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初目的是告美國人、圖巨額索賠的桑蘭案,還根本沒開打,就在沒拿到任何「巨額」的情況下、在桑蘭抵達紐約不到兩星期的火箭速度把告美國人部分全部撤案。其小丑鬧劇性質一目瞭然。
昨天桑蘭到紐約地方警局報「性侵」,又把這出惡作劇推向一個新高潮。在這個從頭荒謬到尾的案子裡,最可笑,也最毒的,莫過於這個「性侵案」,因為對整個「性侵」事件,桑蘭本人居然不知道,是在媒體報導之後,她才恍然大悟的。她的起訴書寫道:「最近,報紙和其它媒體披露桑蘭曾遭到當時60歲的男人劉國生和他的繼子20多歲的薛偉森性騷擾(參看附上的媒體報告)。」
桑蘭或許最近幾年在不為人知的情況下,腦袋摔了一跤什麼的。不然怎麼鬧出這麼多「門」:保姆門、北大門、輪椅門等等(不解釋了,網上都有),還沒聽說哪個靠自己本事成名的人鬧出這麼多「門」、更鬧出21億的天價索賠案。
但13年前的桑蘭,僅僅是摔傷了身體,她的頭腦是沒有殘廢的,沒有人比她更清楚她和薛偉森是一個什麼關係、什麼感情。今天,也只有她最清楚,告薛偉森「性侵」(路平證詞英文版是「強姦」),是一個什麼程度的傷害。這是不「毒」到相當程度的人絕對做不出來的。
在整個桑蘭案中,最大的受害者是薛偉森。為什麼?以下只是根據網上資料,尤其包括桑蘭本人的文字,勾勒出的一副圖畫,然後做出最常識性的推理。
薛偉森這位在香港出生、在美國長大、讀書的青年,當時跟無數人一樣,對桑蘭的摔傷充滿巨大的同情和憐愛。由於他父母成為桑蘭的「監護人」,所以他近距離地看到了桑蘭的可憐:一個雖然已經17歲,但身體也就是一個十歲左右的小女孩(98年的桑蘭可從Youtube上看到);在那麼小的年紀,還一臉天真,就摔成了終生癱瘓。任何人看到這一幕,都會產生難以言喻的傷感。美國副總統戈爾的妻子在桑蘭床邊留下了淚水,她代表的是一種人類共性的疼痛和憐愛。
我自己也清楚地記得當時聽到這個新聞時的心痛,甚至幾度設想,她今後的生活該是多麼艱難。後來在電視上看到桑蘭在紐約新年落燈儀式上按鈕,那麼多人關心她,真是由衷地為她高興!那種「不幸中的萬幸」(摔在美國)感,讓人長舒一口氣。可想而知,能夠跟桑蘭近距離接觸的薛偉森,每天能看到癱瘓的桑蘭,那種同情和憐愛會更加強烈,所以他盡了最大努去幫助和安慰桑蘭,幫她度過人生的難關。
在中美媒體上,對此有多篇報導。《北京青年報》(記者張嘉文)的報導說,「在住紐約醫院的幾個月裡,薛偉森天天到醫院看望桑蘭,跟薛偉森聊天是桑蘭最高興的事。」兩人像兄妹,「雖無血緣關係,但命運把他們連結到一起。」《紐約每日新聞報》(Daily News)報導說,桑蘭和薛偉森之間「形成了一種很親密的連結,他幫她吃飯、喝水,甚至在最近的採訪中,薛偉森還幫桑蘭把牙齒上一個食物擦掉。」那份親人般自然的關愛,讓現場的記者很感動,稱他們是soul mate(靈魂夥伴)。美國三大電視之一的ABC臺,以及Life雜誌等,都做了關於他們倆的專題節目,潛在地希望他們成為情人關係,把這個「憐情」變成一段「戀情」佳話。《紐約每日新聞報》的報導還配發了一張薛偉森緊緊摟著桑蘭的照片。
所有的人都願意看到美好,記者們更巴不得有一段「佳話」可宣揚。儘管那些報導裡可能帶有希望的成分或傾向性,但那種心情是可以理解的。
薛偉森到底對桑蘭的感情達到什麼程度,恐怕連他自己也說不清楚。熟悉美國文化的人可能會更瞭解,美國的孩子們,從小就在一種對小貓小狗都像對「小人兒」一樣關愛的文化中長大。在沒有苦難的環境中,人心自然傾向「好」;有個做好人好事的機會,他們會爭先恐後,更何況薛偉森有近水樓臺的條件。
