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的「床」和日本人的「地板」
很多年以前,日本著名建築師和建築理論家蘆原義信先生就曾在他的著作《隱藏的秩序——東京走過二十世紀》中這樣來描述中國人的床和日本人的房間:「床上掛上蚊帳用來睡覺,在晚上進入這樣的一張床就像進入了一個私人的臥室。」、「在日本式住宅裡,人們脫掉他的鞋進來,……結構升起和榻榻米地板的這些房子看起來特別像張大床。」
1 中國人的「床」
中國人的床是傳統中國人生活空間中最具代表性的傢俱。床最早是指坐臥兩用的傢俱,漢代劉熙《釋名.釋床帳》中說:「人所坐臥曰‘床’」。床在漫長的中國人的生活歷程中演變著,當高坐的生活方式真正形成時,尤其椅子出現以後,床就慢慢變成了純粹的臥具。
架子床
中國人的床有著很多樣的形式,除了「榻」、「羅漢床」等用於小睡(即午睡小憩)的臥具以外,真正意義上的「中國床」實際上是一間「屋」的概念——這是明代以後出現的架子床——一種有頂、有柱、有圍子,可挂帳,冬天保暖、夏天避蚊的非常具有安全性、舒適性和私密性的臥具。
與其說這是一件傢俱,還不如把它看成是一種「屋中之屋」,是「內室」。其形式與中國古代的木框架結構體系的建築空間有著十分密切的關係,在距地面有6、7米高的大屋頂下,在諾大的一個缺乏牆體分隔(所有的空間分隔的構造和設施都是靈活機動的,都不與房屋的結構發生力學上的關係)的空間裡面睡覺,似有「露天睡覺」的感覺,而對缺乏安全性、舒適性和私密性的考慮促成了中國人對「床空間」營造上的匠心獨運。
明末清初的文人才子李漁在《閑情偶寄》裡面曾這樣來闡述他對於床作為人生享樂之物的用心打造:一曰「床令生花」,二曰「帳使有骨」、三曰「帳宜加鎖」,四曰「床要有裙」[1]。意思是說,在百花帳中與花香相伴,帳要有頂和柱子作為支撐才更加適用和美觀,蚊蟲防不勝防,在帳子的門上做了上、中、下三處袢扣就能有效地阻止蚊蟲的進攻,「裙」是頭靠部分的一塊布,很容易弄髒,可以時常帳不換而裙換,節省人力物力。可以說李漁對於相伴一生的床是情有獨鍾的。難怪他這樣說:「人生百年,所歷之時,日居其半,夜居其半。日間所處之地,或堂或廡,或舟或車,總無一定之在,而夜間所處,則止有一床。是床也者,乃我半生相共之物,較之結法糟糠,猶分先後者也。人之待物,其最厚者當莫過此。」
拔步床
到了明代晚期,在中國最富庶的江南地區出現了一種叫「拔步床」(也叫做「八步床」、「踏步床」等)的臥具,它分明更像是一間房子。除具有架子床的基本特徵以外,向外的一面還設有淺廊,淺廊的一側可以設馬桶,不出這張床便能使用馬桶,可以說這是現代意義上的衛生間,而淺廊的另一側設梳妝臺,早晨起來不出這張床就能在裡面梳妝打扮,非常方便。拔步床成為當時非常貴重的傢俱。
俗話說:人生如戲。作為臥具的床可以說是中國人生活空間的一個重要舞臺:「洞房花燭夜」、「莊周夢蝶」、育女教子等故事場景在此發生,展現著中國人豐富多彩的「床文化」,床在中國人的生活中扮演著極其重要的角色。
當代著名的收藏專家馬未都先生說「中國的床,代表了我們文化中的精髓。」它是中國傳統文化的縮影。
2 日本人的「地板」
在傳統日本人的生活空間中,沒有「床」的概念,有的只是「地板」,它承載著生活的全部。傳統日本人延續著我國古代席地而坐、席地而臥的生活方式,而沿用的漢字中「床」指代的是「地板」。
