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綿陽一棟7層住宅樓,頂樓一戶人家未搬,5層樓梯被挖掘機拆掉(圖片來源:四川在線,看中國配圖)
日前,媒體報導稱四川綿陽市一棟7層住宅樓,頂樓一戶人家未搬,但樓下5層樓梯被挖掘機拆掉,猶如「空中樓閣」。記者調查發現,多位市民稱當地一些建設項目以「災後重建」政策特殊為藉口,違法強拆。
網上公民月刊刊出何青青的一篇文章:災區強拆令甚於讓「子彈飛」。文章說,哪裡有拆遷,哪裡就有新聞」,面對媒體頻現因拆遷糾紛引發惡性事件,公眾已審醜疲勞。然而,對於發生四川地震災區的強拆新聞格外刺痛人們的心。一邊是太原市對「10.30」暴力拆遷致人傷亡案17人因故意傷害罪提起公訴的新聞,一邊是以「災後重建」之名強拆的消息,讀來觸目驚心,令人髮指!災區人民在地震中失去親人,家園被毀,今天又遭遇強拆,這豈不是人禍的「餘震」在作孽?!這豈不是在災區民眾的傷口上撒鹽?!
文章說,這次的「會議紀要」非同一般,簡直就是一道道瘋狂的「追殺令」——不僅在內容要求採取「斷水斷氣、電話騷擾、該硬上就硬上……」的方式強拆,而且還面授機宜:「不能讓業主拿到原件,不能讓其走漏風聲……對水電進行處理,間接性停止供應……」;與會領導稱:「……打壓……保持強勢……不能採取哄騙方式,採取電話騷擾,該把臉拉下來就拉下來,該警告就警告……我們自己找人……」,最後「何總」總結說:「拆遷人不用總做好好先生,該採取手段就採取手段,對有條件的業主堅決不讓步……可不可以反覆跟蹤,輪流跟蹤某一戶?」這裡的「跟蹤」,潛台詞是什麼不言而喻。不僅如此,綿陽市人民醫院高知樓的強拆,未經住戶同意,未達成任何協議,也未出示政府行政強拆許可批文,醫院強行拆除了整棟樓房,有老年住戶傢俱丟失一空,而院方提出的拆遷安置方案是以三到五年的期房來補償。這哪裡是在拆遷,就是一場「強震」!
更值得關注的是,「空中樓閣」事件曝光後,開發商態度依然非常強硬,一副有恃無恐,肆無忌憚的樣子,不僅回應「項目屬於綿陽市政府批准的地震災後重建項目,所拆房屋都是危房」,而且對「空中樓閣」外的記者進行圍攻。這令人聯想到此前出現的「子彈拆遷令」,暴力拆遷已臭名昭著,而以「災後重建」之名只不過比「子彈拆遷令」更師出有名,多了一個忽悠民眾的美妙藉口而已。
人們不會忘記,在以往的暴力拆遷中,開發商雇佣地痞流氓,採取威脅、恐嚇的手段威逼拆遷戶,動用各種社會資源迫使拆遷戶搬出自己的房屋,甚至拉攏腐蝕公權力加入到強拆隊伍中來,以至人們不止一次在火藥味十足的拆遷現場看到警察和城管隊員,看到公共資源的消防車、警車也與開發商的推土機為伍。人們往往首先譴責的是開發商暴行,然而,在開發商戾氣的背後,更多的是土地財政的利益驅動,地方政府公權力的天平傾斜,更有一些官員在政績考量中裝聾作啞。試問,光天化日,朗朗乾坤之下,光憑開發商「一個人的戰鬥」竟敢拿出殺氣騰騰的「強拆會議紀要」?!以「災後重建」之名的背後,到底有多少災區重建資金的支持與當地政府對強拆的默許?
文章指出,一場場強拆鬧劇,都讓《物權法》的「私人的合法財產受法律保護」和《憲法》的「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財產不受侵犯」成一紙空文。法學專家一語破的,在這場法律和法規之爭的背後,隱藏著一場利益之爭,面對靠土地拍賣來增加財政收入的地方政府,勢單力薄的老百姓拿的《物權法》實際上是一個被拆掉引信的手榴彈,沒有任何威力。而對強拆事件引發後果的問責,高高舉起輕輕放下,個別官員受到處理也極具偶然性,像太原市這樣對暴力拆遷致人傷亡案提起公訴,刑究責任人的案例,事後追責能訴諸司法的仍比較少見。
為了防止暴力拆遷血案的頻繁發生,去年5月15日,國務院辦公廳發出緊急通知要求:「對於程序不合法、補償不到位、被拆遷人居住條件未得到保障以及未制訂應急預案的,一律不得實施強制拆遷。因工作不力引發征地拆遷惡性事件,有關領導和直接責任人將被追究責任。」國土部亦發出通知,要求進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力圖防止和減少新的征地拆遷矛盾。但此後,仍有很多地方實施突擊拆遷,暴力拆遷。為什麼政策到了地方上就形同虛設,完全成了「稻草人」,這確實耐人尋味。
「暴力拆遷」一再警示,建立法律制度從源頭上防範暴力強拆迫在眉睫。必須將「和諧拆遷」寫進法律,並以切實有效的執行力予以保障,對懈怠職責、違法拆遷者及時啟動問責,在追求程序正義中追求民生福祉。然而,新的拆遷條例雖經徵求意見,何時出臺仍無時間表。有學者表示,之所以新條例難以出爐,就是因為地方政府的遊說力量極強所致。民眾對新條例如飢似渴,翹首以盼,那麼,新拆遷條例到底還在等誰的意見?對於一些地方利用新舊制度交替的空當「跑步拆遷」,有什麼防範與問責舉措?進一步說,對綿陽市這樣以「災後重建」之名的強拆,究竟有什麼具體的安排,跟蹤監督災區重建的規劃、資金和其他資源不被利益集團拿來作為強拆的「擋箭牌」?
