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不少特警在太原中院門前警戒。 南都記者 紀許光 攝
孟建偉87天堅持在網上直播父親命案進展。 南都記者 紀許光 攝
發稿日期:2011-1-25
屍檢報告清晰地記載,孟富貴的頭骨被砸碎成11塊。2010年10月30日凌晨,一群「保安」翻牆入戶,手持鎬把、磚頭製造了駭人聽聞的太原「10·30」拆遷血案。
直面奪走父親生命的嫌疑人,復旦大學博士生孟建偉的目光始終盯在被告席上。四目相接之下,第一個上庭陳述的「指揮者」、保安頭目武瑞軍終於起身,向孟建偉三鞠躬,表達歉意。然而,一切為之已晚,十餘個家庭的命運從此將被改寫。
昨日,「10·30」拆遷血案的法理交鋒,在太原中院1號法庭上演。其間,幕後主使者的身影也逐漸顯露。
戲劇性的一幕出現在法庭對武瑞軍的法庭調查過程中。武到庭後,對檢方的指控也提出異議,身為保安大隊機動分隊隊長的他明確:當晚實施這一拆遷任務的保安公司確係晉源區公安分局保安公司機動大隊,並非起訴書所稱的「柒星安保物業有限公司」。
不僅如此,他還向法庭當庭供述了身為晉源區副區長的計建中(現已被免職待查)以及晉源區金勝鎮黨委書記張興旺在此過程中扮演的多重角色諸多內幕。
2010年10月30日零時,深秋的村落早已沉沉睡去。一場針對兩戶村民的強拆,在夜幕的掩護下悄然展開。為了完成太原市晉源區金勝鎮濱江西路南延工程的拆遷任務,包括高海東、張俊奇、李彥忠在內的40-50名當地保安人員分四組手持鎬把,在事先明確分工、並約定撤退方式的情況下,兵分多路進入古寨村武文元和孟富貴的家中進行強拆。一死一傷的慘劇,隨後上演。
武瑞軍:鎮黨委書記稱提供20萬元「善後」
進村後,高海東等人遭遇拒絕在拆遷協議上簽字的孟富貴和武文元,並對其進行追打,最終導致孟富貴死亡、武文元輕傷的後果。事發後,死者孟富貴在上海復旦大學讀博士的兒子孟建偉通過網路求助,事件隨後被曝光。身為復旦大學博士生的孟建偉更在自己的博客上,對事件的進展進行了長達87天的直播。孟建偉說,真凶一日不被法辦,父親就一日不下葬。
當晚參與強拆的其中15人,連同兩名涉嫌包庇犯罪的嫌疑人遭到刑拘。而在這15名直接參與者當中,身為保安公司負責人的武瑞軍被指系「指揮者」。在檢方的起訴材料中,武瑞軍周密部署並且吩咐手下「遇到反抗可以打胳膊、腿」的描述成為貫穿整個事件的「起因」。
但是,檢方的這份起訴書遭到死者孟富貴親屬委託人的強烈質疑。和網路上的議題一樣——— 誰是此次拆遷行動的幕後指揮者和實際利益人?武瑞軍的保安公司到底是什麼性質,是否與此前網路上盛傳的「系晉源區公安局保安機動大隊」有關?整個拆遷項目是否合法?拆遷的實行人是否具備拆遷資質?均成為兩名律師質疑焦點。
昨日上午8時49分,開庭後僅10分鐘,孟家的委託人即要求公訴機關迴避。在向法庭陳述理由時,他們稱,檢方起訴書對整個事件幕後策劃者和利益人隻字未提,涉嫌對有關方面進行包庇。並指出,起訴書對相關嫌疑人涉嫌罪名的指控有誤,從行凶者明知鎬、磚頭能物品砸向受害人要害部位可能要人性命仍實施了侵害行為的情況看,這種犯罪是典型的故意殺人,而非故意傷害;在法院休庭、太原市檢察院副檢察長張康代表檢方駁回後,他們的「復議」申請同樣被駁回。
戲劇性的一幕出現在法庭對武瑞軍的法庭調查過程中。武到庭後,對檢方的指控也提出異議,身為保安大隊機動分隊隊長的他明確:當晚實施這一拆遷任務的保安公司確係晉源區公安分局保安公司機動大隊,並非起訴書所稱的「柒星安保物業有限公司」。不僅如此,他還向法庭當庭供述了身為晉源區副區長的計建中(現已被免職待查)以及晉源區金勝鎮黨委書記張興旺在此過程中扮演的多重角色諸多內幕。而這一點,正是幾分鐘前,孟家的代理人向法院申請檢方迴避的理由之一——「檢方涉嫌包庇幕後指揮者」。
武瑞軍說,可以證明保安公司與晉源區公安分局有關係的,除了上班所需的指紋識別、工資條、會議記錄外,在晉源區公安分局一樓的辦公室裡,該局還為他安排了專門的辦公桌。
