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11-06-10 01:43:03作者:
前幾天,和五河縣公安局的朋友聊天,他們又告訴我:陳先超又犯錯誤了。
我忙問:什麼錯誤?
朋友解釋了好多遍我才明白。
原來,一女從省廳上訪回來,她交給省公安廳的上訪材料經過蚌埠市公安局轉到五河縣公安局紀委書記馮從光手裡,於是馮書記再批轉刑警大隊長陳先超直接辦理該女子家人被傷害傷情鑑定一事。
當該女子找到陳先超的時候,陳先超對該女子再爆狂語:省公安廳批轉的信訪材料不如大便紙!
現在大家都知道上訪是怎麼回事了嗎?
上訪真的有風險,上路須謹慎!
我們都知道上訪除了要耗費很大的精力才力,結果在下麵人的眼裡任何不經過領導批轉下來的信訪材料都不如擦屁股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