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11-04-15 21:55:16作者:
魁北克省一男子約50年前因一起持械大劫案遭錯誤定罪並遭判囚很長的刑期,他近日從魁省及聯邦兩級政府合計獲賠1310萬元。
現在73歲的漢斯(Rejean Hinse)被錯誤裁定成是1961年12月14日在魁省羅列山(Mont-Laurier)持械打劫一對夫婦的劫犯。
該夫婦錯認為漢斯就是打劫他們的嫌犯,他們後又在警局的排隊指認嫌犯中指定漢斯就是劫犯。漢斯1964年9月被判囚15年,他在服刑五年後獲保釋外出。
漢斯一直聲稱自己無罪,因後來有新的證據出現,他1997年在加拿大最高法院獲判無罪。加拿大高院法官認定,漢斯是警方不當調查的受害人。漢斯就此向聯邦政府及魁省提出民事賠償訴訟,他的案件去年獲得長達六週的聆訊。
在該案獲裁定之前,魁省政府與漢斯達成賠償450萬元的庭外和解協議,而聯邦政府也透過同一方式向漢斯賠償860萬元。
漢斯律師說,對於冤案賠償來說,這是魁省迄今為止賠償額最高的一起,甚至在全加範圍也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