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中國記者金曉剛綜合報導】江西省一名維權人士劉萍參加當地人大代表選舉,雖然自認符合參選條件,但因曾進京維權最終沒能成為正式代表候選人。劉在被警察24小時監控後於13日凌晨被抄家。目前,劉萍已失蹤,手機被告知「停機」。而據在微博上為劉萍助選的中國社會科學院農村發展研究所教授於建嶸透露,中共江西新余市委書記己下令追查支持劉萍的敵對勢力。
因帶頭維權未被列入人大代表候選人
今年4月新余市渝水區人大代表選舉工作開始後,原新鋼設備材料公司職工劉萍參加當地區人大代表選舉,雖然自認符合參選條件,但劉萍最終沒能成為正式代表候選人,當地選舉機構負責人不願對外透露其中原因。
官方網稱共有17人簽名推薦其作為候選人,但劉萍表示,聯名推薦人超過30人。她和另一名參選者魏忠平皆未進入正式代表候選人名單。《南方都市報》引述同樣未成為當地獨立候選人的魏忠平說,參選不成與他們帶頭維權有關。
事後,江西省新余鋼鐵集團有限公司選舉工作指導組辦公室主任楊劍雲14日表示,2010年7月至10月,劉萍先後3次進京上訪。雖未明確透露其落選原因,但他在接受媒體致電時表示,「既然是記者,你該知道選舉的敏感性。」同樣地,江西新余市選舉聯合委員會一名易姓主任在媒體致電採訪中聽到劉萍的名字時也顯得很激動,「誰讓你們報導的?選舉工作是可以隨便報導的嗎?」在記者的再三追問下,其表示,「我們的選舉工作是合理合法進行的……你怎麼可以隨便關注這個事情……不要對這個事情報導,這個程序都不懂嗎?」
因獨立參選被警察騷擾 24小時監控
據BBC中文網消息,以獨立身份參選人大代表的劉萍表示,她受到警察騷擾,不敢出門,警察就守在門口。她說,11日她在住處附近的公共場所發表演講,解釋對公民參選人大代表的權利和意義的看法。劉萍說,有上百人聽她演講,她「要為百姓發聲,為百姓請命」。然而,警方警告她行為構成違法,因為中國法律不允許競選拉票。
5月6日劉萍也做了一場公開演講,講演被警察驅散,她本人則被警察送回家。隨後劉萍說,她不敢出門,擔心「被消失」,因為警察就守候在門外。
網際網路知名博主李悔之過也透過QQ採訪了劉萍,得知警察這兩天已在劉萍的住所進行二十四時的監控。
劉萍說警察告訴她競選拉票屬違法。(網路資料圖片)
選舉前被警方抄家 劉萍和新剛廠另一位人大候選人失蹤
隨後,劉萍和新剛廠另一位人大候選人失蹤,手機被告知「停機」。教授於建嶸發表尋找劉萍的消息:獨立參選區人大代表的江西新余市渝水區劉萍已與我失去聯繫十個小時了。我十分擔憂她的安全。她只是一位普通的內退的女工,為了行使法律規定的選舉權與被選舉權勇敢地站了出來,因此受到了各種不應有的打擊。我請求你們以轉發微博的方式為她投上自己的一票,以表明我們堅定的態度。
13日凌晨一點,當地警方(新余市公安局袁和分局鐵山派出所)以劉萍涉嫌「藏匿危險宣傳品」對其進行「抄家」,當場沒收了她所有的宣傳單頁名片,包括兩部私人手機,同時將劉家中的電和網都中斷。
「憲法與法律在權力面前都成了擺設?!」
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選舉法》第三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年滿十八週歲的公民,不分民族、種族、性別、職業、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財產狀況和居住期限,都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就此,李悔之表示,對於劉萍參選「人大代表」, 新余市渝水區某些勢力不但封鎖和屏蔽選舉的一切信息,還對劉萍的住所進行二十四時的監控,這誠然是一宗嚴重的違憲違法行為。並稱,江西新余市有關部門公然踐踏《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選舉法》的行為,必須引起全社會的高度關注和譴責。甚至追究相關人員的法律責任。
此外,據於建嶸微博透露,中共江西新余市委書記己下令追查支持劉萍的敵對勢力。美國中文網陋室雜談對此評論:「為什麼憲法賦予之下的正當權利會受到公權力的干擾和干涉,更可以讓公權凌駕於法律之上肆意妄為,可以將這種選舉的正當權利與支持這種行為的權利視為敵對勢力來看待?難道這個時代之下,憲法與法律在權力面前都成了擺設?!」
警方以劉萍涉嫌「藏匿危險宣傳品」對其進行「抄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