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署科研所副所長劉力雲2日表示,截止去年底,全國1164所地方高校大概負債2634.98億元。國家實施宏觀調控政策後,銀行多次加息,高校還本付息壓力急劇加大、財務風險不斷增高。
說到高校負債,很多人都會立刻想到教育投入不足的問題。因為,十多年前就應當完成的財政性教育經費佔GDP比重4%的目標,至今沒有實現。
但是,高校的巨額負責,真的與教育投入不足有關嗎?2600多億的負債,到底都做了些什麼事呢?教學條件得到改善了嗎?為教學服務的各種設施、儀器設備、實驗室、教學基地等都具備了向一流大學,特別是世界一流大學靠攏的要求了嗎?相關高校能夠將這些負債是如何形成的、錢又是如何花出去的向社會公示嗎?
實事求是地講,按照我國高校前些年盲目擴張的速度和功利性,2600多億負債,已經算是幸運的了。因為,高校所需要的土地都是價格最便宜的,甚至很多是無償的,高校在建設過程中的各種稅費,中央和地方也都是能免則免、能減則減。如果像企業一樣,按照市場化的標準收取和供應,負債還要大得多。
也許,連教育主管部門也無法知曉,這些年,全國各所高校到底蓋了多少大樓、建了多少形象工程,有多少負債變成了鋼筋混凝土、變成了豪華辦公大樓,甚至變成了各種娛樂休閑場所、變成了教職工的福利獎金。有人曾經說過,高校的「三公」經費開支,一點也不比政府機關少,高校的資金使用效率,也一點不比政府機關好。
我們曾經無數次地聽到過高校發出的「辦世界一流大學」的口號,除了用巨額債務換來的豪華外表之外,內涵可能一點也沒有得到改變。因為,國際相關機構的世界高校排名,中國內地的高校並沒有因為巨額負債的出現和規模的擴大而名次前移。相反,卻不斷地聽到優秀考生向國外大學轉移的消息,各地的高考狀元們也不再把目標放在國內的那幾所名牌學府,而選擇了香港等地的大學。
據悉,一些地方為了避免高校出現債務風險,正在籌劃政府籌集資金為高校買單。也有一些大學,正在著手通過變賣土地還債。不管採取什麼手段,結果都只有一個,那就是讓社會公眾為高校的錯誤受過,讓社會公共資源為高校的錯誤決策買單。
眼下,從政府到企業,都在推行問責制,對因為決策失誤、行為不規範等給國家和人民的生命財產造成損失的,要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那麼,高校是否也應當推行問責制呢?對高校出現的巨額負債,有關方面是否也應在全面審計和調查的基礎上,對相關責任人予以問責呢?不然,誰來對2600多億的負債負責呢?誰來為2600多億的負債買單呢?要知道,高校是教書育人的地方,如果連高校也變成了大肆揮霍浪費國家和人民財產的場所,還如何去培養人才呢?還如何去教育學生愛護國家和人民財產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