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報導,到5月底,今年中央政府計畫生產1000萬套保障性住房任務的實際開工率不到30%。
儘管住房建設部要求各地必須在11月份全面開工保障性住房,並把該任務作為各地方政府業績考核重要指標。
但實際上無論是從保障性住房的資金來源情況來看,還是從保障性住房開工的情況來看,今年各地政府要完成1000萬套保障性的住房並非易事。
現在我們要問的是,為何近8年來一系列房地產政策總是事與願違,總是無法實現。
從2003年起,政府希望通過房地產宏觀調控來穩定房價,但是房價越是要穩定則漲得越快,最後全國房價漲得淹過到頭頂。
今年出臺的新國八條,就是希望通過這些房地產政策來擠出房地產泡沫,來保障低收入民眾的住房福利條件改善,同時,使得新出臺的房地產宏觀政策不對經濟增長造成多少衝擊。
大造保障性住房的政策就是其中最為重要一項政策。
其實,中國住房市場的問題所在,並非完全是保障性住房體制的問題。而是過高的房價讓居民無支付能力進入。
房價過高又是一些錯誤政策的結果,促使中國的住房市場完全成了一個投機炒作的市場,一個賺錢盈利的工具。
可以說,如果這個問題不解決,保障性住房生產再多,要解決絕大多數中低收入居民的住房問題是不可能的。
只有住房市場的「去賺錢化」,擠出房地產市場泡沫,才能使住房市場的價格全面回歸理性。
在這種情況下,保障性住房的比例自然會相當小,住房的雙軌制也沒有必要。
假定「住房雙軌制」的發展模式能夠成立,那麼不僅在於各地方政府有沒有激勵大造保障性住房,而且在於各地方政府有沒有財力建造保障性住房。
如果各地方沒有財力建造更多的保障性住房,那麼中央政府對保障性住房的責任書再明確也無濟於事。
特別是當絕大多數地方政府都沒有財力來建造大量的保障性住房時,這些地方政府都違約時,那麼建造保障性住房的責任書就可能成為一紙空文。
再假定住房發展雙軌制是有意義的,各地方政府也有錢來大造保障性住房,但是這些保障性住房如何分配則無匹配的法律與安排。
早幾年的情況不要說,即使是現在,不少地方保障性住房成了一些地方特殊階層的福利這是路人皆知的事情。
可以說,任何沒有約束的權力肯定會腐敗。
如果國內大造保障性住房成了政府官員腐敗的工具,那麼大造保障性住房政策就會南轅北轍了。
也就是從這個「大造保障性住房」案例可以看到,國內住房的市場問題與癥結在於,儘管政府正在改變當前房地產市場發展之宗旨,也希望擠出房地產市場之泡沫,但是政府把住房市場作為宏觀調控工具這種思維模式並沒有改變,房地產市場的賺錢效應並不想用政策對其造成巨大的衝擊,住房的價格並不希望擠出房地產泡沫後迅速下降。
這樣,既可保證他們所需要的經濟增長,又不用調整既得集團的利益關係,尤其是希望通過增量的方式來緩解住房市場矛盾。
但是實際上,如果不擠出房地產泡沫,不真正調整房地產利益關係,當前房地產市場許多問題要得到解決是不可能的。
這就是當前中國房地產市場現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