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艷的父親打出了「還我女兒」的牌子,陳的女兒也打出了「還我父母」的牌子
【看中國記者金曉剛綜合報導】海外媒體報導,被山東省龍口市石良鎮派出所非法關押在看守的女子陳艷,至今已半個月,期間警察不讓家屬會見。陳艷的家屬為她請了律師,但龍口市國保大隊以「領導開會、領導不在家」等理由不讓會見。無奈之際,陳的家人舉出「還我女兒」、「還我父母」的牌子引來路人詢問、圍觀後,警察人員扣牌、怕事情曝光。
家屬提無罪釋放申請要求國家賠償及追究相關責任人
海外明慧網5日報導,山東省龍口市法輪功學員陳艷女士,被石良鎮派出所綁架,非法關押在龍口市張家溝看守所,至今已經半個月。
陳艷家人為其爭取法律保護,委託律師辯護。他們寫的無罪釋放申請書中的申請事項是「為陳艷申請無罪釋放」。
其中事實與理由為:陳艷因表達個人信仰,於2011年3月21日被龍口市公安局刑事拘留。根據《憲法》第35條、第36條及《刑法》的相關規定,申請人認為陳艷的行為屬正當行為,沒有危害社會及個人的利益,不構成違法犯罪,申請人為其提出無罪釋放申請,請予准許。另外,在陳艷被關押期間造成的任何非法傷害,我們將依法申請國家賠償,並追究相關責任人的刑事及民事責任。
兩度打牌「要」家人 警察氣急敗壞怕遭上網
4月1日,陳艷的父親、姐姐、女兒一同到公安局國保大隊,遞交無罪釋放申請書,國保大隊的人卻一直不出來接待。無奈之際,陳的八十多歲的父親站在公安局門口,打出了「還我女兒」的牌子,陳的女兒也打出了「還我父母」的牌子,引起許多路人上前詢問、圍觀。隨後,公安大樓裡出來兩個人恐嚇家屬,給家屬錄像,並對家屬說:「你們走吧,找懂法律的來,明天來接見。」
家屬第二天(2日)一早來到公安局接待室,一個自稱是國保大隊姓郭的男子,對家屬吼叫,家屬遞交無罪釋放申請書,該男子大吼說:「我不看這個!」一會便匆匆離開。
陳艷家屬從北京為她請了律師。依照法律規定,律師有會見當事人的權利,但龍口市國保大隊以各種藉口推諉、刁難律師,不讓會見。家屬沒有辦法,只好又在公安大樓門口打出牌子。一名國保大隊的人出來向家屬大吼後,卻不敢告知家屬姓名,擔心事情被發上網路,要家屬趕快把牌子收起來然後再說話。家屬收起牌子後,國保人員趕緊又把牌子扣起來,隨即匆匆離開。
市國保大隊介入羅織罪名
據瞭解,2011年3月20日,龍口市法輪功學員曲建芹、劉長圓、陳艷到水夼村時,被石良鎮派出所警察綁架,三人目前被關押在張家溝看守所。據悉,市國保大隊已介入此事,目前正在蒐集所謂「罪證」,羅織罪名。
龍口市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