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3日藥家鑫撞人殺人案開庭(網路圖片)
【看中國記者金曉剛綜合報導】藥家鑫駕車撞人致傷本屬交通肇事,可事發之後,他不是對傷者進行積極施救,而是懼怕承擔肇事責任,擔心傷者的所謂難纏,竟揮動早以備好的尖刀刺向了無辜的張妙。面對網路翻天覆地「有動機(避免難纏殺人滅口)有預謀(備有尖刀)有結果(張妙死亡),這不是故意殺人是什麼?」的指責,CCTV出手相救,鳳凰電視臺也開始跟風,遭到網路撻伐。與此同時,網友經網路搜索得知,藥的父親系總後西安軍代表局駐該廠軍代表。
律師做假證?藥父總後駐西安的代表
網友經搜索得知,藥家鑫父親藥青偉,系解放軍總後勤部西安軍事代表局駐西安北方華山機械有限公司(中國兵器北方公司下設的軍工廠)的軍代表。軍人身份,正團級軍銜,副師級待遇。他們家住西安市新城區20街他們家住西安市新城區20街坊(華山廠家屬院)軍代表樓。然而,藥的律師說藥父是下崗工人,只能給人打工做零活。
面對「這麼簡單的一起殺人命案,法院為什麼遲遲就是判不下來」的質疑,網友發出嘆息,「他會是僅僅是一個普通的人嗎?不是的,他可以把自己的單位說成普通職工就是一個有背景的人,藥家鑫父親系總後西安軍代表局駐該廠軍代表!!!!大家都被騙了!」
「央視的解說缺乏新聞應有的客觀公正性」
在IS語音聊天室舉辦的藥家鑫案討論會上,博主「思寧」12日從新聞專業角度批評央視關於藥家鑫案件的錯誤報導。思寧說:「央視的採訪和專家安排缺乏報導及評論平衡的安排,與河北大學校園李啟銘涉嫌交通肇事罪案件一樣,央視的採訪偏向於給有一定強勢背景的犯罪嫌疑人一方充分的電視‘表演’的機會,而不給相對弱勢背景的受害人一方相應的控訴機會。」
「央視的解說缺乏新聞應有的客觀公正性,央視的解說肯定藥家鑫‘他中規中矩,他內向平和’。這種解說不符合新聞人的立場。還有一點是,央視解說和主持人講話用詞的感情色彩錯誤,左一口‘這個孩子’‘這麼一個孩子’,右一口‘一個平靜的孩子’。「孩子」主要是對未成年人的愛稱。年滿18歲,就不是‘孩子’,而是大人了。你不是藥家鑫的父母之類的親屬長輩,憑什麼叫藥家鑫‘孩子’?藥家鑫怎麼成了你的‘孩子’?根據刑法關於刑事責任年齡的規定,藥家鑫是具有完全刑事責任能力的‘大人’,根本不是什麼‘孩子’。」
鳳凰電視臺「自絕於全球華人」
資深博主陸天明在其發表的博文《鳳凰電視臺為藥家鑫拉偏架,意欲何為?》中稱:昨日應鳳凰臺《一虎一夕談》欄目組之邀,到他們在北京的一個演播廳參與了一檔《藥家鑫該不該殺?》的討論。儘管主持人一再聲明,欄目組沒有要影響司法判決的目的,更沒有通過節目去傷害受害一方的意圖,他們的一個工作人員在給我的簡訊中也再三強調‘我們力求中立平衡’,但整場節目用的VCR,幾乎都是藥家鑫詳細陳述怎麼受家長、社會的‘壓制’和‘扭曲’的,沒有讓受害人家屬說過一句話,十分蹊蹺。」他評論鳳凰電視臺的言行:「不僅是不合法的,也是讓人匪夷所思的。」對於這次採訪,他表示,有上當受騙之後的「淒涼」和「激忿」。
清華大學教授肖鷹15日發表博文表示:「我堅決支持和聲援陸天明先生大義譴責鳳凰電視臺看北京天氣、為藥家鑫唱免死彌撒的可恥行徑!在這個關係於維繫中國基本社會正義和法制底線的藥家鑫案是非之中,鳳凰衛視此舉,實在是‘自絕於全球華人’。」
「某些媒體就是媚錢的奴才」
肖鷹在文中指出:「我曾三度應了編導的‘懇切邀請’做談話嘉賓,參加鳳凰衛視節目錄製。而我在節目中的角色和意義,是由主持人的‘斷章取義’掌控的。做三次節目讓我懂得,鳳凰電視臺是‘看北京天氣吃飯’的‘全球華人電視臺’,對於這個電視臺,一切如果有志保持自己的言論自由和獨立人格的文化人士,都應當‘敬鬼神而遠之’。」
中華網評論:「我們的某些媒體就是媚錢的奴才,忘記了自己應該擔當的公平正義的責任。某些所謂的專家就是媚勢的奴才,總是利用自己的話語權歪曲事實,忘記了自己的道義和責任,違背道德,泯滅良知,為權貴說話。」對此,網友「私法很毒立」則表示:「包庇藥家鑫,就是鼓勵身邊的藥家鑫們,下一個倒霉的可能是你我、你我的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