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11-06-27 18:11:26作者:
「法制早報」前駐山東記者齊崇淮,四年前因揭發山東省滕州市超豪華政府大樓一事,遭法院判刑四年。原本刑期屆滿即將出獄,卻又在本月廿三日,以「漏罪」(還有其它犯行、另行偵辦)為名被法院追訴九年,這樣的結果不但齊崇淮本人感到憤怒,妻子更一度試圖跳河尋短。
香港明報,齊崇淮當年揭發滕州市政府蓋豪華大樓,沒想到滕州市法院竟反以詐騙、敲詐勒索等罪名,對齊崇淮進行審判。檢察機關指控,齊崇淮過去在採訪鄆城縣交警大隊交通事故、新泰市煤礦安全事故中,分別向當地公安局進行勒索,最終以敲詐勒索罪名判監四年。
當時有媒體認為,這樣的動作完全是種打壓行為,前「中國海洋報」杭州記者昝愛宗也指,記者揭露地方官員腐敗問題,都面臨了巨大的風險。
明報報導指出,齊崇淮的刑期即將屆滿,但法院在廿三日,又以敲詐勒索及職務侵佔罪等罪名增加刑期九年,需再服刑八年。齊崇淮的律師劉曉原說,當局沒有新的物證,用舊的物證再判刑一次,違反禁止雙重處罰的原則。
劉曉原還質疑,這起案件是早就「安排好的」,因為審判當天從早上十點審到下午兩點,後來法官表示要休息一小時,隨後開庭馬上宣判。他說,「休庭僅一個小時,中間還要去吃中飯,看來結果是早就搞好了,庭審無非是走一個過場(形式)。」
報導指出,齊崇淮妻子在法庭外等待,但獲通知後,隨即放聲大哭,攔一輛出租車離開。信訪局來電稱,她企圖跳河自殺,幸被保安人員攔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