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革期間有個著名的口號叫做「砸爛公檢法」,即使是共產黨的「法」,他們的「依法治國」觀念也不強,因此砸爛以後,就是毛澤東的「和尚打傘,無法無天」 了,不過還美其名曰「群眾專政」;其實群眾就是毛澤東操控下的群氓。群眾專政的可怕,從「階級敵人」情願坐共產黨的監牢失去全部自由,而不願在監牢外接受 「革命群眾」的專政,就可見一斑。
文革結束後的「改革開放」,自然也包括司法方面的改革,先後出任毛澤東與鄧小平文膽的胡喬木在一篇文章中批判「長官意志」,深獲共鳴而流傳一時,那是人們對「人治」的厭惡與不滿。問題是沒有政治改革,何來司法改革?因為在共產黨眼中,司法是他們國家機器的重要一環,只要不廢除一黨專政,司法就永遠是共產黨手中的工具。所以即使在1980年代中期,中共治下政治思想最活躍時期,曾經在文革期間受到迫害、當時出任人大委員長的彭真,面對記者,也不得不承認,黨大,還是法大,他也搞不清楚。也就是,共產黨是否必須遵守法律,即使這個法律也是共產黨自己制定的,他也搞不清楚。彭真從1949年中共建國開始,就是具有中國特色的法律專家,是制定中國憲法的重要參與者,尤其是「懲治反革命」的條例,都是他主持下制定的。而後來他自己還成為反革命,所以晚年能夠承認這一點,也算有點反省。
六四以後,中國改革的勢頭越來越微弱,人治也越來越強。其實鄧小平終其一生,就是人治,否則不會有出任軍委主席的條件為他量身定做,也不會有一個退了休的「普通黨員」可以威脅要江澤民下臺,並指定胡錦濤隔代接班。哪怕動機再如何良善,違反程序正義的事情,最終還是要付出代價的,那就是「鄧規江隨」、「江規胡隨」,中國的法治無法建立,甚至倒退。
人大委員長吳邦國今年3月在宣布「5個不搞」時,也同時說:「我們的一切法律法規都是在黨的領導下制定的,我們制定的一切法律法規都必須有利於加強和改善黨的領導,有利於鞏固和完善黨的執政地位,有利於保證黨領導人民有效治理國家。」
於是,只要認為不利於加強和改善黨的領導,不利於鞏固和完善黨的執政地位,黨就可以隨時改變它。誰來判斷這些呢?就是共產黨內一個叫做「中共中央政法委員會」的機構。這個機構主管黨內的情報、治安、警衛、勞教、司法、檢察等系統,是1980年後建立的,前身是中共中央法制委員會與中央政法領導小組。
根據中國國內傳出來的消息,近期,「結石寶寶」家長趙連海的被捕,是政法委決定的,艾未未被捕,也是它決定的。政法委抓人,與中紀委抓貪官一樣,都違背法治精神,顯示黨的絕對權力。也因為程序不正義,所以抓趙連海與艾未未這些「黨外人士」,社會上反響強烈,共產黨內部也出現爭議,所以出現抓後無人負責的情況。尤其是艾未未事件,因為沒有人願意負責,導致各個部門胡說八道,洋相百出,最後還違背自己制定的,7天加30天的最長刑事拘留期,而且不通知家屬,也不接受律師,完全是秘密警察的行事方式。
隨著國內社會衝突的加劇,加上後來國際茉莉花革命影響的擴大,政法委諸公感到屁股底下的火頭越來越大,危機感加深,為了鞏固自己的統治也越來越不擇手段了。重慶「唱紅打黑」聲勢加大,他們以為這是鞏固統治的好辦法,於是早在政法委書記周永康帶頭下,政治局常委們陸續到重慶「朝貢」,以成為毛澤東的粉絲為榮。因此「和尚打傘,無法無天」的毛澤東語錄也就鹹魚翻生,成為政法委的「圭臬」了。問題是如此發展下去,最後連政法委也會被砸爛,那就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了。不過,這也許反而是中國司法改革的開始。
然而,現在要「無法無天」,也有一定難度,因為時代到底是不同了。西方權力制衡的觀念、司法獨立的觀念已經傳入中國,至少中國也出現了律師制度,雖然還很不完善,這就不是共產黨的防火牆所可以阻擋的。因此例如薄熙來打黑,在2009年抓了律師李莊,判處1年半徒刑。李莊刑期將滿,又企圖追究他的「漏罪」再判刑,結果引來眾怒,中國16萬個律師站出來,薄熙來終於暫時讓步,停止進一步審訊。李莊是北京康達律師事務所的律師,老闆是彭真的兒子傅洋。這等於是薄一波、彭真兩個山西老鄉,而且都是文革毛澤東受害者的後人在鬥爭,實在也夠諷刺了。除了正義與非正義的鬥爭,背後還夾雜什麼,自是以後慢慢釐清的問題。
無論如何,中國又進入一個決戰時刻,是前進,還是倒退?最終決定於人們對毛澤東的評價,這是無可逃避的問題。
(文章只代表特約評論員個人的立場和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