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早,就被香港的微博好友提醒:新華社近日用英文發表了一篇文章,把多年前「艾未未涉嫌抄襲岳路平作品」事件裝進了仍然懸而未決的「艾未未被拘押」事件中,進行評論。之後,香港及海外多家媒體用中文進行了轉載。我有技巧的上網一搜,果然鋪天蓋地!我的名字脫離我的管轄自行其是了。據香港的微博好友說,「可能整個中國以外都知道你被抄襲了…」
我的第一反應是,這是一場綜合博弈。對弈雙方分別是:艾未未背後的「西方普世價值觀」和中國政府的「人權相對論」。在西方,中國政府的聲音一定是很弱的;反過來,在中國,西方媒體關於這次事件的聲音也很弱。在這場綜合博弈中,辯論的媒介應用,和辯論的內容同樣重要。
本來,我一直在冷靜觀察這個事件,沒想到一覺醒來,突然發現「我的名字」被新華社招募成為一顆棋子,這讓我十分忐忑。一種無形的力量逼迫著我必須要把這個事情想清楚,而且馬上要想清楚。
雖然我的名字不一定聽我的,但是我也不想聽失控了的「我的名字」的。
這是一個老虎棒子雞的遊戲,一物降一物。中國政府的「人權相對論」,面對西方的普世價值觀,在整個世界範圍內,一定是弱勢的;而艾未未目前的聲音,在中國境內,也一定是弱勢的;2006年,也就是我的作品「涉嫌被艾未未抄襲」那一年,在西安的我的聲音,比起艾未未,也一定是弱勢的。
所以當年媒體採訪我的時候,我一直避開所謂的孤立的「法律程序」,繞開記者偏愛的「是否起訴艾未未?」的挑釁,提醒記者關注「藝術資源過於集中在首都北京」這種更加整體的創新生態問題。只有這樣,我才可以在一個更高的高度去為西安爭取話語權。
其實,關於艾未未的問題,官方也沒有單獨使用法律工具,官方同時也同時使用新華社和《環球時報》這樣的輿論宣傳工具來為自己的價值觀做辯護,同時反擊西方對手。我們不能把這個事件理解為一個孤立的法律問題。
在全民摸石頭過河的年代,孤立的法律工具是低效的。《環球時報》在一篇評論艾未未事件的文章中(838期之本週人物), 有一句話我很同意:「客觀說,在如何對待他(艾未未)這樣的人的問題上,中國社會的經驗並不多,法律的判例也不多。」所以,一旦出現了這種判例不多的案例時,勢必要動用一攬子工具來「綜合處理」。西方世界是,中國政府是,艾未未是,任何關注這件事情的人(包括我)也必須進行一攬子整體思考,才可能對這件事情有一個更有建設性的態度。
既然是一攬子的處理模式,實際上就要求相關人必須自己注意分寸。因為我們沒有清晰明確的可以信賴的「原則」、「尺度」來判斷、判決,我們唯一可以信賴的裁判是未來。所以只能是當事人必須動用自己的前瞻性、全局性、判斷力,各自把握好分寸。在今天的中國,尤其要注意分寸,因為我們真的太缺少經驗和依據,內心裏必須要有一些堅守和道德原則,否則歷史會在路的前方等待著審判我們。
我們正身處一個樂觀向上的時代,其實大多數人都不希望有任何過大的動盪發生。但是如果分寸掌握的不好,事情往往就會朝極端的方向挺進。一百多年來中國現代化的經驗和教訓已經告訴我們:審慎改良,一定比激進顛覆重建有效。
當年我面對所謂的「艾未未涉嫌抄襲事件」時,我意識到我的名字在某種程度上是「失控」的。所以在面對媒體的時候,我很審慎地珍惜我說話的機會,讓記者不要去迎合點擊率的「重口味」,把「涉嫌抄襲」事件爆炒成辣子雞、麻辣魚。其實我使用的就是基於對中國整體創新環境的憂慮而生發的「分寸」感。因為我理解那不過是一次辯論,是一次為西安,跟北京爭取更多話語權的辯論(相關:出西安記)。但是,當時艾未未的聲音要比我的聲音大很多,所以,當時我挺同情自己的。同樣,今天,我看到新華社和《環球時報》的聲音遠遠大於艾未未的聲音,我也同樣同情艾未未。
既然是一攬子的處理模式,時間一定會很長。我們一定要有前瞻性。總體看來,新華社把我的「涉嫌被抄襲事件」混編進入對艾未未的批評隊伍中,稍微有失風度。我的名字可能已經「被打抱不平」,但是我本人並不情願。
新華社畢竟代表一個大國的聲音,茲事體大,應該特別注意具有前瞻性的分寸感。這麼多年改革開放的成就都擺在世人面前了,更自信一些吧!其實,我本人對中國的未來是樂觀的。想想十年前,高行健獲得諾貝爾文學獎的時候,新華社哪裡有現在那麼自信?去年劉諾獎獲得者曉波的獲獎事件發生後,以及這次艾未未事件,我注意到新華社和《環球時報》已經擁有了足夠的胸懷去正面跟西方價值觀進行一系列的耐心、細緻、理性的辯論,還是有進步的。但是有時候,一些文章的基調和內容還是辜負了這種難得的胸懷。
我會繼續觀察。
岳路平
2011年4月10日
原文標題:《AWW事件,提醒新華社注意分寸》和《一篇聲明》
(轉自《在西安》網頁2011年4月11日)
法廣中文部註:此文已經從岳路平新浪博客中消失。岳路平4月11日在其新浪博客上寫道:「因為博文不斷失蹤,請大家暫時關注我的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