百官:送錢、色誘、再側錄
隨著案情曝光,賴昌星最廣為人知的,是他耗資一億元人民幣興建予官員玩樂的黃賭場所「紅樓」。
位於廈門湖裡區的紅樓,當年是賴昌星遠華集團總部所在,遠華案發後被當局指是他拉攏官員、走私犯罪的大本營,後被當局收歸國有。
有報導指,紅樓內部裝修堪比五星級酒店,舞廳、桑拿、老虎機等一應俱全,且「紅樓」的三陪小姐全是高學歷的漂亮女郎,全部開支均由遠華集團支付。
據臺灣《聯合報》報導,賴昌星賄賂官員花招多:向官員借小錢,再報以高息利潤,讓對方安心收款;自己過生日,反包給到場嘉賓大派人民幣紅包;拉攏官員親屬、子女;再側錄官員上招待所的不雅影像,作為日後要脅工具等。
據傳,96年遠華集團一座大廈動工時,賴昌星請來近2,000名嘉賓,當中不乏高官,且每人可得到了數千元禮品,有一年他生日時亦宴請200名重要嘉賓,每人獲派每封10萬元以上的利是。
知名女歌手涉入遠華案
賴昌星在東窗事發前腰纏萬貫,被指女人多不勝數,但家族認可的則只有兩個,即其結髮妻子曾明娜和一位蔡姓情婦。
而與賴昌星交往且有曖昧關係的其他女人當中,則有個紅極一時的內地女歌星,某些出版物中稱,「某以主旋律歌曲成名的娃娃臉D姓女歌手其實就是遠華紅樓的女主人」,外面傳言,賴昌星贈送給她的「感情費」是在北京一幢價值700多萬元的別墅,外加200、300萬元現金。賴昌星案發後,這名女歌星為他到處說情遞信喊冤。
據北京消息人士指出,這名女星就是解放軍知名女歌手董文華。
中國時報曾引述香港某報報導稱,董文華因涉入遠華案,當局臨時取消其在中央電視臺春節聯歡晚會獻唱。董文華當時未露面引起外界諸多猜測。其夫則否認妻子涉入遠華案。
知情人士說,賣冰棍出身的賴昌星確實不簡單,他從福建北上找董文華希望她介紹認識北京的高幹,好讓當局不要立案調查遠華案。賴昌星拿出百餘萬人民幣當活動費。董文華拿了錢在北京購置一別墅。當遠華案爆發,當局急於追捕賴昌星時,董文華卻知情不報,致使當局錯失追捕時機。
而賴昌星在接受《遠華案黑幕》一書作者盛雪採訪時披露道:「我是通過董文華向政法委書記羅干反映的。我請某記者寫好材料以後,我就交給董文華,通過董文華把這份材料送給羅干。」
當盛雪問道:「你為什麼要通過董文華送材料給羅干呢?她能有這個辦法?」時,賴昌星強調道:「她跟羅干很熟,她跟中央領導都熟,沒想到她如今也受了牽連。」
香港亞洲週刊曾報導,賴昌星願意在「有條件」情況下,向北京中央高層和中紀委官員,講述他心中多年的秘密,像是他與中共現任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國政協主席賈慶林及賈慶林身邊工作人員交往的細節和過程,還有他所瞭解的賈慶林妻子林幼芳。但相關內容尚未獲得證實。
攜巨款逃亡加拿大
1999年中國司法部門通緝遠華走私案最關鍵的嫌疑人賴昌星。他於當年夏天攜妻子及3個子女一起,持香港護照,以旅遊者身份攜巨款逃至加拿大。
在旅遊簽證過期後,賴昌星和家人向加拿大政府申請政治避難,自那以來的12年中,加拿大移民局多次拒絕賴昌星的避難申請,但每次都因賴昌星的上訴而延緩遣返程序。
賴昌星日前接受「環球人物」專訪,坦言剛到加拿大,為排解心裏的恐懼,白天泡賭場,晚上才回飯店打電話問案情。他說,頭兩個月,每天都聽到不好的消息,說不怕是不可能的,只好到賭場麻痺自己。
他和前妻曾明娜在溫哥華的公寓略顯簡陋,平時來往的朋友很少。因為不能跨出市區,他在家的主要活動是看租借的中文影視節目,不好看時就睡覺。
曾明娜在2004年申請與丈夫離婚,2005年離婚批准,她於2009年帶子女返回中國,目前在中國居住。
2009年賴昌星獲加拿大移民局簽發的工作許可證。不過在2011年7月12日賴昌星再次被邊境服務局拘留。加拿大聯邦法院在2011年7月21日最終否決了他暫緩遣返的申請。
而賴昌星此前所有的抗遣返上訴的理由都是:如果他被遣返中國,很可能會被處死。
朱鎔基斥賴「死三次也不夠」
99年遠華成為頭號走私要案,賴昌星與家人逃走期間,朱鎔基主政下大批黨政軍要員下馬,300多人被判刑,包括公安部副部長李紀周被判死緩兩年,並要開除黨籍和公職,而賴昌星的發跡地福建省及廈門市牽連甚廣,不少官員被判死刑及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朱鎔基更對賴逃之夭夭咬牙切齒,怒斥賴「死三次也不夠」,但又同時表示願意妥協,引渡賴昌星回國後不會判處他死刑;中方更向加拿大保證,不會虐待或處決賴昌星。
香港亞洲週刊曾報導,賴昌星願意在「有條件」情況下,向北京中央高層和中紀委官員,講述他心中多年的秘密,像是他與中共現任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國政協主席賈慶林及賈慶林身邊工作人員交往的細節和過程,還有他所瞭解的賈慶林妻子林幼芳。但相關內容尚未獲得證實。
昔日紅樓變成今日官方「聚寶盆」
據香港《蘋果日報》報導,2002年專案組在紅樓舉行「遠華走私案」展覽時,有媒體曾採訪過曾被當局描繪成「酒池肉林、荒淫無道」的紅樓,樓上客房、餐聽、按摩浴池等,全部與色情相關,參觀者無不嘩然。另紅樓辦公室裡還挂有一張七人的合照,除賴外,還包括已故中央軍委副主席劉華清等人。
但報導指,展覽不到兩個月即匆匆告終,當局解釋語焉不詳。當時有消息指,賴昌星在紅樓接待過許多政要,包括時任中央軍委副主席、國防部長遲浩田等,專案組將其描繪成色情大染缸,令曾涉足紅樓的政要不快。
而今,中共當局又將其出租賺錢,成為官方斂財的聚寶盆,中國移動已進駐七層高的大樓。
《蘋果日報》報導,當地產經紀梁先生估計,當局出租該物業所獲不菲,直指當局以打走私名義沒收賴昌星財產,放租賺錢:「單是主樓紅樓,月租金收入至少10萬元人民幣,加上副樓出租,我估計一年收入有一兩百萬。」
據悉,紅樓目前的業主為廈門市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