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林彪有可能搞政變嗎?
邱會作自1971年9月24日被關押在北京衛戍區起就失去了人身自由,也開始對以往的工作、經歷的加以回顧和思考,尤其針對林彪是否搞了所謂的政變。邱會作當時就想了八個不可能的理由:
第一,林彪沒有政變奪權的理由。1958年林彪就是中共中央副主席,地位排在總書記鄧小平前,是最年輕的領袖、毛澤東的接班人之一,1966年黨的八屆十一中全會後成了唯一的接班人,被寫進了黨章。合法、程序化地繼承政權是林彪最期盼、最有利的。
第二,林彪想控制局勢不必政變。1971年8月中旬毛澤東南巡了,北京是「真空」。林彪想幹什麼,沒必要武裝政變,堂堂正正地指揮就是了。
第三,林彪沒有非分之舉。林彪在軍隊威信很高,抽象地說,毛澤東威信更高,但林彪畢竟和軍隊近得多,不是說「解放軍是林副主席直接指揮」的嗎?他真要搞軍事政變,為什麼不「直接指揮」?為什麼不動用軍委辦事組,不動用軍區司令員呢?至少也要動用一個軍長或師長吧!可是都沒有啊!林彪信任軍委辦事組,為什麼在自己生死存亡之際又不動用?
第四,林彪是沉穩、從不輕舉妄動的人。林彪一生帶兵,深知軍事手段的厲害。政變是特殊的軍事戰鬥,這個厲害關係,他能不知道?武裝政變要有計畫、部署、部隊、指揮官。這些都沒有,怎麼政變?
第五,沒有任何政變的跡象。9月12日是「政變」關鍵的日子吧!那是個星期天,黃、吳、李和我被說成政變的關鍵人物,都在家中休息,像是要政變的樣子嗎?我知道林彪從北戴河走了,是13日早上聽周恩來在政治局會議上說的。除了北戴河林彪那兒發生的事,全國都很平靜,沒有響過槍,沒有部隊動,哪裡像是發生過了武裝政變啊?!
第六,事後也沒有政變流產的騷動。9月13日後十天裡,各地的軍情公文是呈軍委辦事組報中央的,我們沒有接到任何部隊相關的報告,就像沒那回事兒一樣。
第七、林彪真要「外逃」,應該早於毛澤東回到北京之前,那才合乎邏輯,但相反,他「外逃」恰恰晚於毛澤東回到北京十幾個鐘頭。
第八,也是很重要的理由,至今我沒有看到公布任何真憑實據的武裝政變證據。(頁705-707)
既然,並不存在林彪陰謀政變的事實,為何毛澤東還要將林彪和軍委辦事組定性為「兩謀」呢?邱會作分析得好:「毛澤東為我們定這個‘罪’,是為了能隨心所欲地處理林彪問題。把我們關起來,不是依法處理,而是要用‘活人’的口供證實林彪‘彌天的罪’的存在,毛澤東就好名正言順地處理林彪事件了。如果我們幾個都承認自己是反革命了,那林彪不就罪該萬死了!毛澤東聽到林彪的死訊後不是說‘感謝林彪為我幫了一個大忙’嗎?他心裏完全明白呀!不為林彪定這個罪,毛澤東就沒辦法推卸自己好多事了,對人民和歷史就不好交待了嘛!」「到了這一步,對‘九一三’已經不是要搞清事件本身的真相了,而是各派政治人物都在利用這個‘政治素材’做文章。毛澤東用它來做‘林彪幫一個大忙’的文章,周恩來用它來做‘劃清界限’的文章,上海幫用它來做‘爭取成為接班人’的文章,汪東興他們用它來做‘掩飾自己’的文章,還有一些人用它來做‘東山再起’的文章……對‘九一三’的審理已經不是真正意義上的審查,而是根據政治需要來辦的事了,必需有一個‘反革命政變’,才能讓各方的不同政治需要能夠實現。」(頁709-710)邱會作一語道清了林案的實質。
(2)從關押生活的改善看中央對黃吳李邱的政策
黃吳李邱雖然離開了工作崗位,被關押起來了,但他們的日常生活也處處透露出政治上的「玄機」。周恩來對看管工作的指示:第一,保證安全;第二,保證身體;第三,保證生活。也就是「看住、看好、管好」。周恩來甚至說:「毛澤東對他們的問題清楚,不是反革命,是路線問題。對他們的處理,是懲戒性的。」幾位參加周恩來召集的看管會議基層幹部都分別向邱會作轉述了這個內容。(頁668-669)由此可見,當時的毛澤東對黃吳李邱的問題還是清醒的,認為他們幾人還屬「路線問題」,而非「反革命問題」,看管起來也屬懲戒性質。關押伊始,邱會作的伙食甚差,兩個月體重就掉了三十多斤。周派人秘密查看邱的狀況,該人向周作了匯報。而此時李作鵬也向毛寫信要求改善伙食,毛為此還作了批示:「他們幾個人應當吃好,也有資格吃好,我們也應當給他們吃好。」從此邱會作的伙食有了很大的改善。冬天寒冷,衛戍區特別為房子做了火牆,派專車去山西省陽泉煤礦買來優質煤供邱取暖。醫療保健方面也特別照顧,不僅用藥方便,有了病北京醫院的醫生很快就來診治。此外,為了方便邱平時散步,不惜將警衛師托兒所搬走,將該小院騰出來,以後就可在小院內散步,而無須因為邱一人散步要搞附近街道戒嚴了。可以說,北京衛戍區非常盡職地做好了一切工作。(頁725-727)
