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昆明的胡伶女士,是一位55歲的殘疾人。1歲時曾患小兒麻痺症導致一條腿不靈便,後又因精神壓抑而患多種疾病,經常發脾氣,家裡人都怕她。1997年胡伶開始修煉法輪功,除了一條殘障的下肢外,其精神上和身體上的完全恢復健康,非常樂觀開朗,孝順老人、禮讓鄰里。
2009年1月15日,郭伶被當局綁架失蹤,被關入雲南省女二監,一年多杳無音信。直到2011年6月14日,監獄方面才通知家人,允許家屬2人去見郭伶。郭伶的先生和女兒趕到監獄後,看到郭伶在一個犯人的攙扶下,由2名獄警押著走出來,此時的郭伶與被綁架時判若兩人,身體非常消瘦,體質極度衰弱,精神狀況很差,父女二人見到此景,心如刀割。
監獄通知家人來見郭伶,主要目的就是讓家人在郭伶的「病情告知書」上簽字,承認郭伶目前在監獄中患上的「股骨頭壞死」是由於其小時候得過的小兒麻痺症的後發症狀。同時告知家人,郭伶有躁動型精神病,實質上,簽了這個病告通知書的真正目的就是要為監獄開脫責任。
郭伶的先生拒絕在此告知書上簽字,監獄轉而要求郭伶的女兒能夠做出妥協,甚至派來監獄醫院的院長做解釋,但也被郭伶的女兒拒絕。
郭伶家人拒絕簽字的原因是:郭伶股骨頭壞死發生在非小兒麻痺症的原來健康的腿上,而醫院解釋是小兒麻痺症引發的股骨頭壞死,就令人非常疑惑。
郭伶的家人詳細瞭解股骨頭缺血性壞死的引發原因。據查,引起股骨頭缺血性壞死的因素很多,大約有四十餘種,歸納起來有兩大類:創傷性和非創傷性。創傷類有股骨頸骨折、髖關節脫位、股骨頭滑脫、髖臼骨折和粗隆間骨折。股骨頭缺血性壞死的發生機理,經一百餘年來研究,國內外學者一致公認:股骨頭缺血是造成壞死的主要發病機理。但其可能是發生於動脈的供血,可以是靜脈的回流不好,或由於骨內壓的增高導致缺血而產生壞死。從醫學上根本找不到「小兒麻痺後遺症」引起的說法。而且,郭伶的「股骨頭壞死症」是發生在健康的肢體上,不是在殘肢上,就更不存在「小兒麻痺後遺症」所引起「股骨頭壞死症」的因素。
那麼在監獄裡,到底發生了什麼導致了郭伶的股骨頭壞死呢?而郭伶的躁動型精神病又是從何而來呢?郭伶都是五十五歲的人了,自小到現在家人和單位同事都從沒有見她有過精神不正常的情況,而且家族中也沒有這種遺傳病史,郭伶怎麼就偏偏在女二監患上這種精神病了呢?
家人回憶起2003年時,郭伶第一次被抓捕進雲南省第二女子監獄,就被監獄施以用殺人不見血的手段,「苦役」、「關禁閉每天最多上三次廁所,不許講話、不許洗漱」、「嚴管16個小時端坐在小凳子上不能動,否則挨打」、「月經來時不允許用衛生紙」,而「灌食」是折磨郭伶最多的手段。
監獄裡還有罰站、罰跑,高壓電棒電擊、注射損害中樞神經的藥物等等聳人聽聞的酷刑折磨。在這些酷刑手段下,許多法輪功學員肉體、精神受到嚴重摧殘,有的導致精神障礙、耳聾、肢體肌肉萎縮而致殘,有的甚至被迫害致死。
在這種嚴酷的環境下度過7年漫長的監禁與迫害,郭伶走了過來,雖然身心嚴重受傷害,但是精神狀態仍是正常人,但時隔幾個月後再次入獄的郭伶,這一次僅僅在監獄呆了一年的時間,但卻使這個承受過深重苦難的殘疾女子瘋了。
到底監獄又對她採施以哪些慘絕人寰的手段?這個答案,詭辯的獄警和獄醫不會告訴我們,而已經精神失常的郭伶也無法訴說,但蒼天可鑒、你我可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