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中國記者李婉君編譯】據日本時報(The Japan Times)日本時間4月14日(週四)報導,美國最新發布的全球國家人權報告,強烈譴責北京官員鎮壓活動人士、限制網際網路及壓制少數民族。
北京當局拘捕了著名藝術家艾未未及數十名律師、作家、藝術家及活動人士,顯示出北京的人權狀況不是在改善,而是在惡化。
對此北京官員慣用的說法是:其他國家應當尊重中國的「司法主權」。
那麼,如果中國法律體系果真獨立於(中共)黨和政府、如果被告人能給與法律的權利,那麼中國的法律體系自然會贏得更多的尊重。
但在艾未未被拘案中顯示的卻是另一番景象。上週,北京外交部發言人稱:「艾未未正在接受涉嫌經濟犯罪的調查」,並稱該案「與人權或言論自由無關」。
奇怪的是,外交部發言人掌握的這些信息卻沒有通知艾未未的律師或家屬。這顯示出艾未未案是被當作政治案件處理的。
更奇怪的是,在(外交部)新聞會上被問及艾未未案的八個問題,沒有一個問題及答覆出現在外交部網站上發布的該新聞會文稿中。
也許當局事後意識到在檢察機關和法庭均保持沉默時讓外交部發言人抖出這些信息,是對中國「司法主權」向外界發出了「錯誤」信號。
外交部的回應至少讓人們看到北京當局可能會採取的行動,其中可能會用到司法體系。
但中國很多其他的人權案件並不像艾未未案。美國國務院2010年度的報告中談到了北京的非法虐殺,包括未經程序執行死刑。此外還包括非法拘捕、強行掠奪和攻擊。
報告說:北京「加強了讓政治活動人士及著名律師‘失聲’的做法」,「包括採用非法手段讓他們‘強行失蹤’、‘軟禁’和被軟禁在家,包括軟禁家庭其他成員,禁止公開發布獨立見解。」
人權律師陳光誠就是其中一個例子,他及其妻兒未經法律程序就被軟禁在家。此前他被以「阻礙交通罪」被監禁40個月。
中國官方傳媒亦不否認當局採用非法手段的做法。例如,中國官方人民日報去年就報導了訪民被非法關進「黑監獄」的事件。
因此,北京當局自己就在違法法律,並試圖繞過司法體系。
比家庭軟禁更糟糕的就是讓一個人簡簡單單「失蹤」了,安全部門把人帶走後不通知其家屬,也不經任何法律程序。
在中國有很多人「失蹤」了。聯合國一個工作組週五發布了一項聲明,對近期在中國被強行失蹤的人士表達強烈憂慮,並指出「這種強行失蹤的行為依據法律是一種犯罪行為」。
據該工作組消息,「被強行失蹤的人是人權活動者、律師和學生。他們的失蹤代表著當局對異議人士的持續鎮壓趨勢。」
去年,該工作組呼籲北京交待著名人權律師高智晟的下落,但北京沒有回覆。之後,北京告訴記者稱要尊重中國的「司法主權」,並稱「中國是一個依法辦事的國家」。
目前所有要求北京政府交待高智晟律師下落的努力都失敗了。但2010年1月高失蹤時,北京外交部承認他正被當局關押,北京外交部發言人稱:「這個人,依據中國的法律,他在他該在的地方。」
如此看來,中國的法律體系認為讓一個人「失蹤」是合法行為,而國際法視之為犯罪。
這就難怪為什麼中國的「司法主權」無法得到普遍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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