薛偉森到底對桑蘭有多好?據天津網《每日新報》(記者滕達)報導:「一位當年曾在美國留學的留學生回憶道,‘當時劉謝夫婦和薛偉森對桑蘭的照顧被美國媒體廣泛報導,我們很多華人都被他們一家子的付出感動了。由於桑蘭行動不便,許多事情都需要有人抱出抱進,謝曉虹最開始負責這些,但她明顯體力不支,為此還犯了頭暈症。此後這種力氣活兒就交給她的兒子薛偉森了。當時就讀紐約大學的薛偉森為了哄桑蘭開心,每天都會到醫院陪桑蘭聊天。後來為了更好地照顧桑蘭,薛偉森甚至放棄了自己待遇優厚的工作。’如此無微不至的關懷,自然會讓桑蘭產生想法,此後多次接受採訪和在公眾面前露面的時候,桑蘭和薛偉森的關係明顯升級,兩個人的眼神之中也充滿了愛意,桑蘭甚至一度將薛偉森稱為自己的未婚夫。而薛偉森也似乎對桑蘭動了情,在桑蘭即將回國的時候,美國記者曾問薛偉森‘桑蘭回中國後你怎麼辦?’當時,薛偉森的眼圈紅了,說了句‘我想我會跟著回去的。’可見,兩個人當時的感情已非同一般。」
上述報導還引用圈內人士的話說,「當時桑蘭只有17歲,平常就是和隊友呆在一起,第一次接觸到高大帥氣的薛偉森,而且又是那麼關心她,照顧她,單純的桑蘭很快就愛上了這個大哥哥。薛偉森一度也對桑蘭有了感情,但由於父母的反對,此事就不了了之了。」
桑蘭和她母親在薛偉森的曼哈頓公寓住了三個多月,在幾乎每天被薛抱上抱下的特殊環境下,他倆之間產生了相當的感情是完全可以理解的。但這是否就是「愛情」又是另一回事了。據瞭解一些內情的人說,當時謝曉虹的兩個兒子都幫著照顧桑蘭,但他們都有女朋友了。由於桑蘭見到他們的女朋友會嫉妒,所以,為了不惹桑蘭不開心,他們都盡量不讓女朋友出現。這是一種很細心的關懷,但如果人心惡毒起來,就可以把這指責為:「你對我這麼好,欺騙了我的感情,又把我甩掉了。」
知情人士還表示,由於桑蘭有留在美國的願望,希望劉謝領養她,但領養的年齡是16歲以下,她已經超過了,所以謝曉虹的兩個兒子甚至動過用「假結婚」幫她留在美國的念頭。如果真有這回事,幸虧他們沒做;不然的話,他們不僅違反了美國法律要受懲罰,而且結婚容易,離婚可沒門了。以今天的桑蘭來看,她會斷然否定是假結婚,起碼要薛偉森賠上一大筆。錢和身份都到手之後,再弄個什麼理由告上法院。
有些美國公民用假結婚幫外國人拿身份,為的是賺一筆。但薛偉森如果做了,不僅得倒貼到吐血,搞不好真得進監獄。今天桑蘭向警察局報「性侵」的做法,不就是想把薛偉森送進監獄嗎?
有那麼一類「弱者」(相當數量),你對他/她越好,幫助越多,就欠他/她越多。
我是一個最痛恨「政治正確」的人,所以別指望我會像一些西方左派那樣,說些道貌岸然的謊話,以收買弱者人心。對弱者,尤其是那些自命弱者、認為全世界都欠他/她、對別人的幫助不懂得心存感激的人,人們最好躲他們遠點。對他們棒喝幾句,才是真正的幫助。一味慣著,實在是害死他們。
桑蘭迄今為止的表現,無論是對美國人還是對華裔「監護人」,都清楚地展示:她就是這樣一個被「慣殺」的典型。而薛偉森就因為給過她一份超出尋常的「情」,於是成了那個最「欠」她的人,遭到她最毒的一擊。
那麼薛偉森到底有沒有「性侵」桑蘭?桑蘭向新華社記者楊明證明她「被性侵」的證據,竟是《紐約時報》發表的薛偉森支撐著她的身體讓她在接受採訪的時候更舒服一點的照片。連非常想幫桑蘭、後來根據冒牌醫生路平的說法,用小說形式編了一段薛偉森「性侵情節」的楊明,都認為那張照片不能說服他相信性侵事件。
而我本人,恰恰是由於看了那張照片很感動,才去多查了一些薛偉森和桑蘭的故事。那張照片(和報導)顯示薛偉森是一個很細心週到小夥子,而且很會「疼人」。根據我讀到的所有信息從常識推理,我認為性侵事件根本不存在,薛偉森是整個事件中最大的受害者。為什麼?
首先,當時人們對桑蘭全都處於一種巨大的心疼、憐憫狀態,大家都想替這個可憐的孩子做點什麼。在這種氛圍中,任何有基本道德感的人,如果產生佔這麼一個殘疾人的便宜、和她發生性關係的閃念,都會感到罪不可赦。
其次,在桑蘭已經一夜成名之後,在全美國、全中國都在同情她之際,如果任何人敢對桑蘭「不軌」,被她告發出去,那這個性侵的人還想不想活了?他不怕被人們的口水淹死?(像桑蘭這種不怕被口水淹死的人不多),更別說法律制裁了。桑蘭能見到美國媒體、美國政要、中國外交部長、駐聯合國大使,甚至總理夫人等等,她有無數的機會可以傾訴。誰「敢」性侵她呵?