日本當代著名建築師隈研吾先生曾說:「對於我來說,居住的地方就是一塊地板。」「在日本,地板界定著人們的生活空間,界定著人與自然之間的關係。」
作為建築要素的地板猶如床板一樣是一塊被抬升起來的平面。房子距地面大約有半米到一米高,為的是濕熱夏天所必需的地板下通風。蘆原義信先生說:「當人們拾級走進房子,脫去鞋襪,日常生活便在地板水平上展開。」因此,牆體在傳統的日本式居室中變得毫無意義。在這樣的空間中,沒有明確的臥室、起居室或餐廳的功能劃分,有的只是最小限度的永久性隔牆,而由許多可移動的牆板、可推拉的輕質隔斷來分隔大部分空間。由於紙糊的隔扇幾乎不隔音,每個房間的私密性很差,因此,空間的整體性得以保持,難怪蘆原先生將日本人的每一個這樣的住宅都看成是一個私人的臥室。
與對牆體的忽略形成相反意識的是對地板的細緻的關注。榻榻米作為坐具和臥具成為地板建築構造的一部分,在榻榻米上,或躺或坐或站,一切的身體姿勢行為無需藉助其他傢俱就可以完成。每一張榻榻米的大小是固定的:長約1.8M,寬約0.9M(不同地區尺寸略有不同),這樣,「榻榻米」不僅是房間的鋪地材料,自然也成為傳統日本房間尺度的模數。所以,日本式房間是按照空間的大小來稱呼的,比如,幾張席的房間。
「日本人有住在狹小生活空間中取樂的傳統」。「日語中有‘小巧玲瓏’以及‘家窄心寬’這些詞和諺語。」韓國當代著名學者李御寧在他所著的《日本人的縮小意識》裡反覆強調日本人對於小空間的偏愛。「起來佔半張,躺下佔一張」是日本人的空間意識。四張半席榻榻米的狹窄空間比起中國人的架子床大不了多少,它儼然是中國人的一張大床的概念。身體可直接接觸的榻榻米地板導致了人身體活動和視點的下移,這樣,日本式房間的天花板一般都比較低矮,這樣更導致了房間的極度被壓縮感。可以說這種以水平面延展的空間限定更具有「床」的空間特性。
「床」、「屋」空間觀與文化成因
日本人把整個房間看成是一個「私」的領域,進屋就脫鞋;而中國人則僅把「床」看成是「私」的領域,上床才脫鞋,而「床」以外的空間則具有公共性——這顯然與兩種不同的「家文化」有著必然的聯繫 。
中國人的「公」、「私」領域
在傳統中國人的關於「家」的觀念中,「家」不具有個人性,它是一種由宗法制度下的血緣宗族關係組成的社會性組織,個人以「家」來安身立命。
院子空間是傳統儒家禮教秩序的外化形式。中國人的院子一般座北朝南,以中軸線為中心對稱佈置建築,並由北側的正房、東廂房、西廂房和南側的門房圍合起來。家庭成員必須按照長幼尊卑的符合禮制秩序的關係被安排在各自應有的空間位置上。作為「神聖空間」的堂屋是實施禮教的課堂和與天、地、神對話的場所,與其相通連的天井或院子也是婚喪嫁娶、家庭聚會等家族舉行公共活動的場所。而作為「私空間」的床才是個人性的「底線」——只有這裡才是一個真正屬於自我的空間。因此,「床」在中國人眼裡不再僅僅是一件傢俱,它真正是一處屬於個人的空間。
在傳統中國人的居住空間裡,「床」顯然是一種建築化的形式表達——由頂面、地面(升起的床板面)、牆面(柱、圍子和帳)三種空間限定元素圍合出一個獨立的封閉性空間形式。漢代劉熙《釋名.釋床帳》中有「床,裝也,所以自裝載也。」意思就是自己能裝自己。從內部看,「床」是從這個「家世界」公共性環境中分隔出來的一處溫馨而私密的個人小窩,可以儘自己的興趣來安排,恰如李漁的「床令生花」那樣任性而為,但從「床」的外部空間來看,作為建築意義的「床」仍然擺脫不了與建築一樣的在社會環境中的身份認同和等級秩序的文化性問題,所以才有「床如其人」的「小姐床」、「財主床」、「文人床」、「武夫床」等不同的文化性概念。