「沒有領導的指示,保安公司是不敢做這個事的。」武瑞軍說,實際上,太原濱河西南延指揮部成立後,面臨的壓力巨大。涉拆村民對拆遷排斥情緒很大。特別是最後的 61戶村民,成為擺在指揮部面前的「硬骨頭」。2010年10月20日,晉源區組織召開了規模宏大的拆遷動員大會,在這次會議上,計建中對拆遷工作提出了剛性要求———在1週內,要完成對涉拆民舍總量半數以上的拆除工作。按照這個指示,6天後的10月26日,濱河西路南延工程指揮部召開了一次「拆前」工作會議,在綜合分析了拆遷平面圖後,武瑞軍提議首先對孟富貴和武文元兩家進行強行拆除。提議隨後得到計建中和張興旺的同意,2010年10月29日下午,武瑞軍在會議室裡,召集手下開會,幾個小時後,本文開頭一幕在夜幕的掩護下上演。
武瑞軍回憶,事發當天早上6點左右,身為晉源區金勝鎮黨委書記的張興旺曾致電他,並明確表示將給予武瑞軍20萬元資金「善後」。去年10月 30日早上6時,還在睡夢中的他被告知前往太原市一處高速公路口「見面議事」,在應約前往後,武瑞軍發現,除了張興旺,在10月26日動員大會上曾向其明確工作任務的副區長計建中也在場。
見面後計建中首先斥責「怎麼搞成這個樣子。」隨後,一行3人趕到計位於區政府的辦公室繼續商議「善後」事宜,在此期間,計建中電話叫來了一名叫李根虎的涉案人。幾人共同謀劃了攻守同盟,在自己被刑拘後,張興旺承諾的20萬元「善後款」,武瑞軍曾打電話讓他老婆去辦理,但究竟有無到位,連武瑞軍自己也說不清楚。因為當天日武瑞軍就被金勝派出所叫走。
「當天我們商量讓兩個人出來頂罪。」武瑞軍說,就在計建中的辦公室裡屋,他曾與濱河西南延工程拆遷公司負責人李根虎等人商量,讓去年10月30日當晚參與強拆行動的保安隊長李彥忠「頂雷」,而李根虎後來也因此被以涉嫌包庇罪執行逮捕。
太原市公安機關一名曾接近武瑞軍的人士透露,武當庭所述並非不實,在晉源區公安局一樓,確實存在著他的專屬辦公桌。而實施強拆和「保衛」工作的保安公司,全稱應為「太原市公安局晉源區分局保安公司機動大隊」。武瑞軍與晉源區公安分局無論在隸屬關係上還是在經濟關係上都存在聯繫。
武瑞軍回憶說,計建中在得知事件後亦感到束手無策。而讓他意外的是,去年10月31日下午,他應晉源區公安分局一名劉姓警員要求主動趕至警方處時,竟遭到「刑訊逼供」。
「當時姓劉的說‘局長和政委要見你’,我就主動趕過去了。」武瑞軍稱,在警方處,他遭到持續了兩個小時的毆打,在對其進行刑訊過程中,警方要求其承擔全部罪名。被打得實在沒有辦法了,他只好就範。為了證明自己所言非虛,武瑞軍特別向主審法官提出,當時自己被送到看守所時,在例行的身體情況登記表上,有自己的傷情記錄。
高海東:「為了義氣」行凶,遭刑訊逼供才供述有罪
聲音怯怯地,壓得很低;腳鐐的響動在可容納200多人的法庭上任何一個角落都可以清晰地聽到。以至於主審法官需要多次提醒,高海東的聲音才能通過麥克風傳遞到書記員的耳朵裡。截至2010年10月30日凌晨,在與同夥將打死孟富貴、打傷武文元之前,這次拆遷活動他尚未拿到一分錢工資。
案卷材料顯示,事發當晚,犯罪嫌疑人張俊奇和高海東按照「部署」先後進入武家,高首先手持鎬把對武文元進行毆打,見張俊奇與孟富貴扭打在一起,遂上前持鎬把猛擊孟頭部兩下,而屍檢報告顯示,孟富貴的顱骨碎成了11塊。「其左、右枕部有兩處粉碎性骨折密集區,應為此外力作用所致;經過拼接,符合棍棒類鈍性物體作用形成……」在此前給公安機關的供述中,高海東詳細描述了其手持鎬砸向孟富貴頭部的過程。但是,和起訴書中指控的「指使者」武瑞軍一樣,高海東昨日當庭翻供,並堅稱自己在投案後遭到公安機關刑訊逼供。
高海東說,2010年10月30日早上,還在麵包車上睡覺的他被隊長李彥忠告知「打死了人」,遂於當日向警方投案,但未料先後在派出所和太原市晉源區公安分局兩次遭到警方「背銬」和毆打,在警方的引導下,最終作出了之前的供述。對於這些,剛來到保安公司上班不到一個月,稱沒有從保安公司拿到一分錢工資的他,解釋為「為了義氣」。但是很快,高海東的翻供遭到檢方質疑,在高當庭敘述「入看守所後再無刑訊」後,檢方稱,高在被關進看守所之後,仍作出過多次「手持鎬把擊打孟富貴」的有罪供述,以此向法庭陳述,高海東的當庭翻供不可信。
