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香港約有三萬人參加了七一大遊行。(圖:路透社)
自2003年7月1日有近十分之一的港人上街反對政府制訂嚴重削弱人權的國家安全條例之後,香港每年均於同日舉辦七一遊行,警方今年再就遊行設限,包括要求主辦方確保遊行人士在終點後隨即解散,不再集體前往其他地方活動;並提醒遊行人士不可使用樂器奏樂,惹來網民狠批,並成立群組反對。有學者質疑警方的做法既沒必要性,亦會激化矛盾。
主辦七一遊行的民間人權陣線(簡稱民陣)決定就警方有關限制提出上訴,公眾集會及遊行上訴委員會定28日(下週二)開會討論,一般即日會作出決定。民陣指出,民間團體可呼籲參加者守秩序和守法,但難以確保遊行人士抵達遊行終點的政府總部後隨即解散;此外,警方要求民陣確保參與者在未獲發許可證下,不得擅自沿途籌款、以紀念品等獲取捐款,否則可能被檢控,但民陣難以作出有關保證,因為發牌和查牌由不同政府部門負責,一般市民無權查看有關牌照。
另外,警方又以附件形式提醒民陣和參與遊行人士,按法例,任何人無合法許可權或解釋而在公眾地方奏玩樂器,即屬違法。有關提示引起網民不滿,並在 facebook發起「一人一樂器,去七一遊行,我有權奏樂」群組,亦有藝術家在網上發起「社運戰鼓速成班」,教導市民以鼓樂表達社運要求。曾在一個爭取平等性取向活動中被扣鼓的參與者直斥警方做法荒謬,又指,若大家接受遊行不准奏樂,警方下次可能禁止參加者遊行時不准喊口號。
中文大學政治與行政學系高級導師蔡子強表示,七一遊行多年來均沒有引起問題,警方附加的限制實屬不必,並會惹來市民不滿,讓市民自覺被打壓,這只會激化矛盾,無助解決問題。
在港舉辦遊行集會均須向警方申請,獲取「不反對通知書」才可合法舉行,近年警方對自2003年起每年舉行的七一遊行設置多項限制,被指進行政治打壓,今年的回覆加規定共有十二頁紙,比去年增加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