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思明區一司法助理員獲提拔為主任科員,但令人感到蹊蹺的是,一天之後,即3月1日就被免職。昨日,這兩則任命消息被一網友發至微博,一時間,「廈門史上最短的人事任命」成為熱門話題。
由於任命與免職僅隔一天,不少網友表示質疑:政府部門發文時是不是弄錯了?還是另有原因?導報記者從思明區政府這兩則人事任免通知書瞭解到,「主人翁」姓莊,除此之外再無其他詳情。
經知情人士披露,莊某某是思明區司法系統一名老同志,作為國家恢復高考後的首批大學生,自1982年大學畢業後,莊某某曾在糖廠、鄉鎮政府、(原)蓮前法律服務所、嘉蓮司法所任職;後來,莊某某受鎮領導委任擔任司法助理員,自此長期負責人民調解與法制宣傳工作。
3月1日,莊某某正式退休,故被免去主任科員職務,退休後享受正科級福利。
「史上最短人事任命」令人深思
如此「提」也匆匆,「免」也匆匆,雖不乏「組織照顧」成分,但其中諸多不好理解,不能不引人深思。
其一,既然當事人在司法系統工作長達29年,按說如果有能力、有魄力,本該早已提拔,以激勵幹勁,早作貢獻。可如此一個兢兢業業、任勞任怨之人,為何臨到退時,才被任用?若其中情況屬實,相關職能部門是否有玩忽職守,埋沒人才之嫌?
其二,按既成事實,29年未見提拔,唯一合理的解釋,就是不具其能,難稱其職。既如此,自然退休,本分卸任,也就很正常。可實際操作時,為何又火速提拔,突擊任命?難道說,本該十分鄭重,非常嚴肅的組織任免程序,在一些人手裡,就能這樣隨心所欲,把玩自如?
其實,即便是所謂的「組織照顧」、「人性化」成分,也很不值一駁。如果說張三臨退之時,能網開一面,成其「青蛙變王子」,那李四年滿之日,是否也要格外開恩,成其「鳳凰涅槃」蛻變?同時,國家工作人員臨退之時,搞「夕發朝至」一夜情,強搭提薪「末班車」,無視日常績效的「硬槓槓」,更是對公共財政的公然掠取,對國家法律法規的公然漠視!
「史上最短人事任命」,雖來去匆匆,但給人的印象是深刻的,刺激是強烈的,反思應是多方面的。但眼下當務之急,無疑是給公眾一個交待,還民意一個答覆。
来源:未名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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