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移民常見誤解︰移民都須向加拿大納稅

發表:2011-04-06 2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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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從事國際稅務規劃的加拿大律師指出,不少中國大陸移民,特別是常年在中國做生意的企業東主,對加拿大稅制缺乏瞭解,好像以為加拿大移民,必須向加國納稅,以及對「5年移民信託賬戶」
(5-Year Immigrant Trust Account)使用不當等,令他們犯上一些無心之失,遭稅局覆核甚至被判罰。 溫哥華高林律師事務所(Gowlings)合夥人克爾(Brent Kerr)1日向該報表示,近年來較多接觸來自中國大陸的投資及企業家移民,看到最為常見的一個誤解,是擁有加拿大的永久居民身份,就必須向加拿大政府納稅,因而給他們帶來不少煩惱。

其實,加拿大永久居民與加拿大稅務居民兩個概念不同,前者是居留身份,後者是需不需要報稅的身份。

克爾指出,加拿大稅務局(CRA)一經收到移民呈交的報稅單,即認定他們為本國稅務居民,報稅人需要將包括中國在內的全球海外收入,統統向加國申報。問題在於,這些移民絕大多數因不瞭解,未有全數申報海外資產及收入,因此收到稅局的稅務覆核通知,他們無奈只能向律師求助。

他解釋說,很多移民赴加抵埠後,即返回中國做生意,每年在加國逗留少於183天,又在當地沒有「居民聯繫」(resident ties),他們便不是加國稅務居民,毋須向加國報稅。

對信託賬戶使用不當

此外,不少新移民對「5年移民信託賬戶」設立及使用不當。克爾說,加拿大稅法規定,已經抵埠的新移民,如果設立海外(離岸)免稅信託基金賬戶,賬戶內的投資資產及收入,可享受5年免稅優惠,俗稱「5年稅務假期」(5-Year Tax Holiday)。

該信託賬戶不設上限,對擁有巨額資產的投資移民幫助很大,是一個合法且有效的避稅工具。克爾說,該賬戶設置及運作程序較為複雜,不少中國移民自行開設,但因不符合規定而在日後未被稅局接受,要需花費很多精力及財力善後。

克爾提醒新移民,加國稅制十分複雜,投資移民如果出現稅務問題,在同稅局接觸前,最好先向加國稅務律師或者會計師諮詢,並由專業人士代為同稅局週旋,避免錯上加錯。



来源:加拿大華人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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