邱會作感慨地說:「毛澤東是大明白人,知道‘九一三’是什麼。他讓林彪‘幫了一個大忙’,達到了目的之後,也不想過於冤枉我們,就把我們‘挂’在那兒,待事情平息了點以後,給我們一個好一點的安置。如果不是這樣,誰敢對我們好呀?!」(頁729)筆者認為,從這一點來看,黃吳李邱幾人除了政治上沒有了自由,但生活上還是受到比較好的照顧,這不能不說是周恩來執行了毛澤東定下的政策,即把黃吳李邱四人「養」起來,「挂」起來,沒有遭受「武鬥」、「批鬥」,沒有關進政治犯監獄--秦城監獄,這與文革初期那些被打倒的「走資派」之間還是有很大的區別。毛澤東還曾打算將黃吳李邱幾人放到外地,每月發200元人民幣「養起來」,但由於「上海幫」和汪東興從中作梗,又加上後來的「批林批孔」運動,周恩來自顧不暇,毛澤東的這一想法並未予以落實。顯然,如果黃吳李邱真是林彪的「死黨」,參與密謀政變「殺毛」或「另立中央」等陰謀活動,毛澤東對他們四人無論如何不會採取這種優待政策,一定要關進「秦城監獄」整死為止。
(3)人間自有真情在
通過專案組的審查和平日的接觸,衛戍區負責看管邱會作的看守組成員瞭解了許多真相,不僅沒有把邱會作當成「敵人」對待,反而成了很好的朋友,不僅生活上照顧妥貼,政治上也不避諱,將自己聽到看到的情況及時通告邱會作。一來這些看管人員接受上級指示,要盡心盡責完成周恩來交代下來的任務,二來通過實際接觸,他們並不認為邱是什麼「反革命分子」或「階級敵人」,而是把邱當作「特殊首長」來對待。上面有何風吹草動都會盡快告知邱。比如1973年中央曾經有過一個安置方案,將黃吳李邱等幾人送到外地某中等城市安置起來,但多種原因未能成行。粉碎「四人幫」後又有人提出黃吳李邱是反對「四人幫」的,是受「四人幫」迫害的,應予解放或安置。但又由於軍隊內部有人反對,又拖了下來。這些內部情況邱會作都能知悉。顯然衛戍區的看管人員僅僅是把看守工作當作一項「政治任務」,他們內心是有自己的是非判斷的。實際上「四人幫」一被粉碎,他們都認為邱會作會很快得到解放。然而上層政治的黑暗卻非這些下層軍人們所能瞭解的。邱會作等人的劫難依然未到盡頭。
(4)黃吳李邱的問題屬於什麼性質?
中共的政治歷來就是以所謂階級劃線,也就是將矛盾人為地分成「人民內部矛盾」和「敵我矛盾」兩種。一旦將人劃入「人民內部矛盾」,犯了再大的錯誤或罪行,都屬於認識上的問題,而不會被打倒。但是如果一旦被劃入「敵我矛盾」,哪怕再輕微的錯誤也會導致滅頂之災。而何者屬於「人民內部矛盾」,何者又屬於「敵我矛盾」往往只是上級領導人的一句話而已。以黃吳李邱四人為例,不管外面怎麼「深揭狠批」林彪反黨集團的罪行,而內部卻按照毛澤東、周恩來的指示對他們四人妥善照顧好。在毛澤東眼裡,林彪「叛逃」,大逆不道,實屬「敵我矛盾」,要批倒批臭,但是毛的真意卻是林彪幫了毛一個大忙,毛可以任意將文革中的壞事栽到林彪頭上,為自己作開脫。而黃吳李邱這四位林系大將則屬於「城門失火,殃及池魚」,成了林彪倒臺的「犧牲品」,他們到底有沒有罪,屬於什麼性質的問題,筆者相信毛澤東、周恩來心裏都很清楚。也就是周恩來所說的「毛澤東對他們的問題清楚,不是反革命,是路線問題。對他們的處理,是懲戒性的。」所謂林彪搞了「反革命政變」,那不過就是不得不編造的一個謊言,對外唬唬不明真相的老百姓而已,否則何以解釋毛澤東親手樹立的接班人會「叛逃」呢?既然如此,毛澤東就沒有必要非要與黃吳李邱過不去,更何況這些人早年都是毛澤東的嫡繫手下,打過仗,立過功,他們無非就是站在林彪一邊反對了江青「上海幫」等人,林彪一死,將他們四人從關鍵的工作崗位上拿下,換上自己信得過的其他親信即可。這也是毛澤東為何對黃吳李邱四人採取如此政策之初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