中國人的空間觀念是一種整體性極強的觀念。從國家、城市,到每一個家的空間規劃形式具有相似性和同構性,而「圍合」與「分隔」是基本的空間限定手段。然而,「家世界」這個被分隔出來的空間並不是一個純粹意義的個人空間,而是一個相對於更大的社會空間的一個「小社會」空間,在這個「小社會」裡,所謂空間的「公」與「私」是同時存在的。
日本人的「內」、「外」意識
日本人有著極其強烈的「內」、「外」意識,將房子抬高,升起來與「外」保持著明確的區分是其「內」、「外」空間觀的典型表現。再從日本人的愛乾淨的生活習慣,每天「與垃圾作戰」(對房間清潔的重視猶如中國人對床的清潔的重視)可見一斑。與中國人的「公」、「私」領域觀念不同的是,日本人居住的房子整個就是一個「私」領域,是「內」空間。
相對於中國人來講,日本人的同宗同族意識要淡薄得多。日本人通常只祭拜自己記憶中存在的祖先。日本人沒有族譜,所關注的只是現世的家庭,而不是宗族觀念中抽象的家庭。對於日本人來說,「家」就是每天生活在一起的幾個人組成的小家,是一個現實的「家」,一個對「外」的社會的最小單位。日本傳統住宅一般是不對稱的,比如町家,其內部空間一般是沿著貫穿整個用地的一條通道(土間)依此排列。雖然京都型町家裡的坪庭(面積只有2—3個平方米)與中國的院子、天井在接納自然光,通風換氣、改善局部小環境上有相似之處,但其並不具備作為家族公共性空間的文化內涵。
蘆原先生說,與中國人的「整體本位處理」恰好相反的是日本人的「局部本位處理」。從小處著眼,反映在進屋脫鞋這一生活細節中。在被壓縮的小空間裡人與人之間近距離的接觸,「靠近」——近得幾乎皮膚碰皮膚,被韓國學者李御寧稱作是「接觸式文化」。這種人際距離恰好類似中國人在「床空間」中的人際距離。對於日本人,雖然四張半席的空間對兩個人來說已是小巧、寧靜、親密的空間,但茶祖利休更鍾情於比四張半更小的空間,他理想中的茶室是一張榻榻米的空間——這與我們現在單人床的空間尺度別無二致。
關於「床」、「屋」關係的新認識
「床」是「傢俱」,而「屋」是「建築」——似乎是不爭的認識論,它們是容納與被容納的關係。在我們日常生活較為固定的認識中,建築與傢俱是兩個不同範疇的概念,建築是大而固定的構筑物。相比較之下,傢俱則更貼近人體的尺度,更容易被身體感之和把握,因為尺寸再龐大的傢俱相較於建築而言也是「小」的。
本文通過對中國人的「床」和日本人的「地板」的比較和分析,對「床」、「屋」關係有如下的新認識:「床不僅是一件傢俱,概念上它更是一個場所。」——建築與傢俱共同構筑著人類生活中不同類型的場所,所不同的可能僅是構筑場所的元素和組合元素的方式以及尺度不同罷了。
從這一意義上講,「床」可以是一塊水平地板、可以是鋪於地面上的一張床單、一塊地毯、可以是一處升起的平臺(中國北方的炕),可以是一頂蓬,也可以是一個帶有屋頂和單獨支柱的小型建築構造,還可以是一個完整的房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