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3月9日,在邢臺市第八中學讀初三的14歲學生李小林在放學回家的路上,經過育才路和中興西大街交口時,騎自行車由南向北正常過馬路,被警車開道闖紅燈行駛的車牌號「冀E00099」客車撞飛近10米遠,頭撞在了路邊的鐵柱子上,當場就昏迷。車上的邢臺縣縣長顧鵬圖(當時的代理縣長)在車禍發生後,被簇擁著離開車禍現場去吃飯,對李小林沒有走近看一眼。這件事當時邢臺、河北的媒體全部失語,兩年裡邢臺黨政府非當事人員和普通市民一無所知。
李小林被撞後經歷花費巨大的開顱和顱骨修補手術,住院近半年保住性命,落下五級傷殘,喪失大部分記憶,不認識媽媽,忘了同學、老師甚至車禍。由於以藥物預防外傷性癲癇的發生,去年他突然全身抽搐、臉色鐵青、口吐白沫,醫療費用巨大,李家不堪重負,縣府不解決後期治療費用。今年4月15日,《河北邢臺縣縣長出行警車開道,乘坐車輛肇事後揚長而去》的帖子網上曝光,此事才被關注。據邢臺市交警支隊判定:司機負此事故的全部責任,顧鵬圖沒事。
如果我們還有正常的感知,知道這件事後,就可能牙痒痒地想罵人了。網上確實有人罵這個縣長冷血。可是如果他轉身碰到某人勸他退黨、退團和退隊的時候,他還是不會順順噹噹地就答應。如果他是個我這般年齡的人,又沒入黨,只是40、30多年前加入過少先隊、共青團,他會說,:我早就不是了,退什麼退?
朋友,知道我想說什麼呢?我想說的是,在中共統治的這塊地方難見正常人。不信你去某個語音論壇聽談論社會問題,剛覺得這句話有正義感,下句就歪嘴了。
因為整個社會就透露出腐臭和魔怪般的氣味。一個交通事故,因為開道警察闖紅燈肇事,司機進了監獄,赴宴縣長居然將這件事給瞞了兩年,代縣長還轉正了。這邢臺縣不就是個刑事犯罪份子在統治嗎?還是個甭種,卻沒人說透明。當然也可能是懶得說而麻木不仁了。像邢臺縣長犯罪這類省長都多如牛毛。咋說?
中共統治的社會,如今就成了這麼個社會了,整個就是個「邪」社會,人左「牙」右「耳」,社會沒有道德上的浩然正氣和法律上的公平正義,所以才有上面這事。這事的根源,還得看中共統治,在共產黨之外的社會還沒出現這種事情。看到這件事,讓我想起郭國汀律師給「中共是個犯罪組織」作的法律論證。
郭律師完全依據中共的刑法進行法律論證,告訴我們:中共犯下了第232條的故意殺人罪、第234條的故意傷害罪、第236條的強姦婦女罪、第237條的強制猥褻污辱婦女罪、第238條的非法拘禁罪、第240條的誣告陷害罪、第245條的非法搜查罪以及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第246條的公然侮辱誹謗罪、第247條的刑訊逼供罪、第248條的酷刑罪、第249條的煽動民族仇恨罪、第251條的非法剝奪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以及侵犯少數民族風俗習慣罪、第254條的報復陷害罪、第256條的破壞選舉罪、第263條的搶劫罪、第264條的盜竊罪、第266條的詐騙罪、第267條的搶奪罪、第274條敲詐勒索罪、第307條的偽證罪、第338條的破壞環保罪、第351條的非法種植毒品罪、第382條的貪污罪、第385條的受賄罪、第397條的瀆職罪、第397條的枉法裁判罪和循私枉法罪。
什麼事情一用法律來衡量,我們就覺得枯燥細瑣,卻也看到了事情的確實性。郭國汀依據中共自己的刑法給這個黨「羅織」28條罪名,通過希望之聲廣播,向社會和蒼天提出了指控,中共喜歡給人定罪,對此不予理會,也就算默認了。
倒是有人可能會為中共開脫罪名,說:這都是具體的人犯的具體罪行,不能定在一個組織上。而事實是這些具體的人的具體的罪行,都是中共組織運作的結果,是中共政權默許、鼓勵和縱容指使,才能夠犯下的的組織罪惡,是團夥作案。
李小林被撞,就是縣長耍特權、警車和客車闖紅燈肇事,共同惹出的交通事故。只把縣長的司機抓起來,不懲治給縣長官員特權的黨組織和警車闖紅燈等違法行為,明天張小林、王小林還會這樣被撞,縣長和警察還會依然逍遙法外。
郭國汀的論證從法律上成立的:中共是全世界最大的犯罪組織。中國共產黨跟曾經的義大利法西斯黨、德國納粹黨、蘇聯共產黨一樣,都是掌握了國家政權、通過政府的行政、司法、文教等權力機關共同作案的犯罪組織,只是前三個黨的犯罪行為已經終止,而中共則掌控著國家政權和通過政府組織還在繼續犯罪。
從上述28條刑事罪名看中共,就是一個62年持續流氓、盜匪操控政權違法的犯罪集團。所有中共的黨政軍官員,從黨主席(總書記)到村支書,從國家主席和政府總理到鄉鎮長,都是大大小小的犯罪首犯、主犯。我們被這些罪犯管制著。中共犯下的郭國汀指控的28條罪,是其反人類罪和群體滅絕罪兩大天罪的衍生物。我們分攤中共的天罪也因此成了罪犯,住在社會監獄裡跟中共等待天譴。這就是中共的邪毒所在,也是我們聽人傳九評、促三退時理應聽和退的充足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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