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著名愛滋病維權人士胡佳。
中國維權人士胡佳出獄後面臨與家屬一起遭軟禁。總部在紐約的人權觀察組織6月24日發表公告呼籲中國政府不應當對胡佳施行軟禁。胡佳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被判有期徒刑3年6個月,關押地點是北京市監獄。他即將於2011年6月26日刑滿出獄。胡佳的政治權利還將被繼續剝奪1年,在這期間沒有投票權,也不能接受媒體採訪。
人權觀察亞洲倡導促進事務部主任索菲•理查森說:「胡佳本來就不應該被判服刑,這已是個不公正。如果還以另一種形式繼續關押他,就會充分顯出中國政府對尊重‘法治'的承諾是多麼薄弱的。」
經過長時間被非法軟禁在家中後,胡佳於2007年12月被逮捕。他曾經還被執法當局強迫失蹤兩次。為了記載保安人員在他軟禁時期對他的流氓及非法待遇,他拍了一部名為《自由城裡的囚徒》的記錄短片。
2008年4月,胡佳被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庭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被判服有期徒刑,裁決基於他在2008年北京奧運會前發表譴責中國人權狀況的文章。當局經常採用「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等罪名對付對中國政府、共產黨和一黨政治制度的批評,將批評以刑事處置。
人權觀察指出,胡佳的審判不符合國際公正審判標準,顯明是政府有意在2008年北京奧運會前鉗制著名的維權人士。2008年,胡佳獲得歐洲議會薩哈羅夫思想自由獎。
胡佳服刑時期,同樣是維權人士的妻子曾金燕,大部分時間和他們的小女兒生活在警方嚴密監視和騷擾下。警方對他們的住家進行緊密且干擾式的監控,非法限制他們的行動自由,阻攔記者和外國外交官探訪曾金燕,還干擾她的電話和網際網路通信。
六月中旬,曾金燕對外國媒體表示,警方已通知她說胡佳不能「正常出獄」,曾金燕也說她「正在為長期軟禁做好心理準備」。她也曾指出房東因為受到「壓力」,拒絕繼續租房給他們住。
「對中國維權人士而言,被判入獄不過是失去個人自由的一種形式,」理查森說。「他們出獄後往往還得面對被軟禁、行動被限制以及被強迫失蹤。」
胡佳患上慢性乙型肝炎的嚴重併發症,但監獄當局堅稱他不符合標準,一直拒絕他自2009年7月開始提交的保外就醫申請。根據中國法規,符合相關條件的囚犯若已執行原判期限三分之一以上,可以申請保外就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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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OA: 人權觀察:中國政府不應該軟禁胡佳
中國知名異議人士胡佳星期天(6月26日)即將刑滿出獄。設在美國的人權組織[人權觀察]發表聲明說,胡佳刑滿釋放後,他和家人將仍然面臨被軟禁或是其他限制的風險。
人權觀察:胡佳或將被軟禁和限制
人權觀察星期四晚間發表聲明說,中國知名維權人士胡佳刑滿出獄後, 中國政府不應該將他和家屬軟禁, 或以其他法外手段剝奪他們的自由。
胡佳是中國積極的社會活動人士,他曾從事多項社會活動,包括環保事業、抗擊愛滋病和爭取民主人權等。2008年,胡佳因為「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被判有期徒刑3年6個月,裁決主要基於他在2008年北京奧運會前發表譴責中國人權狀況的文章。同年,歐洲議會向胡佳頒發薩哈羅夫思想自由獎以表彰他在人權領域的貢獻。
