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11-04-29 00:23:30作者:
【看中國記者林雨晴綜合報導】據《廣州日報》27日消息,3年前,廣東遂溪縣局長殺副局長案,近日有了最終結果,被告人宣雄在一審、二審,均被判處死刑後,近日經廣東省高院重審後終審改判宣雄死刑,緩期兩年執行。此案一經宣布,網上呼聲此起彼伏,有網友認為:按照這個案例,藥家鑫有救了。
死判緩 有自首情節?
3年前,廣東遂溪縣漁業局原局長宣雄,將副局長陳振華殺死在辦公室內,在當天,宣雄由其親屬陪同到公安機關投案。案件經一、二審,宣雄均被判死刑,去年最高人民法院在死刑覆核程序中,認為宣雄有投案自首行為,依法可從輕處罰。
日前,廣東省高院在最終重審後認為,論罪本應判處宣雄死刑,但鑒於其作案後能在親屬的規勸、陪同下投案自首,依法可從輕處罰,不必立即執行。原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定罪準確,審判程序合法;但對宣雄的量刑不當,應予糾正。
對此,有搜狐網友意有所指的預言稱:「我認為局長兩年內會轉為無期,然後變成有期,減刑。保外就醫,監外執行。
按這個案例,藥家鑫有救了
在看了廣東高院對宣雄的最終重審後,有網友感慨萬分說,「緩期改無期,無期改有期,有期改短期,這就是中國的法律!」「藥家鑫一審雖然被判死刑,但法律程序沒完,不可高興太早。」
「按照這個案例,藥家鑫有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