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玉強一家
【看中國記者金曉剛綜合報導】據多家媒體消息,北京人牛玉強在1984年「嚴打」時因「搶帽子」等被判死緩,後保外就醫;逾期近12年未歸,監獄管理局將其刑期順延至2020年,牛欲申請改算刑期遭拒。圍繞此案的爭議至今仍在持續升溫。
「搶帽子」被判死緩
據武漢晚報23日消息引援1984年4月28日由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的《刑事判決書》顯示的牛玉強犯罪事實,第一起是1983年5月的一天,牛玉強和幾個朋友在北京某地搶了一名路人的一頂帽子;第二起則是牛玉強和朋友與另外幾個人打了一架,至於打架是否造成對方什麼樣傷害,當時判決書上並沒有法醫傷害鑑定。
牛玉強因「搶了一頂帽子,砸了一扇玻璃,打了一個人」,1984年「嚴打」時被法院以流氓罪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牛在新疆石河子監獄服刑時,兩次減刑,刑期至2008年2月13日。因患嚴重肺結核,牛玉強1990年保外就醫。
1997年7月1日,牛玉強在北京家中結婚。同日,經過第四次修改之後的新刑法正式實施,當年被用來判決牛玉強的「流氓罪」從刑法中被永久地刪除;按照新刑法規定,牛玉強的行為被定性為尋釁滋事,最多會被處以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2004年4月,牛玉強被收監。新疆建設兵團監獄管理方稱,至1992年,牛玉強保外就醫逾期11年9個月28天未歸,其餘刑時間將順延至2020年2月21日。
媒體評論:定罪量刑不能罔顧事實
牛玉強的委託律師周澤向監獄局發函,建議將牛玉強逾期時間計入刑期,遭到拒絕。現今,周澤又再次致函新疆監獄部門,申請重新裁處延刑期決定。此前,2011年1月6日,周澤曾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提交法律建議書,要求特赦牛玉強及類似罪犯。
據山東商報報導,在致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法律建議書裡,牛玉強的委託律師周澤寫道:「在1997年新刑法通過後,牛玉強再被以流氓罪服刑就已有失公正。石河子監獄(牛玉強現服刑監獄)及其上級主管部門決定在其原判刑期2008年2月13日屆滿後,再順延其刑期至2020年2月21日,無論以什麼樣的理由,對牛玉強都是嚴重的不公正。」
東方網評論:「從判決上看,牛玉強的‘流氓罪’至少在事實上並不清楚,證據上也不充分。判決中所認定的第一起 「犯罪事實」,居然連具體時間都沒有查證。第二起傷害案又沒有對傷者進行司法鑑定。以如此粗疏的證明,怎能認定牛玉強犯罪並定刑?當時的中國刑法雖然有 ‘流氓罪’,但定罪量刑也不能罔顧事實。你總不能用當年「嚴打」都是這麼辦案的來證明判決的合法性和正當性吧!倘若如此,對1978年之後的平反冤假錯案,又當作何解釋?」
圍繞此案的爭議至今仍在持續。長期致力於憲法研究的華東政法大學教授童之偉指出:「對於嚴打這種執法方式,法學界看法不一,但總體上說否定或不贊成的較多,已是主流認識。人們不贊成嚴打,主要因為它不是一種社會治理的常態,且容易引發普遍的違憲違法問題。」
流氓暴政該當何罪?
東方網指出:「不管牛玉強是不是‘最後的流氓’,他都需要正義的光輝。‘流氓罪’已在刑事立法中消失,司法校正機制不可再‘流氓’下去」。
網民說:「搶帽子被判死緩,拆人家房子應該判什麼?砸了一塊玻璃被判了死緩,貪污了數千萬、幾億的該咋辦咯,難不成說當今是,竊國者,竊鉤者?打了一個人被 判死緩,撞飛了一個人應該判什麼。不知道是故意裝傻,還是告訴大眾,這就是天朝特色!」而律師郭國汀更是直言批中共政權始終是流氓暴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