但是,人權觀察指出,胡佳刑滿釋放後,他的政治權利還將繼續被剝奪一年,在此期間沒有投票權,也不能接受媒體採訪。
理查森:很多人正式刑期結束後仍受罰
人權觀察亞洲倡導促進事務部主任索菲·理查森(Sophie Richardson)在接受美國之音採訪時解釋了他們為什麼有這樣的擔憂。她說:「他(胡佳)只是越來越多的一群人中的一個,他們本來就不應該被判刑。他的案子與我們長期觀察的那些在結束刑期後仍然被限制的人的案子是一致的。我們的看法是,這樣的一種做法是雪上加霜,因為這些人在正式刑期結束後,仍然被懲罰。」
理查森在人權觀察的聲明中還說,胡佳被判刑已經是不公正,如果還以另外一種方式關押他, 就會充分顯示出中國政府對尊重法治的承諾是多麼的薄弱。
人權觀察說,對胡佳的審判不符合國際公正審判的標準,明顯是政府有意在2008年北京奧運前鉗制著名的維權人士。
胡佳妻女同受迫害
胡佳服刑期間, 同樣是維權人士的妻子曾金燕,大部分時間和他們的小女兒一起生活在警方的嚴密監視和騷擾下。警方對他們的住所進行緊密監控,並干擾他們的生活,非法限制他們的行動自由,阻攔記者和外國外交官探訪曾金燕,並干擾她的電話和網際網路通信。
人權觀察的理查森說:「很明顯,自從胡佳入獄後,曾金燕也受到了迫害。他們的還有一個小女兒,不僅是胡佳會被軟禁,她(曾金燕)和孩子也會被軟禁。這是一種集體懲罰。根據國際法,這是根本不能接受的,但是這是非常有效的一種方法,讓他們的家屬阻止他們繼續從事相關的活動。」
六月中旬,曾金燕曾對外國媒體表示,警方已經通知她胡佳不能「正常出獄」,曾金燕也表示,她已經為長期軟禁作好了心理準備。她還說,房東因為受到壓力,拒絕繼續租房給他們。
被當局扣押82天,剛剛獲釋的中國著名的異議藝術家艾未未在回家後的第一天就表示,他不方便接受採訪,而且官方也明確表示,他的行動將受到限制。
理查森:壓制民眾將引發更大不穩定
人權觀察的理查森警告說:「對一個如此專注於維護穩定的政府來說,繼續以這樣的方式壓制人民,在我們看來是不合邏輯的。他們甚至不願意讓人民和平地表達他們的憤怒,這通常會引發更大的不穩定。」
人權觀察指出, 其他高知名度的維權人士和持不同政見者刑滿出獄後,連同家人一起被非法拘禁,行動自由上嚴重受限制,這些人包括:蒙古族活動人士哈達,山東盲人維權律師陳光誠以及上海維權律師鄭恩寵。
哈達,蒙古族活動人士,因「分裂國家罪」和「間諜罪」被判刑15年,刑滿後應該於2010年12月予以釋放。哈達因為創建內蒙古民主聯盟--一個在中國內蒙自治區促進內蒙古文化和公民權益的組織而獲罪。哈達至今仍然與外界隔絕,下落不明。據稱是被政府官員強迫失蹤。2010年12月,哈達的妻子和一個兒子分別以「非法經商罪」和「持有毒品罪」被拘留,至今下落不明。
陳光誠,盲人律師,2005年6月提交訴訟案,指控山東省臨沂事政府官員強制執行嚴格的人口控製法。2005年8月,地方官員軟禁陳光誠及其家屬,不讓他們與外界聯繫長達7個月。2006年6月,陳光誠被沂南縣人民檢察院正式逮捕,並被判刑4年三個月,罪名是「故意破壞財產和聚眾擾亂交通」。陳光誠2010年9月獲釋,但是此後一直與妻子袁偉靜和女兒被關押在山東的農村老家。 陳光誠在一個視頻中曾表示,自己從一個小監獄進入了一個大監獄。
今年6月中旬,外國媒體報導袁偉靜寫的一封信,信中說,她和丈夫因秘密錄製他們被非法軟禁的錄像遭到政府官員和保安人員的報復,並被加以酷刑。此外他們五歲的女兒被禁上學,以作為對他們全家的集體懲罰。
鄭恩寵,上海律師,曾為被非法驅逐的上海居民辯護。2003年被指控觸犯《國家秘密法》,被判刑3年。2006年獲釋後,他和妻子一直被便衣警察非法軟禁。鄭恩寵被禁止李家,而妻子只能在監控下每天出門買一次菜。他家的網際網路連接被切斷和手機通訊也經常被切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