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的國有企業越來越賺錢,國有企業的高管和員工的薪酬福利越來越高,這既是人們在生活中的直觀感受,也是「兩會」上備受關注的議題。
過去的一年,國有企業賺了多少錢?國務院國資委的說法是淨利潤約8500億,當然這只是就其管轄的128家央企而言,不包括金融,鐵路,教育部門的國企,也不包括地方國企。實際上,2010年中國銀行業的淨利潤很可能超過8000億,其中大頭當然屬於國有資本。也就是說,保守估計,僅中央一級的國企去年的稅後淨收益就在1.5萬億以上。給每個中國人發1000元的紅包應該有富余。
不過,國資委測算今年國企上繳的國有資本經營收益只有645億元,只是國企利潤的一個零頭,而且這部分紅利,主要用於央企的改革,也就是在國資委部門內消化。這樣的做法顯然不能讓公眾滿意。
企業對股東分紅,天經地義,國有企業也不應例外。但中國的國有企業分紅,不僅是履行對股東責任的問題,更是維護社會公平的需要。因為國有企業賬面上的巨額利潤,有國企高管員工的貢獻,更是國家權力支持的結果。
獨立於官方的天則經濟研究所日前發表研究報告認為,若從賬面財務數據中還原企業的真實成本,並對政府補貼和因行政壟斷所致的超額利潤予以扣除,按此測算企業真實績效,2001年至2008年,中國國有企業沒有盈利,平均的真實淨資產收益率為-6.2%。也就是說,國企實現的財務利潤實際上是行政壟斷、財政補貼、融資成本和土地及資源租金優惠換來的。
比研究報告更直觀一點,可以這樣考慮。中國國企的利潤80%以上來自中國本土市場,70%以上來自壟斷行業,這樣就不難看出國家權力支持對企業績效的影響了。如果中國的國企都像麥當勞、寶潔、家樂福那樣從全球市場賺錢,從激烈競爭的市場中賺錢,那就不能說是國家支持的結果,可惜現實並不如此。
國有企業憑藉國家權力支持,獲取的利潤實際上是一種變相的稅收。這樣的稅收,不僅沒有增進社會公平,還加劇了社會不公。與社會平均水平相比,國有企業效率低而薪酬福利高,在一次分配環節就製造了不平等,即所謂「體制內」和「體制外」的差距。如果國企的利潤依然在部門內部循環、分配,而不是回報股東和公眾,相當於在二次分配時,進一步加劇了這種不平等。
「兩會」正在審議的十二五規劃綱要草案提出,將「擴大國有資本收益上交範圍,逐步提高國有資本收益上交比例,新增部分主要用於社會保障等民生支出」。這是一個正確的方向。然而,國資委等有關方面負責人日前回應代表委員關切時(參見新華社3月7日電「國企紅利」蛋糕如何重新切分?)只是強調國有企業分紅的困難,如企業消化歷史負擔和長期發展的需要,對未來如何提高國企分紅比例,明確國業的分紅目標和責任則語焉不詳。
「兩會」能否把社會對國企利潤的關注,變成現實中對國企分紅的約束?這要看會場上為公眾利益代言的聲音和為部門利益代言的聲音,哪個佔了上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