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2005 第二年
第一年的暑假我回國了,老闆很不情願,希望我留下做research,但我堅持,他也沒辦法。我老闆的學生都很聽話(系裡的中國學生其實都很聽話),所以讓他最頭大的估計就是我了,我的labmates一般老闆說什麼就算心裏不高興也不敢吱聲,回到lab裡又抱怨,我有什麼不同意的,我就丁是丁卯是卯和老闆說,誰說得過誰就按誰說的做,被說服了就去做,心裏沒結很舒服。
再回到學校的時候,有很多事情變了:我男朋友也來了(巧得很,他也是8月12號來美國的,所以今天也是他的6週年紀念),我的世界一下子就多了很多兩個人可以做的事情,吃飯,逛街,看電影都有樂趣了。我買車了,在挑選了三個月之後,花3000大刀買了一輛7年新的Nissan Altima,花了我當時積蓄的大頭,我開車很有天賦,以前沒有摸過方向盤,晃晃悠悠在學校停車場學了兩次之後,居然就上路了,兩個禮拜就拿到了駕照,有了車世界就大了很多,其實世界就那麼大不是嗎,只是你能看見多大就覺得它有多大,或者說想看見多大才能看見多大。我當上了中國學生會的主席,顛顛地組織大家去接新生,去學校要錢然後辦活動,因此和學校的很多部門都搞得很熟很熟,其實私立學校都是很有錢的,這些錢來自於學生,所以裡面有一塊是專門留給學生花的,你找一個好的理由去要,它就會給你,給你很多,然後你就可以去做點事情,這個取之於民用之於民的道理在美國其實是民主的一部分,政府花錢也是一樣,你想少交一分錢稅是很難的,比你想個辦法去申請筆funding要難。
這些經歷讓我懂得了,在美國,有很多很多這樣那樣的機會,但它們不會砸到你頭上,而是得你去爭取,你得告訴別人你想要,如果有好幾個人要,你就要告訴別人為什麼應該給你而不是別人,為什麼你的想法更值得被fund,任何事情,如果有 competition,就要敢挺身而出,捍衛自己的想法,hold your position,否則就算事實上事情做得比人家好幾倍,還是會輸。有一次我看到一個在夏威夷開的東西方交流的會議,覺得自己可以去講講在學生會做的如何推動中美文化交流的事情,從投稿被錄取,然後去學校pitch travel funds支持我去開會,最後成行,我再次體會到了,沒有什麼事情是不可能的,關鍵是想不想做,怎麼去做的問題。我沒申請過research grant,但想必萬事都是相通的,道理應該也差不多。
第二年在research上遇到了一些瓶頸。我不太喜歡我老闆給我的題目。我的老闆是屬於很nice一類的,很典型的中國學者,聰明(博士讀了兩年半就畢業了),努力(拿到tenure以前是7 點來lab,11點走),但是不是一個好的business man,不善於sell ideas,不善於言談,所以縱然學術很強,也受人欺負。所以他對學生的要求也一樣,希望大家勤能補拙,表達的缺陷用加倍的學術水平來彌補。這點上,我心裏並不讚同。
我本來research就很一般,比中國同學差,比美國同學好點,如果再來個做8分,只能講出4分,就徹底沒競爭力了。我知道我跟著我這 nice的老闆估計肯定是朽木一塊了,所以我決定自救。我們那學校的EE一般,但是BME很強,我對醫學的東西也比較感興趣,我和老闆說我想做醫學應用,老闆回答,我沒錢。我見過有人讀到一半轉系的,有人轉老闆的,有人被老闆派去和別的系一起做項目的,但我沒見過學生自己去找合作項目搞錢的,不過我想試試也無妨,美國沒什麼不可能的。所以我就去BME系找老師。我去學他們的原理,然後sell我的演算法,告訴他們我的東西可以給他們帶來什麼好處,還真的讓我在一個全國有名的組裡找到了一個很好的應用,對方同意教我數據採集,用他們幾百萬的機器做實驗,然後用我的演算法處理數據,於是兩個老闆就用我的idea寫了個proposal,很快拿到funding,我就開始做我想做的事情了。然後我又想反正我也在BME做research了,不如拿個BME的MS,有此想法跑到grad school一問,回答說理論上可以,但是如果想不交學費,必須EE的老闆同意,EE的系主任同意,BME的老闆同意,BME的系主任同意,再加研究生院院長同意,被告知難度比較大,至今還沒有先例。
我發現我的中國式思維真的開始變了,以前我會想一件沒有先例的事情多半也做不成,做不成不如不要去做。而那時候我卻想,如果一件事情沒有先例,那麼我就可以放手一搏,做不成無所謂,大不了就還是沒有先例,做成了我就是第一個了。無數的persuading,無數次地defend自己的想法,當我最終拿到五個人的簽字的時候,覺得太有成就感了。
和我的EE 老闆不一樣,我的BME老闆是一個很好的sales man,美國人,很聰明,他數學物理計算機醫學都懂一點,都不精通,組裡有很多postdoc甚至phd比他強,但之所以他是大老闆完全在於他的管理能力和表達能力,你和他說個東西,他很快能明白,然後用華麗而淺顯的方式再表述出來的時候,你會驚嘆,原來我的idea是那麼brilliant。所以我決心向我的EE老闆學治學,向我的BME老闆學academic sales,取長補短。
我身邊學理工科的學生大多很專一,每天想的就是research,大家平時見個面,三句又說到research上,好像別的就沒什麼可說的了。我比較喜歡折騰,坐不太住,一個禮拜做一件事情會瘋掉的那種(其實這也注定我不是做research的料)。所以我就滿世界的找事做,除了去參加各種社團活動之外,我就跑各處去上課,我在business school,medical school,law school都上過課,反正PHD學生多選課是不要錢的。b-school和law school的課和engineering的課很不一樣,很多reading,很多課堂討論,每個人都suppose要發言,要take participation,相比之下對表達的要求比engineering school更高。
開始是不適應的,憋半天把答案在心裏說了好幾遍才敢舉手,慢慢也就習慣,想到什麼就說什麼,其實那些classmates說的仔細想想也實在是很平常的東西,人家自己覺得很brilliant,說出來就中氣十足的,我也有我自己unique的想法,說出來就完了。business school那個老師特別喜歡我,秋季學期上完課的之後,問我願不願意做春季課的TA,於是我又顛顛得給MBA做了一學期TA。工程系的PHD跑去 B-school做TA ,我不知道我是不是又是史無前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