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11-05-19 08:07:15作者:伸張正義
最近,中共出臺醉駕「新法」,中共喉舌CCTV等高調報導各地醉駕被刑拘的「第一人」,可是沒過多久,「最高法院」發布醉駕入刑的「最新指導意見」,要求醉駕情節輕微不入罪,被刑拘者可視案情取保候審,騰訊網報導,北京東莞多家法院已收到通知。
且不說此「最新指導意見」,會助長醉駕者從「輕」的僥倖心理。僅是「情節」輕重由誰來鑑定,肯定不是機器人!那麼圈內的人無論多重,可以鑑定為「輕」,相反,圈外的人無論多輕,可以鑑定為「重」。細心的人不難發現中共國的「法律」,都是有很大的「解釋」空間。
這種朝令夕改的事情在中共國說是屢見不鮮,可能中共及五毛們要「反擊」,但是時有發生,應該沒有異議。
上世紀90年代,中共一些城市出臺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禁令,後來覺得不對勁,這不是作繭自縛嗎?中國有個有別於世界的傳統,春新年,元宵節,婚喪娶嫁要燃放鞭炮。但是,那是權貴們的專利。歷朝歷代,包括當今紅朝,年,對於廣大勞苦大眾仍然是「關」。哪有心情燃放煙花爆竹。
此令一出臺,確實靜了一陣,可是過了沒多久,先是稀稀拉拉,逐漸又「槍聲大作」。原來這道禁令是有伸縮性的,「確有需要,可以申請」,發現申請人清一色官宦人家,而且都在「護官符」上,這不是一道沒有意義的禁令?何況自古就有「行不上大夫」之說。但是政令已出,匆忙收回,有傷面子。那就讓它「自行消亡吧」!
同樣的政令還有限制或禁止機動車鳴笛,也實施了沒多久。如今不但能鳴笛,而且還可以長時間呼叫親友,可以裝高音喇叭。因為能買得起車的畢竟是那「0.4%」的人口,不足為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