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了47年,被洗脫了「殺人」罪名的張石梭
【看中國記者甄貞綜合報導】據錢江晚報17日消息,1963年,福建漳州雲霄縣和平鄉女子吳達春,在挑粽子回娘家途中遇害。這起轟動雲霄的「挑粽」命案至今未破,但一同鄉男子張石梭為此蹲了16年冤獄。等了47年,他洗脫了自己的「殺人」罪名,同時可能等來20萬元的國家賠償。對此,網友表示,遲到的正義,不是正義,並紛紛譴責當局執法不公。
張石梭曾被刑訊逼供致遍體鱗傷
據台海網消息,當地很多老人都記得,1963年6月21日,正值農曆五月初一,臨近端午節,桃斜村的一名農婦挑著粽子準備回雲霄娘家,途中被人殘殺,拋屍於和平鄉西安村路旁公廁。就在當年7月15日,穿著短褲下田勞動的張石梭剛回到家,就被雲霄公安局的警察叫走,走出一段路之後,被雙手反銬,原因是涉嫌端午節前的凶殺案,而張石梭則反駁,五月初一那天一整天都在雲霄開會,並且有人可以證明。一直至今,這起凶殺案仍沒破案。
張石梭回憶,當天他被帶到雲霄縣看守所,警察將駁殼槍拍到桌上,大聲喝問,直到今天他仍記得當時的情景。當一談到自己在看守所的遭遇時,張石梭就淚流滿面。張石梭說:「每天每夜反銬著雙手,只給一點稀飯吃,要我認罪。幾個月之後,我忍受不了,就開始絕食,7天沒吃沒喝,最後他們強行撬斷我的牙齒,插管灌了稀飯。我就一直穿著那條短褲,我弟弟給我送的衣服也不讓穿。」
他回憶當時牙齒被撬斷後,滿嘴都是血,而此後還多次遭到刑訊逼供導致遍體鱗傷,無法走路。而因為偷渡越境被抓的方益平 (今年72歲),1967年跟張石梭關在一起,他證實「當時張石梭已經不能走路,放風都要別人架著出來」、「在牢房內一直說自己是被冤枉的」。
冤獄16年 過程無任何相關手續
現年74歲的老人張石梭,1963年因「殺人」被關進看守所,一關16年,於1979年放出。等了47年,他洗脫了自己的「殺人」罪名。張石梭說,「從被關到16年後被釋放,雲霄公安局沒有任何的拘捕、釋放等手續。」而其弟弟張石涉從張石梭被關押後不久,開始為哥哥向地區、省、全國的公檢法部門信訪直到去世。
去年10月17日,雲霄縣公安局出具 《公安機關處理信訪事項告知單》,向其稱「本案沒有充分證據證明你有犯罪事實,不能認定你有罪」。11月2日,張石梭向雲霄縣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公安機關恢復名譽、賠禮道歉;賠償侵犯人身自由權賠償金、精神損害撫慰金合計62萬元,但是法院沒有受理此案。有消息稱,他可能等來20萬元的國家賠償。
遲到的正義,不是正義
當媒體大肆宣傳張石梭老人終於獲得自由,並可能獲得賠償時,也引起網路關注。許多網友認為,冤獄的發生是由於中共獨裁體制所致,要解決根本的問題,必須改變顯存的體制。
網友「長小下」表示,「遲到的正義,不是正義,在中國有辱正義這個詞,這是當局執法不公造成的。當年亂辦案那些官爺是怎麼辦的案?內幕是否他們知道?故意屈打成招?以「替護」某些人?黑暗呀!!!」
網友「風雨」表示,「47年才賠20萬!每一年的時光都不值1萬元錢。20萬補償不了這16年的精神傷害。看誰不爽,陷害他坐50年牢,不死的話,那就賠他20萬!呵呵呵,反正這是中共執法部門的特長,對待百姓心狠手辣已經見怪不怪了。」
網友「黑謝社會」認為,「現在中國的法制,只有一個字,那就是「黑」,這個老人在中國已經算是幸運了,有多少被殺了,卻死無葬身之地?這就是獨裁者的黑暗統治所致。」
署名為「真心英雄」的網友總結到,「中國社會現在賢良受辱,小人猖獗,要杜絕這種亂辦案的現象,必須推翻中共的獨裁,天網恢恢,疏而不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