孟建偉的代理人向法庭宣讀的一份取自張俊奇的口供顯示,高海東在事發當晚,正是手持鎬把擊打武文元手部和孟富貴頭部的主要實施人。對於檢方和訴訟代理人的質疑,高海東稱,之所以在「入所」後仍做有罪供述,系因警方在對其提審時已經明確告知他「證據顯示就是你打死了孟富貴」,加上對張俊奇等人「義氣」的考慮,故而持續作出有罪供述。
此前有媒體報導稱,武文元在被人持鎬把和磚頭等物毆打倒地裝死而躲過一劫。作為當晚的直接參與者,高海東說,武文元當時裝死的舉動他並非看不出來,在倒地後,武曾睜眼偷看過他,但自己並未繼續對其實施毆打。只是命令其不准出聲,約30分鐘後,在無法打開武家大門的情況下,武家的房子被挖開一個大洞,其與同案人隨後將武、孟兩人拖出屋外。除「10·30」血案之外,他沒有參與其他強拆行動,對於訴訟代理人「你是否在此前的拆遷中強拆過村民電錶?」、「是否曾強拆過古寨村其他民舍」的當庭發問,高海東當庭失憶———不記得了或者乾脆拒絕回答。
對於高海東的供述,孟建偉的代理人劉亞軍和李勁松律師提出質疑。他們認為,作為「10·30」拆遷命案的重大嫌疑人,高海東前後矛盾的供述只能說明其避罪心理驅使。在接受南都記者採訪時說,根據他們庭前的調查,太原市濱河西南延工程涉拆民舍360多戶;在此前的強拆行動中,晉源區公安分局保安機動大隊一直「衝鋒」在前,而據調查所見,整個濱河西南延項目,涉嫌嚴重違法、違規操作,但仍被強制上馬。根據武瑞軍等人的當庭供述,李勁松和劉亞軍律師更明確向法庭提出,身為晉源區副區長的計建中和金勝鎮黨委書記張興旺正是直接的幕後指揮者。
武瑞軍:「如果沒有領導指示,我們怎麼敢冒然出手」
武瑞軍說,按照拆遷市場慣例,他的保安隊收費為每人每班次130元—200元不等。從2010年8月3日介入到太原濱河西南延工程拆遷項目到案發,武瑞軍在短短兩個月的時間裏,先後獲利100萬餘元,就在對孟、武兩家拆遷前不久,他剛剛從項目指揮部拿到了10萬元雇佣金。「收錢辦事」的保安隊,幾乎成了「拆遷雇佣兵」。但是現在,武瑞軍和他的親屬們意識到,昔日的「上級」已經不在乎他的去留,丟卒保車似乎成為必然。
昨日上午庭審結束時,武瑞軍的嫂子李俊蘭、親屬閆翠華等人將記者圍了個水泄不通。李俊蘭說,武瑞軍一直是收錢辦事,但事發後種種跡象表明,濱河西路南延工程指揮部和晉源區主抓此項目的負責人已經置武於事件核心,試圖讓其頂罪。
「檢察院的起訴漏洞百出,我們也是受害人。」閆翠華和武家一名石姓親屬說,真正的幕後主使者沒有出現在法庭上,他們對武瑞軍的命運頗感擔憂。從檢方搞錯保安公司性質這一點上看,檢方的審查義務是否盡到,仍未盡可知。
實際上,在檢方主控的17人當中,當地男子李根虎一度成為各方爭議焦點。檢方指控其在「10·30」拆遷血案中,涉嫌包庇犯罪。太原市府一名熟悉計建中的知情人透露,李根虎早年便與計建中相熟,計在太原市其他地方任職期間,李根虎就一直是計建中「搞拆遷的左膀右臂」。
「10·30」案卷資料和涉案人員的供述顯示,李根虎正是濱河西南延工程拆遷實施人———「同心」公司(音)的負責人。但孟建偉的代理人當庭質疑,李根虎並非該工程的實際實施人,真正的拆遷施工者系武瑞軍和「晉源區公安分局保安公司機動大隊」。對此,武瑞軍當庭予以否認。他稱,李根虎的拆遷公司才是拆遷人,事發當晚,之所以由其手下代為實施強拆,僅僅是為了方便。至於李根虎的拆遷公司是否具備拆遷資質、濱河西南延工程項目是否合法,他並不知情。整個過程中,他和手下只是「辦事收錢」,對於法律上的問題,他從不過問。
武瑞軍在反駁檢方指控時甚至反問:「如果沒有領導指示,我們怎麼敢冒然出手?」對檢方起訴書中所陳述的「柒星安保物業公司」,他表示不能理解。武瑞軍說,因為濱河西南延工程系晉源區內工程,儘管自己有柒星公司在手,但按照領導「晉源區的公司好辦事」的指示,他還是在項目之初回到了晉源區公安分局保安公司機動大隊,是為了在工程的承接上獲得便利。
高海東的供述也顯示,武瑞軍手下人員所使用車輛懸掛的通行證上,均清晰標注有「晉源分局保安公司機動大隊字樣」。除此以外,武瑞軍手下持有的工作證上,工作單位體現的也正是該大隊的名頭。