第三,完全拋開前兩項,僅僅因為她是一個下體毫無感覺的殘疾人,任何心理正常的男性都不會想和她發生性關係。同時,以她像十歲小女孩的身體,即使她不殘疾,是一個完全健康的小女孩,也除了那種想要「洛麗塔」的病態男人之外,沒人會對她動「性」的慾念。
第四,薛偉森不僅有自己的女朋友,即使沒有,在美國這麼一個自由的社會,要想解決性問題還不容易,有必要「性侵」一個癱瘓的人嗎?
第五,對桑蘭這種高位截癱的人,不僅大小便需要外人幫助,還有洗澡、穿衣等一系列從頭到腳都需要別人幫忙的事,別說沒有專門護士在身邊伺候,即使有,都完全不可能避免隨時需要周圍親友幫忙的情形。病人是沒有性別的,在需要的時候,任何健康人都應該幫助他們。記得看過報導說,有女性在地鐵上生孩子,許多人跑去幫忙。那種時候,你能說哪個不是醫生的男人看了那個產婦的下體一眼,或者幫著接了孩子、擦了血跡,就是猥褻嗎?
別說薛偉森和桑蘭曾有過那麼親密的、近乎情侶般的關係,即使是當時去過劉謝家的任何男人,給桑蘭「洗澡、導尿、買文胸」都不夠成性侵。因為在桑蘭這種高位截癱的人需要幫助的時候,她不屬於一個有性別的人,她只是一個病人。她不能因為自己身體是殘疾,就認為幫助過他的男人都「心理殘疾」。
第六,以桑蘭和薛偉森之間的感情,摟抱、親吻都是完全可能的。以薛偉森那種很可憐桑蘭、處處想討她高興的心態,表現得跟桑蘭很親近也是有可能的。男人有時為了不讓愛自己的女孩太傷心,做出超過自己真實感情的親昵表現也是常見的。但在女性哪裡,理解可能就不一樣了。而在桑蘭這類怨婦那裡,理解就更會不一樣了。
第七,這一點比較微妙,在中國和美國媒體都頗有要找一段「佳話」、恨不得促成一段美麗戀情的傾向中,再看著桑蘭的可憐,薛偉森也不是沒有可能產生過一種「高尚」的想法,真動過娶桑蘭的念頭。人心中那種追求「自我偉大、高尚」的東西,經常也會把自己都感動的不得了。
所以說,在整個事件中,薛偉森是一個和桑蘭關係最親近、也是感情最深的人。在這種關係中,即使發生過性關係,都根本不存在「性侵」的問題。據《紐約每日新聞報》的報導,桑蘭在離開紐約回國前那個夜晚,趴在薛偉森肩上哭了。如果他曾「性侵」她,她怎麼可能仍對薛偉森如此一往情深。
桑蘭不僅在後來的感激文章中,早已自我否定了性侵的存在,而且在2008年的紐約之行中,以及奧運會之際在北京,她都曾跟薛偉森見面,和他們家人一起開Party。有誰會跟「強姦」過自己的人一起烤牛排,喝酒唱歌?桑蘭在博客說:「這個晚上非常開心,感覺像回到了自己的家。」
當然人們很容易推測:桑蘭願意成為薛偉森的情侶、嫁給他,但最後沒能如願,於是一肚子不滿。但再有怨言,對那個自己曾既感激又留戀的人,今天怎麼能去檢察官那裡報「性侵」、要把他關進監獄呢?這得是一種「毒」到什麼心態的人,才能做到呢?
我真不知道那個曾多少次抱著桑蘭上上下下,曾給過她一份溫柔之情的薛偉森,面對今天這個把所謂「性侵」張揚到全世界的桑蘭,做何感想?現在薛偉森這個名字,已經登上百度百科,打開就是涉嫌性侵。他應該是傷心?還是憤怒?
即使桑蘭不是癱瘓,即使薛偉森沒有抱上抱下地關照、呵護她,即使他們真的是有過性關係的情侶,13年後,她忽然出來指控性侵,也明顯是一件缺德透頂的事情。有一類女人,最毒的那一類,和男人交往後一旦分手,就翻臉不認人,惡意指控,甚至可以把昔日的親昵、美好也變成醜陋。對給人家造成的身心和名譽損失,不僅沒絲毫感覺,連想都不想。她唯一知道的、想不顧一切去做的,就是發泄怨氣。所以,對這種毒蠍子般的怨婦,男人們實在是該躲得遠遠的。桑蘭屬於哪一類呢?(caochangqing.com)
2011年7月20日於美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