「公平正義比太陽還要有光輝。」以人為本,尊重民意,這理當是災後重建的基本原則之一。以「災後重建」之名的強拆,不僅傷害了災區人民,更使關心和幫助災區人民重建家園的所有人的愛心都受到創傷。人們期待新條例快快出臺,唯有將公權力納入制度軌道,才能制約各種「權力傷害」和遏制由此延伸出來的強勢利益者的傲慢與乖戾,使被拆遷者擁有更多的救濟渠道,讓新條例真正成為捍衛憲法精神,保障公正公平,維護公民合法權益與社會和諧穩定的良法。當下最緊要的是,綿陽市已成立調查組,調查「空中樓閣」強拆事件,期待這一事件能盡快得到查處,使相關責任人繩之以法,給社會公眾一個交代,千萬不能讓遭受強拆的災區民眾在這個格外寒冷的冬天裡再感到心寒!
公民在這一期的社論中說,時光荏苒,中國社會已經步入2011年。對於擁有一定歷史知識和公共關懷的人們來說,這一年最重要的一個意象就是辛亥革命一百週年,日前由共識網在武漢組織召開的題為「辛亥百年,變與不變」的學術研討會就是對這種歷史意象的一個學理梳理之一。當然,那些對當下社會病症有充分感悟的人,辛亥百年這個歷史意象帶來的並不是驕傲和自豪,而是傷痛和恥辱。一百年前,革命先行者推翻了帝制,建立了亞洲第一個共和國。但是一百年後的今天,當世界上大多數國家都已經確立了民主政體之際,而同為華人社會的臺灣也被譽為亞洲的民主燈塔之際,生活在大陸的13億人卻還被桎梏在黨國極權體制之下,無法享受現代政制賦予公民的自由和尊嚴,也無法充分享受憲法規定的公民基本權利,民主政治的制度建設依舊是海市蜃樓。
百年歷史進程,辛亥革命並沒有在大陸孵化出民主之果,根源何在?人們從文化,民族性,經濟發展,意識形態,歷史地理,甚至宗教信仰等諸多視角都進行了分析和挖掘,雖然說法繁多,但是值得欣慰的是,迄今為止,並沒有一個有說服力的理論可以證明13億人不適合民主,13億人不配享受民主。問題只是,13億人何時以何種方式獲得民主,享受一個現代社會作為人的完整權利。
必須承認,這是一個天問,以個體所掌握的信息和智力,誰也無法做出精準的預測。歷史充滿了偶然性,人們只能觀察和感受社會的變化,而不能斷定未來的軌跡。
雖然如此,因為長期的社會參與和對有代表性社會現象的研究分析,我們可以明確感受到的是,舊有的統治秩序正在瓦解,民主化的動能正在積累,構建憲政民主的政治秩序已經成為越來越多的社會精英的共識。這也許是一個無法充分論證的宏大命題,但是回望2010年一些轟動性的事件,一葉而知秋,窺一斑而知全豹,我們可以清晰的感受到新的社會動員機制的形成和更具生命力的民間力量的出場。
2010年9月江西宜黃強拆引發的公民自焚事件,足以讓人悲憤莫名。而與普遍的其他拆遷血案相比,宜黃拆遷事件相關信息第一時間通過微博快速傳播,迅速動員了各個社會階層人士的密切關注,雖然悲劇沒有完全避免,但是自焚者得到了快速的救治,宜黃官員也受到懲治。藉助於微博所構建的網狀立體傳播體系,像姚晨這樣的公共娛樂明星,像潘石屹、任志強這樣的名流企業家,以鄧飛等為代表的一大批媒體人都有積極的參與,以某種微薄的力量集合成群體意願共同形成了對弱者的救濟。在某個微博中,姚晨擲地有聲地說到:演員是我的職業,公民是我的身份。這表明,公民意識的傳播已經不再侷限於知識份子和少數異議圈子,而是成為社會主流人群的角色自覺。
發生在上海膠州路的11.15居民樓大火,奪走了近百居民的生命,這個悲劇折射了政府公共安全保障機制的脆弱和危機應急水平的落後,這種對生命凋零的悲痛和對政府機構的憤怒經過一週的發酵,在11.22日轉化為數十萬人前往火災地獻花表達悼念。這次獻花事件主要動因是人性的悲情驅動,因此參與各方的表現都很克制。但是這次事件所蘊含的民間社會對人性底線的堅守和廣泛動員能力將是一個壓制型政權的夢魘。
2010年最後一個網路熱點事件的衝擊力,也許蓋過了以前所有類似事件。多年來為了村民土地權益而四處上訪的錢雲會村長的離奇死亡快速地在網路爆炸開來,迅速形成一個席捲性的公共事件。從這個事件的處置過程,我們可以看到公共權力機構的公信力幾乎蕩然無存,官方機構一直處在民意的巨大質疑中。這種幾乎沒有任何民意基礎的統治是非常昂貴的,也是非常脆弱的。而一些學者、媒體人和網民自發前往溫州樂清村長所在鄉村進行圍觀,為以後公民社會更有效地參與影響公共事件開闢了一個新的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