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11-06-16 11:52:14作者:
「網易博客」上,有篇署名柯雲濤的文章。對近年來,重慶的「唱紅」進行評論說:2011年,重慶仍然不「寂靜」。還上演著一場場「鬧劇」,而且有蔓延全大陸的意思。為什麼說「渝戲」是「鬧劇」呢?,看看它的幾個「摺子」便可領略一二。
一出是「著裝下鄉」。重慶政府,花納稅人的錢,為每個下鄉幹部製作了一身「紅軍服」。此「紅軍服」,顏色鮮亮,絕不像當年的紅軍服那樣的襤褸不堪!「渝戲」 的「班主」一定會認為,著此「戲裝」在身,其「工作效果」必「事半功倍」!「人靠衣服,馬憑鞍。」麼。我終於「悟」出了那些「跳大神」的「神漢巫婆」們,在他們「作法」時,必須穿上那些怪異服裝的道理了!
一出是「亂認祖宗」。重慶市長在為他們的「紅色文化」辯解時,竟然給莎士比亞和《馬賽曲》戴上了「紅帽子」!《馬賽曲》曾是法國大革命時期的戰歌,如今是法蘭西的《國歌》。莎士比亞肯定不會被承認為「無產階級」知識份子; 法蘭西是資本主義國家。我弄不明白,「紅色」作為「無產階級」的「專用色」,是怎麼會塗在他們的頭上的?
一出是「臉比牆厚」。面對洶湧而來的質疑和批評,曾經踩斷自己老爹三根肋骨的「渝戲班主」,毫無自省之意,盡顯不屑之傲。敢打老爹,可見其心黑;死不改悔,足見其臉皮厚!
一出是「法律是丫鬟」。最近,重慶市委的某負責人說,在押的犯人,如果能積極「唱紅」,可作為減刑的依據。此話一出,輿論立刻嘩然。唱唱領導們喜歡聽的歌,竟然能減刑?真是「犯法不要緊,只要能『唱紅』!」在「渝戲班主」的眼裡,什麼《刑法》、《民法》、《憲法》,只不過是任我驅使或褻瀆的丫鬟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