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陸委會發言人劉德勛認為,中國大陸遲早要面對處理媒體報導中國大陸內部敏感的新聞題材。
對於臺灣媒體駐北京記者因為報導大陸的「茉莉花革命」的新聞,受到公安人員強制拘留並且因此受傷,陸委會發言人劉德勛在星期四例行記者會上表示,陸委會在事發後第一時間,就參與解決有關事件的相應工作程序。
對於媒體質疑,在可預見的將來大陸將會面對更多和媒體的衝突,兩岸之間是否有必要將媒體的採訪權和對記者的人身保護納入兩岸談判的議程?劉德勛認為,並沒有這個必要。基本上不希望有這樣的事情發生。新聞自由問題是需要雙方各自去面對的問題,自己去改進。而不是通過兩會去解決。大陸的經濟發展,一定會出現多元的聲音。他們絕對要自己去面對和承擔。最近大陸處理「茉莉花革命」的外媒報導,就遇到了壓力。
而在同一天,臺灣方面,智慧局宣布放寬大陸人民到臺灣申請專利與商標註冊限制。根據最新規定,只要在臺灣有住所或營業所的大陸申請人,可直接向智慧局申請專利或商標,不需要如同以往的規定,必須要委託代理人辦理。
臺灣的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在三月三日發布公告:「大陸地區人民在臺申請專利及商標註冊作業要點。」主要是為了配合兩岸簽署完成的「海峽兩岸智慧財產權保護合作協議」,簡化大陸人士來臺申請專利或商標手續,增加陸資在臺灣經營便利性。
智慧局有關官員向臺灣的官方通訊社表示,過去大陸地區人士或是法人來臺申請專利或商標,必須要提出公司證照等身份證明文件,修訂要點後,將大陸地區人民比照外資,只有必要時才會要求檢附身份證明文件。
這次修正要點的最大變革,是廢除過去規定大陸地區申請人申請專利、註冊商標以及辦理有關事項,應委任在專利商標主管機關登記有案的專利代理人或是商標代理人,改為允許在臺灣地區有住所或營業所的大陸地區申請人可自行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