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傳在金代時,明昌初年的元宵節,浙江有一位秀才信步路經一戶富賈人家,見其屋前懸有燈謎一則:
如大車無橫木,似東門有草生(打二字)
他略一思索便脫口而出:「謎底是「申蘭」兩字。」不料,剛一說完,只見珠帘上卷,走出一位少婦向他施禮詢問說:「何以見得?」
秀才解曰:「車字去掉兩橫木是為「申」字,柬字與東字相似,故「門有草」合柬則為「蘭」字也。」
少婦一聽,深覺有理,面露喜色,遂轉身急喚丫環取來百兩賞金作為獎賞。
後來該秀才金榜題名,中了進士,而且還被朝廷派為浙江諸暨縣令。
赴任後,該地適巧發生了一件壯碩屠夫酒後遭鄰居柔弱少婦殺死的奇案,而該少婦案發後即主動到公堂投案。
審訊時,少婦雖然語帶淒楚,但卻供認不諱,而被押入大牢等待報省。
不過縣令當下覺得此案有些蹊蹺,乃於退堂後私下和顏悅色勸以:若有隱情,從實說來無妨,定當代為作主,秉公處理。
少婦於是稟出:四年前其夫攜金外出經商後,突告數月未歸。後於某日,諸暨縣有一名男屍待驗,驚悉死者竟系其夫。因頸有勒痕,顯遭謀財害命無疑,但苦於不知凶手是誰。
及至次年元宵前夕,突然夢見有人以謎語隱示系凶手之姓名,謎面曰:
如大車無橫木,似東門有草生。
她因無法解謎,遂急忙懸燈征射,恰遇一秀才路過,一射即中,獲知凶手名為「申蘭」。遂特來諸暨縣,訪得其住處,因見屠夫所著珍珠衫,正是她丈夫生前所穿之物,確定其為凶手無疑,乃藉機接近將其灌醉,然後鼓勇殺之雪仇。
「請你抬頭看看還認得我嗎?」縣令聽她說完之後,不勝驚訝地問。
少婦仔細一看,原來堂上縣令張邦彥就是當年路過她家猜中燈謎時的秀才。
至此,張邦彥因而隨即重新升堂,改判凶手申蘭謀財害命死有餘辜,少婦從輕發落。這段鬼神透過夢中燈謎,讓烈女得以遇上明官的故事,真可算是一則奇聞。
夢筠按:在金代元好問所編的【中州集】中,稱故事中的男主角張邦彥,字彥才,系浙江平陽人。於金章宗明昌五年登科「張楫」榜進士,善於作詩,著有【松堂集】行於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